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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

 凤凰山居士 2022-12-06 发布于江西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最基本问题,作为中国哲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强调的是天与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自然和谐关系,倡导把人看做宇宙自然的一部分,在实践中达到主观与客观、情感与理性、权利与义务、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天”的含义究竟如何呢?

  冯友兰先生认为主要有五种含义。

  第一种是“物质之天”,就是指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苍苍者与地相对的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天空。

  第二种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就是指宗教中所说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

  第三种是“命运之天”,就是指旧社会中所谓运气。

  第四种是“自然之天”,就是指唯物主义哲学家所谓自然。

  第五种是“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就是指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虚构的宇宙的道德法则。

  这五种含义中最基本的不外乎两个方面:自然方面的“天”和精神领域的“天”。前者是基础,对后者起决定作用,但是后者(精神领域的“天”)一旦生成又可对前者进行意义建构,使自然的无生命无情感的“天”获得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里的“天”实际上就是“人”,是“人”的一种外在化或对象化形式。


  “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

   张岱年先生认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

  “关于天人本来合一,有二说:一天人相通,二天人相类。所谓天人相通,如解析之,其意义可分为两层。第一层意义,是认为天和人不是相对待之二物,而乃一息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隔。第二层意义,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於天。

  在今观之,在天为根本的,自一意义言,亦是在人为根本的,因人为自然中之一物。然自另一意义言,所谓人性,常指人之所以异於非人者,即人与他类物不同者;而人与他物相同的,虽为根本,亦不含於所谓人性之中。以此义言,人固以自然为根本,而人性乃是后起之特殊的性质,非即是普遍的天道。将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表面上似将天道说为人性,而实际乃是将人性说为天道,即将人伦义理说为宇宙之主宰原则。这就陷于拟人的错误。”“天人相类之意义,亦可析为两方面。一,天人形体相类,此实附会之谈。二,天人性质相类,此义与天人相同论之天道人性为一之说相似,实际上亦是将人伦道德说为天道。”


  张先生这里的分析是很具合理性的,也是很精彩的。简单地说就是:天“合”向人或人“合”向天两种方式。由此看来,“天人合一”是一个十分麻烦的问题,在此我们不可能深究。只好从最普通的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我们认为,“天”、“人”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就相当于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或意识与存在等之间的关系;二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言,就类似于个体与群体、感性与理性或私欲与公德等之间的关系。进而言之,“天人合一”在这里就被界限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等的和谐统一关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一种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过程中的特殊精神境界或状态。


  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可以追溯到殷周时期,《礼记·表记》中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把神看成是天地一切的主宰,凡事求卜,这实际上是一种原始的蒙昧崇拜人神关系。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学派建立了各自的天人观,其中,儒家学派的天人观构成了“天人合一”思想的主脉。《孟子·尽心上》日:“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天人合一”在孟子这里更加强调的是人性,人性是以天为本的。在这里,孟子不仅把道德赋予天,而且还以道德之天作为人伦道德的根本依据。有如《孟子》所云“尽心、养性、修身”以至“事天、立命者”;《中庸》所云“尽其性”以至“与天地参”。

  到了汉代,董仲舒又在前人的基础上建立了“天人感应”的完整的理论体系,如他在《春秋繁露·阳明义》中所云“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


  到了宋代,中国传统文化的三维结构已经基本形成,儒家“天人合一”思想进一步成熟,虽然宋明理学“天人合一”思想和张载“天人合一”观都源自于孟子的天人观,但是他们以及“二程”的理论都对孟子和董仲舒的“天人”理论作了进一步的发展,其主要是认为,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并且将博爱思想引入其中,在此基础上肯定了天道与人道的同一。朱熹又将天理、人欲发展到极端,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圣人境界。

  纵观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发展,可以看出,“天人合一”思想作为儒家的核心概念和所追求的境域意蕴深远。“天人合一”的“天”可以归纳为:“一指最高主宰,二指广大自然,三指最高原理。”显然,儒家的“天”具有道德的含义,也就是道德之天。“合一”也就是“统一”,是指双方相互联系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当然“合”不是简单的“天”、“人”相加,而是一种整体的概念,或者是超越这种简单相加之和。


  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道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与儒家不同,道家在论述“天人关系”时更注重“天地人”三者的统一,以究天地人之际为本。在中国文化史上,无论道家、道教还是仙道、方道都把“道”看成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是老子勾画的宇宙生成模式。天地人和宇宙万物都是由道化生的,都不能离开道而独立存在。道家把天地人万物看作是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人是一个小宇宙,天地万物是一个大宇宙,用丹书中的话说就是“人身一小天地,天地一大人身”。人身这个小宇宙也有它的“道”、“气”、“阴阳”和“五行”,它与大宇宙、大自然同源、同构、互感。人的生是精、气、神的化生,人的死是精、气、神的衰竭。所以,道家要求人们保持这种精、气、神的初生饱满状态,不要虚耗以致枯竭。为此,道家提出了“积神生气”、“积气生精”、“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的一整套“性命双修”的神秘修炼方法,以最大限度地挖掘人体潜在能量。使自我小宇宙的精、气、神与大宇宙的精、气、神相互沟通——人天合一。


  佛家的“天人合一”思想

  中国化的佛教也讲与宇宙融通,但是,其思想与儒、道有明显不同。“佛家期于'成佛’,儒家期于'成己’,亦日'成己、成物’,亦即后世俗语所云'作人’。” 儒家讲“天”的时候从不离开人,其根本的立足点和最终的归结都在人身上。而佛家则完全相反,佛教的“天”是与人的世界相对的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是一个完全没有人世问一切苦难的清净境界,佛家讲的“天”总是超越人的立场,不会归结到人自身,而是归结到成佛一脱离人世苦难的清净极乐世界。

  如果说儒家讲“天”是为了积极的人世,那么佛家讲“天”则完全为了要慎行于当世,是一种立足当世以求出世或者消极地人世的人生态度。由此可以看出,佛教的这种思想不仅从根本上否定了现实生活,也否定了现实生活的积极价值。


  按照佛教的观点,世间皆苦,生活是痛苦,而且整个人生就是痛苦,甚至生命或存在本身就是痛苦。人生要摆脱这些痛苦,必须超越“三界”,立足于当世,在人间修行,这样才能按照功德大小进入天国,达到天人合一。这种天人合一的境界完全是与现实对立的,是一切皆空的功德大圆满的“天人合一”境界。

  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先秦、西汉初年和宋明时期。“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史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贤哲给全人类留下的思想内核,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最大的贡献。 “天人合一”就是人与大自然要合一,要和平共处。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必须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和谐则发展,不和谐则变异,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对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诸如科学、伦理道德、审美意识等等,都有深远的影响。

                来自: 方远图书馆 > 《国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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