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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三老”是涉县的还是黎城的?

 爱旅游的寒江 2022-12-04 发布于河北

“壶关三老”是涉县的还是黎城的?

什么话??!

“壶关三老”,就是“壶关”的“三老”,还涉县的、黎城的,那不是废话吗?

山雨是针对历史公案说的,不得不絮絮叨叨,“废话”还得说。

通说,“壶关三老”是指汉武帝晚年,向汉武帝上书的令狐茂,是今山西长治壶关县晋庄镇东崇贤村人,他向武帝讲的是“父慈则子孝”之类的道理。武帝感悟,赐其村名为“崇贤”。

问题是,黎城县志上说令狐茂是黎城县吾儿峪人即今东阳关一带的人,志录令狐茂《上武帝讼太子冤书》。涉县更历害,在清嘉庆四年(1799)《涉县志》中,戚学标将令狐茂列为涉县的汉代“贤达”,又在“杂述”中推定,“上书讼冤者”为“公乘兴”。还有,《唐十道志》云:“涉县有令狐茂冢,在积布山。”。《上党记》“令狐征君隐城东山,去郡六十里。”。《舆地志》“潞安府壶关县有令孤冢,莫究其实也。”

乱了,涉县都有令狐茂的墓冢了,还不是涉县人?接戚学标的说法,“相传为吾儿峪人”,即今响堂铺人。这与黎城的说法并不矛盾。毕竟,吾儿峪在黎城和涉县之间,说谁的,无所谓。至于墓冢“在积布山”,大家疑惑:黎城有“积布山”吗?《隋书》卷三十 志第二十六(3):“黎城后魏以潞县被诛遗人置,十八年改名黎城。有积布山、松门岭。涉后魏废,开皇十八年复。有崇山。”这是说,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析出临水具原涉县地并入刈陵县。刈陵县是个什么县?乃一古县。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置。治今山西省黎城县西北古县村。属襄垣郡。北周属上党郡。隋开皇十八年(598)改为黎城县。什么意思?在黎城叫“刈陵”的时候,涉县是属于刈陵即大的老的“黎城县”的。这样,涉县的风洞山(即积布山),就曾是黎城的“积布山”了;积布山的“令狐冢”,也就曾是“黎城”的了。反过来,金元时期,涉县两度升崇州,黎城隶之,包括吾儿峪(山西的东阳关到河北的响堂铺)曾全属过涉县的“崇州”。因此,黎城、涉县不用抢,两县的证据一样:家在吾儿峪,冢在积布山,边界或曾互为隶属故也。

这样就铁定令狐茂是黎城和(或)涉县的了吗?非也!

大家看“三老”是干什么的。“三老”,不是三个老头儿或三个老太太,也不是“三老四严”中的“当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所谓“三老”,是中国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作为一种职务的名称,应是具备正直、刚克、柔克三种德行(老成)的长者。推举这种长者来担任“三老”。一般来说,其权利、任务类似族长之类,只是族长的对象是一个宗族,而“三老”往往是地域性质的。《汉书》中的“壶关三老”,应是县“三老”,他由郡太守在乡三老中选择,或由乡举。掌一县的道德教育,劝民从善,亦可参政议事。《汉书·高帝纪》二年(205)二月有话:“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 山雨确信,如果令狐茂不是县级“干部”,他没有底气直接向汉武大帝上书言事。这样,“壶关三老”,就应该是“壶关县”的“三老”,他凭什么出生在黎城或涉县,凭什么葬在黎城或涉县?

有人说,黎城和涉县之间不是也有“壶口故关”吾儿峪也叫“壶关”吗?对,有,它是一个行政区划性质的地域吗?它是乡还是县?它不过是先秦古塞之一,太行山口而已。

壶关县,公元前206年立县(一说秦始置)。涉县,公元前206年立县。凭什么在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涉县能冒出一个“壶关三老”来?黎城,春秋时期为黎侯国。汉朝、三国、两晋,为潞县。北魏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废潞县,置刈陵县,县冶设于今李庄乡古县村,此为黎城境内建县之始。隋开皇十八(958),更名黎城县,此为以“黎城”名县之始。试问:541年后,黎城再岀一个“壶关三老”去向汉武帝上书,这可能吗?这里的“壶关”,是黎城的一个乡,还是一个县?一个吾儿峪,能出一个向汉武帝上书的“三老”吗?

剩下三个问题了:一,为什么戚学标又弄出一个“壶关三老”——“公乘兴”?看《水经注》,“汉有壶关三老,公乘兴上书讼卫太子,即邑人也。”山雨认为,应补全为:“汉代有所谓“壶关三老”(令狐茂),(令狐)公乘兴上书讼卫太子,(此)即为邑人也”。姓公的是有,但名“乘兴”的却不好说——“乘兴”,原本是说,乘着一时高兴,兴会所至。想想,县里边的一个微末干部,敢管汉武大帝的“家事”,不是昏了头,就是喝了酒,再就是不要命了,“乘兴”,作副词可以,当人名?亏你戚老能想得出来;山雨也清楚,戚老是从《水经注疏》上搬过来的。“兴”,茂也。“乘”,郑也。与“郑茂”一说合。二,《上党记》“令狐征君,(即茂,也有“郑茂”、“乘兴”之说,疑似改姓与名、字、号的关系问题)隐城东山,去郡六十里。”山雨查了一下,壶关到长治,真还是六十里。这说明,令狐茂,真的是壶关县人。三,《舆地志》“潞安府壶关县有令孤冢,莫究其实也。”这不过是说,令狐茂的家乡也有他的墓冢。

最后再说一个问题:明明是“壶关县”的“三老”,为什么黎、涉两县非要争?还弄有墓冢?这个问题不算是一个问题。因为,《地形志》:“”壶关县有令狐征君墓,(在县东九里)。”对,是“墓”,黎城、涉县的积布山有令狐“冢”。从坟、墓、冢、陵的区别看,筑土为坟,穴地为墓。相比于坟和墓,冢,高而大,象征意义更大,常是“衣冠冢”,没有尸骨,作用近于庙,主人身份不一般。鉴此,黎城、涉县积布山的“令狐冢”理解成“令狐庙”更为妥当。毕竟,敢于上书直谏,敢于逆龙鳞的人不多,且后世令狐家族在历史上是望族,都有人巴不得改姓“令狐”了呢!以冢代庙,或前庙后冢也是常有的祭祀格局。

山雨  壬寅畅月之初  于古沙安乐窝

作者简介:张海旺,河北神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家事团队团队长,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术论文主要有《谢方樽人格论》。业余喜爱地方文化研究,精考据,善长联词赋,颇有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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