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峻峻:有网友问:单位能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劳保用口罩么?

 新用户12603780 2022-12-05 发布于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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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问:单位能否使用工会经费为职工购买劳保用口罩?

根据全总《关于解决劳动保护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工厅生字[1986]21 号)的规定,为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应在本单位的行政劳动保护经费中支付,不能在工会经费中开支。劳保用品应由单位从劳动保护费中列支,工会督促。
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条件、设施,提供劳动者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部分行业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间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
那么工会经费主要列支什么内容呢?

基层工会要切实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总工办发〔2017〕32号) 的规定,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精准服务职工群众。

(一)职工教育活动

职工教育活动支出包括: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职工素质教育工程、职业技能竞赛等。

优秀学员(包括自学) 奖励,最高奖项不超过300元/人。在“职工活动支出一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职工文体活动

1.单位职工文体活动所需服装,可对参加比赛的人员购买指定用途服装,人均不能超过500元。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行业)职工参加全省、全国性文体比赛,参赛选手所需服装,由组织活动的市(州)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省总直属工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民主程序研究确定的标准统一购买指定用途服装。

2.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2/3,个人项目单项最高奖品 (或奖金)不超过300元,团体奖项目单项最高奖品(或奖金)不超过800元。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但人均不超过100元。春节职工联欢会奖品按人均不超过100元执行。

3.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夜餐费等,人均标准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支出规定中的伙食补助标准。

(三)职工会员慰问

1.法定节日慰问。基层工会可对全体会员发放少量实物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全年人均支出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

2.会员本人生日慰问。基层工会对会员生日进行慰问,可购买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券,标准不超过300元/人,蛋糕和蛋糕券发放应实名签收。

3.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基层工会对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原则上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0元;因疾病或意外灾难造成特别困难的会员和家庭补助,需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后,一次性可补助2000元。

4.会员本人结婚慰问。工会组织代表单位干部职工前往慰问,慰问品金额不得超过800元/人。慰问品发放应签收到位。

5.会员生育慰问。会员本人或爱人符合计生法规政策生育,工会组织代表单位干部职工给予慰问,慰问品金额不得超过800元。慰问品发放应签收到位。

6.会员退休离岗慰问。会员退休离岗时,由单位统一组织座谈慰问。可赠送纪念品,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纪念品发放应签收到位。

四)组织春游秋游和观看电影

基层工会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春游秋游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市(州) 范围并当日往返,用餐以活动当日一餐制的方式,按实际参加活动人数50元/人标准内用餐。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全年弥补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年会费收入总额3倍。

(五)服务职工场所建设和服务项目

基层工会积极争取多方支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职工之家、劳模(职工) 创新工作室、职工书屋、女职工温馨小屋、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职工心理咨询法律服务室、职工文体活动场所等建设的投入力度,做强做大困难帮扶、技能培训、劳动竞赛、法律服务等工会服务品牌。

(六)困难帮扶

工会经费可用于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青海省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基层工会应从本级经费中安排帮扶资金,保障困难职工的帮扶、职工送温暖等支出。帮扶对象和标准,根据各单位实际,经相关民主程序确定。

(七)职工互助保障

各级工会按照《青海省职工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坚持“职工自愿、互助互济、工会组织、团体参加”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持续发展”原则,积极组织职工参加互助保障活动,严格互保经费和工作经费管理使用,依靠集体力量提高职工群众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协助党委政府解决职工群众大病等医疗保障问题。

(八)购买社会服务

基层工会、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针对职工群体的不同需求,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流程,基层工会可参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意见》执行。

以上是疫情爆发之前的规定,但疫情发生后,有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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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从工会经费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防控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为加强各级工会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可根据同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结合工会经费累计结余情况和年度工会经费收入情况,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需求,安排一定规模的防控专项资金,纳入2020年度收支预算管理。

二、县级以上总工会防控专项资金要体现向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用于下级工会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用于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基层工会防控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其不能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物品物资。

三、防控专项资金应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不得用于与疫情防控无关的支出。慰问金实行实名制发放,根据疫情防控特点,可采取网上签名或疫情结束后补签等措施。慰问物资发放要建立发放台账。慰问金和慰问物资的发放标准由各级工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相关规定,防控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物资、保障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0年1月31日

从上文看出,如果单位工会有疫情防控专项资金,那么购买口罩可从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再通过单位行政经费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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