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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吃回扣!”浙江杭州,一女子为公司采购了18个奖杯,每个4

 上善若水和菩提 2022-12-04 发布于江苏
“我真没吃回扣!”浙江杭州,一女子为公司采购了18个奖杯,每个45元,可私底下,老板又问了店家奖杯的价 格,发现每个便宜了15元,老板:你吃回扣了。女子蒙了,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女子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负责一些物资的采购。6月份的时候,按照老板的要求,在一家网店采购了18个奖杯,每个45元,女子把链接发给了老板,老板支付了货款。
 
到了9月份,老板又要求再采购18个奖杯,这次是55元一个,女子按照惯例,还是把商家的链接发给了老板。老板支付了费用。
 
两次的采购经历,对女子而言,只是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不料。现在却因为这事差点要丢了工作,前几天,老板私下底问了店家,关于奖杯的价 格,没想到,这次店家给的报价却出奇的低,每个只要30元。
 
这样一来,6月的一次,老板多付了270元,9月的一次,老板又多付了450元,这让老板难以接受,随后,便将心中的疑问发到了工作群。希望女子能给个合理的解释。
 
结果不凑巧的是,当天晚上女子感冒,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不好,早早就睡了。女子没有及时回复。这让老板更加坚定了女子吃回扣的想法。直到第 二天早上,看到群里炸开了锅,女子立马将采购奖杯的聊天记录发给到群里。
 
可老板根本就不信。女子表示,当初在网店购买奖杯,并不是她单独操作,而是包括老板和卖家在内的相关人员都拉到了群里,购买信息,聊天记录都是公开透明的。
 
那么女子到底有没有吃回扣,记者联系到了商家,对方表示,奖杯也有分淡旺季,6月份45元,9月份55元,11月份35元,这都是正常现象。
 
但老板并这样认为,这款奖杯在平台上的售价,正常在25元到35元之间,女子作为采购人员不可能不货比三家,就直接选贵的下单,何况购买量那么大,连个询价和砍价的过程都没有就下单,太不合逻辑。
 
更让老板不可思议的是,这次摊牌后,店家却主动的退回了180元,记者再一次联系了商家进行证实。对方表示,并不是他主动退回,而是她们要求按之前的价 格结算,考虑到老客户的原因,才做了妥协。
 
商家表示,要是女子的老板还有怀疑,可以查他的账,这都没关系,但目前,女子已经被停职在家,老板需要女子先自证清白后方可继续回去上班。无奈之下,女子表示将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老板怀疑女子吃回扣。但又要女子自证清白,合理吗?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一旦老板认定女子吃回扣,那么她就应该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老板不能举证女子吃回扣,那她就不能让女子来自证清白。
 
事情在不明了的情况下,就将怀疑女子吃回扣的事发到了公司的工作群。老板的行为很有可能涉嫌构成侵犯女子的名誉权。
 
2、女子被公司停职调查,公司可以停发她的工资吗?
 
女子被公司停职调查,可分两种情况:
 
一、女子吃回扣的事实不成立,公司停发女子工资的行为将失去事实依据,将面临补发女子工资的窘境。
 
二、女子吃回扣的事实成立,女子在停职调查期间,未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可以不按照原标准支付女子的工资。
 
但考虑到,女子未正常提供劳动是公司安排的,如果停发女子的全部工资,可能会让女子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公司应该合理支付给女子一定的工资或者生活费。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按规定,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发放的,数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基本工资发放。
 
女子找了记者,又找了劳动仲裁部门。可见女子吃回扣这事,正常是被老板给冤枉了。平台的卖家那么多,售价有高有低实属正常,何况整体金额不大,女子犯不着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失去了名声。
 
经查,如果女子是清白的,相信她也不会再回这样的公司。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么的简单道理,作为管理者都整不明白,女子肯定寒心了。#杭州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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