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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之十二范畴

 细雨青衫 2022-12-05 发布于重庆

康德的十二范畴主要分为4类的12个方面,如下:

  1. 判断的量(全称的,偏称的,单称的)。

  2. 判断的质(肯定的,否定的,无限、无定的)。

  3. 判断的关系(定言的,假言的,选言的)。

  4. 判断的程态(或然的,实然的,确然的)。

关于先验的十二判断的简析如下:

  1. 量:全称的(一切甲都是乙)、偏称的(有些甲是乙)、单称的(某个甲是乙)。

  2. 质:肯定的(甲是乙,宾词对主词的肯定的规定性)、否定的(甲不是乙)、无限的(甲是除了乙之外的东西)。

  3. 关系:定言的(甲是乙,主词和宾词的直接关系)、假言的(如果甲,那么乙)、选言的(甲要么是乙,要么是丙,要么是丁,几者必居其一)。

  4. 程态(判断时的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存在是系词之是):或然的(可能性)、实然的(现实性)、确然的(必然性)。

一、     思维的开端

今天主要目的是阐述黑格尔-小逻辑是如何使用十二范畴来关联主体与客体的。首先,我们在讨论一个问题的时候,需要找到讨论的开端,如果所示,讨论“杯子是玻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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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用思维在讨论“杯子”、“是”、“玻璃的”,因此在讨论之前,要首先对思维加以认识(这里只做简单阐述,复杂的论证逻辑就不进行了)。主要分为几个步骤:

  1. 在进行判断之前,首先需要对“杯子”和“玻璃的”进行认识,它们都是思维的无限的形式,假定为A与B,因此讨论的是“A是B”

  2. “A是B”要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自己规定自己,否则这个问题就会无限下去,永远没有答案。因此,讨论的是“A是A”的问题

  3. “A是A”要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认识“A”,因此我们需要讨论的是A的问题,也就是存在或者思维的开端。

二、     思维的展开

那么,如何从“A”(存在)运用十二范畴的形式进行思维的展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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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主要分为几个步骤:

  1. 从A(存在)出发,A是思维的开端,是无规定性的对象,但其实也有规定性,即A是思维的内容。因此,A就是思维,但A的内容是无规定性的。讨论A的问题,就是讨论A=思维的问题。(这里出现的“是”不是判断,而是思维的运动发展)

  2. 因为A就是思维,所以“A=思维”就是“A=A”的问题。A=A就是自己规定自己,就是质的关系

  3. 因为A是无规定性的,同样的B也可以是无规定性的,因此“A=A”也可以是“A=B”,它们是一致的。这样,就延伸出十二范畴的第一个问题:量的问题。A既可以是A(其一),也可以是B(其它),以此类推,那么”A=A”就是一(量),整合就是就是多。

  4. 关于关系的判断,定言的(A是B)、假言的(如果A,那么B)、选言的(A是A,A是B,等待)。

  5. 关于程态的判断,或然的(可能性,A可能是A,可能是B)、实然的(现实性,主体A的现实就是客体B)、确然的(必然性,客体B必然返回到主体A,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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