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以来,关内人口向东北的迁移,俗称 “闯关东”,举世瞩目,美国学者谓之 “全球近代史上一件空前的大举”。因而,东北移民问题自20 世纪以来,一直是人口史、社会史、经济史学者们关注的一个大问题。 清朝统一全国后,清廷为发展辽东农业生产,从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开垦荒地例》到顺治八年开始正式颁布《辽东招民开垦条例》开始,陆续颁布《辽东招民开垦奖励条例》、《辽东招民令》等奖励移民辽东的政策。 此后,有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的人,源源不断来到这里安家屯垦。 奖励移民政策规定“凡招来新民,归部遣官偕同县官,城中每丁给地基二绳, 约三丈(二日)于野,每丁给地五绳(二十五亩),永为民业”,同时免费为移民提供口粮和农机作物,另外还规定“至百名者文授知县(相当于今县级),武授守备(相当于今上尉)。六十名以上,文授州同、州判(相当于今副县级),武授千总(相当于今中尉)”顺治十五年还规定“还依开垦面积之多寡,决定地方官的升迁,或赐匾额,高悬门第,以示褒奖”。政策十分优惠,许多地方整村屯迁来,有的地方官率领而来,推动了屯垦。 有清一代,关内移民前往东北情况《满洲三省志》所载,汉族迁往东三省,清初萌芽,康乾嘉迟滞,咸同渐兴,光绪大兴。这一方面反映了清代不同阶段东北移民的概貌,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清朝不同时期东北移民政策的演变。 有清一代,东北移民政策,大体经历了三个时期:清初的开禁、中期的封禁和后期的开放。具体来讲,顺治元年至康熙六年(1644~1667年),为招民开星时期;康熙七年至咸丰九年 (1668~1859年),为封禁东北、禁止汉民自由进入时期;咸丰十年至宣统三年(1860~ 1911年),为开禁放恳时期。 本文在借鉴前贤研究成果和对相关史料进行尝试性分析的基础上,拟对顺治、康照两朝安置东北移民的背景、方式、特点等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丰富清代东北旗民关系的研究。明清更替之际,东北地区的辽东一带作为关外的主战场,遭受了战争的严重破坏。顺治元年 (1644年),清廷决定迁都北京,八旗兵丁及眷属 “从龙入关”。当时从沈阳到北京迁移的人流,三十五、六日,络绎不绝。这次大移民,断断续续持续了几年,迁移的总人口,有学者推算在90万人以上。如此大规模人口的迁出,使得东北地区地广人稀,生计凋敝”变得更为荒凉。 当时,奉天府尹张尚贤在给清廷的《根形势疏》中说:“盛京形势,自兴京至山海关,东西千里,开原至金州,南北亦千余里。合河东河西之边海以观之,黄沙满目望荒凉。倘有奸城暴发,海寇突至,猝难捍御,此外患之可志者。合河东河西腹里观之,荒城废堡,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全无可恃,此内患之甚者,欲弥外惠,必当筹划堤防,欲消内优,必当充实根本,以图久远之策。” 据盛京通志所载,稍具规模的奉天府,顺治八年,人口仅三千九百五十二人,锦州府仅一千六百五人。在清廷供职的比利时人南怀仁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随康熙帝东巡,所见辽东地区亦是断瓦残垣,一片狼藉,战前村镇,不复存在。可见,清朝入关后,东北地区,主要是辽东已失去了往日的繁荣,到处是残垣断瓦,满目疮痍.一片荒凉。 顺治十八年(1661 年),时任泰天府尹的张尚贤这样描述辽河东西的情况:“近河东河西之边海以观之,黄沙潢目,一望荒凉,倘有奸贼暴发,海寇突至,猝雅捍御,此外患之可虑者。以内而言,河东城堡虽多,皆成荒士,独奉天、辽阳、海城三处,稍成府县之规,而辽、海两处,仍无城池,如盖州、凤凰城、金州,不过数百人,铁岭、抚顺惟有流徙诸人,不能耕种,又无生聚,只身者逃去大半,路有家口者仅老死此地,实无益于地方,此河东腹里之大略也。河西城堡更多,人民稀少,独宁远 锦州、广字,人民凑集,仅有佐领一员,不知于地方如何料理,此河西腹里之大略也。合河东河西之腹里观之,荒城废堡,数瓦预垣,洪野千里,有土无人,全无可恃,此内忧之甚者。” 山地旷人稀不仅会严重阻碍东北地区的恢复与发展,更为严重的是,它使东北边疆处于岌岌可危之中。早在顺治元年,俄国波雅科夫匪帮便由精奇里江至黑龙江,顺流而下,沿途骚扰抢劫。此后,沙俄仍然不断侵扰黑龙江流域。 “欲弭外患,必当筹划提防,欲消内忧,必当充实根本”,张尚贤的这一主张反映了清朝统治者的基本态度。顺康年间,中原的战事牵制着清军的主力,在清军无暇出兵解决东北匪患的情況下,清廷亦采取了必要的应对措施。因此,为巩固后方根据地,改善近东地区因明清战争以及迁都北京后所导致的土地荒芜、人口流失的空虚局面,恢复农业生产'充实根本”,清延于顺治元年至康熙七年( 1644 —1668 年),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鼓励移民的法令。 自顺治初年,清廷即在东北招民开垦。 顺治元年 (1644年),清廷命令州县衙门将所劈荒地,无主者重新分配给流民恳种,有主者命令原主开恳。五年后,清廷首次允许汉人出关开恳荒地。令广部都察院传谕各抚按及道府州县有司,广招各处逃亡民人。本地无主荒田,分给耕种,并颁发印信执照,永准为业。顺治八年 (1651年),清廷明确规定“山海关外荒地特多,民愿出关恳地者,山海道造册报部,分地居住“,此后,招民垦荒的政策不断出台。
为了鼓励招头招揽民人,顺治十二年( 1655年)、十五年 1658年)、十六年(1659年)、康熙二年 1663年)和四年 (1665年)清廷又多次颁布谕旨,以授官加级,给厦旌奖为条件,鼓励民人出关垦荒。从允准出关到续颁优典,招民开垦的力度越来越大。事实上,“移民实辽”的优厚待遇确对民人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辽东招垦令的颁布,为清代移民开发东三省揭开了序幕。清廷为了加大领招人招徕移民的力度,康熙时期,又连续领布 “辽东招民百名者,不必考试,俱以知县录用”化,减低赋税等优惠政策,这对移民产生了很大吸引力清初奖励移民的政策前后实施了 15 年。在优厚条件的招引下,关内贫苦农民“或东出榆关或北渡渤海”,大批涌进东北地区。这可以从东北人口数量的增长上反映出来。
毋庸置疑,新增人口并非自然增殖的结果,而以移民为主。关于这一点《开原县志》记载可为佐证,康熙三年 (1664年),奉天府添设承德、盖平、开原、铁岭四县,因州县新设“户无旧籍,丁鲜原额,俱系招民,三年起科 ”铁岭县志也有“新设县分,原额无,俱系招民” 的记载。这些记载当符合实际,移民在当日人口构成中确已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由此可见,从顺治未到康熙初,盛京地区人丁的增长速度是相当快的,显然是移民大量迁入的结果。清前期鼓励移民开是的政策,使东北人口增加,土地得到开星,经济开始复苏。时人姚土《出塞吟》 所咏的正是这种情景。诗云:“昔转天下果,辽东常苦饥。今开沈阳田,谷运关以西。民力莫教弛,地利莫教遗。筹边无善策,农战相维持。 顺康时期,民人初入东北,主要集中在南部的近东、辽西一带。清廷的安置对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将民人纳入州县,使其成为国家控制下的编民;二是吸纳民人加入八旗,使其成为旗下属员。于安置方式的不同,出关民人其后或继续为民、或变为旗人,他们的身份遂产生了根本性的差别。一方面,编民入籍。 顺康时期,为了鼓励民人进入东北,清廷在一些重要的农垦区设置地方民政机构,加强对民人的管理。顺治十年 1653年),率先设置了辽阳府,领辽阳、海城二县。顺治十四年 (657年),裁辽阳府,改设奉天府。顺治末年,奉天府尹张尚贤向清政府建议“河西锦州、广宁、宁远地方,有佐领一员协管,或属永平,或属泰天,其间流民甚多,入籍其少,应改为州具,收募为民”。康熙元年1662年),清廷即于锦州设锦县,这是清朝在辽西地区正式建立的第一个民治机构。锦州所在的近西走廊地区,是关内民人出山海关后的必经之路。锦县的设立,为就近安置出关的民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康熙二年至三年(1663年、1664 年)间,清廷对盛京地区的州县建设做了重大调整。一是充实健全了奉天府衙门的机构设置,添设了府系、治中、通判、推官等官员二是增设新州县,康熙三年确定:在辽东地区添设承德、沈阳、开原、铁岭、盖平四县,改辽阳县为州;在辽西地区添设广宁府、广宁县、宁远州,旋裁广宁府,改设锦州府。同时规定:以奉天府直接管辖辽东地区的海城县、承德县、开原县、铁岭县、盖平县及辽阳州,锦州府直接统管辽西地区的广宁县、锦县及宁远州,奉天、锦州两府“俱令奉天府府尹管辖”。 康熙三年 (1664 年)添设了一府二州五县,并且确立了州县的领导体制。至此,消廷在辽西设置了一府三州县,辽东设置了一府六州县,诺京地区形成了两府两州七县的格局。在广设州县的同时,清廷积极为出关民人创造生产条件,最主要的是为他们提供赖以滋生的土地,并给他们发放口粮、种子、农具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以便民人安心从事农业生产。 顺治十一年(1654年),清延曾颁诏:“民有愿赴辽东就食耕种者,山海关章京不得拦阳,所在章京及府州县官,随民愿往处所,拨与田地,酌给种粮,安插抚养〞 在民多地少的海城、牛庄、盖州、熊岳等地当地官员不仅将荒地、房基地酌量拔给民人,而且积极争取并得到清政府批准,对原蒙古部落“造下熟地“及马厂“弃地”,准给“安插新民“垦种凤凰城城守尉吴尔庆为安置民人,将凤凰城边门移至山南 15里,通过拓展柳条边外土地的办法,保证外来民人有充足的土地开垦。 辽北的开原,自然条件稍差,地方官员亦给招徕新民分配了定数量的士地,具体标准是每丁予城中给地基 2绳,予野每丁给地5绳,永为民业。另一方面,纳民入旗。加入八旗即意味着移民已经成为与民人身份有别的旗下一员了。顺康时期,由山东、河北、河南、山西等地迁往关外星荒并加入八旗满洲或八旗汉军的宗族有70多个。
上述然氏、王氏、屈氏等族谐记载表明,他们的祖上均系民籍,顺治八年(1651 年),他们迁居东北,期间又多经历辗转迁徙,最后都投靠了八旗组织。至于民人被八旗接纳的原因,宗谐的记载不尽相同。
由上可知,民人迁居关外后,或因生计、驻防、军功等原因加入八旗汉军;或为得到八旗王公贵族和官员的庇护而投入王府种地、当差,加入满洲旗籍,成为王府包衣。现有史料还不能完仝解释哪些民人何以能够入旗,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即民人主要由于天人交迫,存济维艰而离别故土,转徙东北实乃迫不得已。 “刚刚踏上辽东土地的贫苦单身汉大概都是被动的,但随着民人的陆续到来,旗人的优势便显现无遗经济上的利益暂且不说,仅仅是社会地位的优越,就已为民人望生莫及。八旗制度成为他们最大的保护伞和庇护所。移民一经入旗,便被束缚在严密的八旗组织之中,他们也因此成为辽东地区非常稳定的一个人群。 顺康时期,关外民人落籍东北,他们以其特有的方式影响并政变着东北社会的面貌。
顺治未年,辽东辽西地方,民地约有111332亩。到康熙二十二年 (1683年),承德、盖平、开原、铁岭等地的民地,大约扩展到200 396亩。辽西一带锦州、宁远、广宁、沙后所等,大约扩展到 187 853亩。较顺治胡民地面积增加70 %以上。经过民人恳殖,辽东地区很快便出现了 “荒城禅舍晓开衙,古树新巢抱乳鸦”的新气象。 安置移民是清廷恢复东北统治秩序的重要步骤。在此过程中,有两点需要注意:
在东北空鹿之际.清廷自然希望久已与之结好的近人重返东北。由于辽人身份已经难以甄别,实际上此道谕旨为广大民人入旗打开了大门。根据宗谱的记载,顺治八年,关外民人大量出关。他们或于出关之际、或稍晚些的康熙朝被编入八旗。东北的八旗建设与辽东招垦基本上同期展开,移民入旗这一特有现象恰怡又是清廷更为重视东北驻防的有力例证。作为满洲统治者居于支配地位的全国性政权,清廷的移民安置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清廷对民人垦荒名有限制。 顺治十二年 (1655年),辽阳府知府张尚贤奏言:“近东旧民,奇居登州海岛者甚重,臣示谕招袜,随有广鹿、长山等岛民丁家口七百余名,俱回金州卫原籍,但金州地荒人稀:倘准其任意开星,则生聚渐多,亦可立县治,而诸岛皆闻风逢至矣。顺治十二年是招民开恳之年。即使是地荒人稀,民人也不能任意开荒。显而易见,民人只能在清廷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恳种。当然,随着移民安置的推进,东北地区以八旗驻防和州县为主体的二元统治体制亦逐步建立并完善起来。康熙年间,旗民之间围绕土地产生的矛盾日渐加剧,清廷曾在盛京地区进行过两次旗、民垦区的划界。 事实上,“旗下与民参处,地亩恳界交连耕种者甚多,独民成村另住者少,贫人已经居住,年久成业,若迁动以致失业,应将在旗下界内参处之民,仍令原种之地耕种”。况且已有相当数量的移民通过编隶八旗实现了由民到旗的身份蜕变,划分界限断难割断旗民之间业已形成的错综复杂的联系。 但是,当移民触动并威胁到旗人的利益之时,清廷最终诉诸政权力量来化解这一不盾,这种趋势发展的结果便是清延在东北施行了严格的封禁政策。 清初奖励向东北移民的政策仅实行了15年,康熙七年(1668 年),清廷取消了辽东招垦令的,对移民实行 “事先起票,过关记档,只身放行”的限制指施发柳边纪略为 载:“凡出关者,旗人须本旗固山额真送牌子至兵部,起满文票,汉人则呈请兵部或随便印官街门起汉文票,至关,旗人赴和敦大北衙记档验放,汉人赴通判南衙记档验放。或有汉人附满洲起票者,冒苦独力等辈至北街亦放行矣。进关者,如出时记有档案,搜检参貂之后,销档放进,否则汉人赴附关街门起票,从南衙验进,旗人赴北衙档即进。盖自外入关,旗人便于他时销档而出,不必更起部票也。“ 与此同时,清廷在山海关等地遍设关卡,并在康熙九年到二十年 4670~ 1681年),续修了从开原威远堡到吉林法特哈的长 345 公里的柳条边。实际上,作为限制汉人进入东北地区标志的柳条边,顺治年间已开始修建,《柳边纪略》载“辽东皆插柳条为边,高者三四尺,低者一二尺,若中土之竹籍,而据嫁于其外,人呼为柳条边,又日条子边。”业柳条边内设有21 处边门,派兵把守:严防汉人进入星荒§大清一统志》对此亦有记载,柳条边“南起岫岩厅所辖风凰城,北至开原:折而西至山海关,接边城,周一千九百五十余里·又自开原城威远堡而东,历吉林北界,至法特哈,长六百九十余里,插柳结绳,以定内外,谓之柳条边”,设“边门凡二十”“每门设章京笔帖式、官兵,分界管辖,稽查出入”。 同时,清政府还在特定区域将山林、河川、围场等划为皇室独占的禁地。1677年(康熙十六年),颁布“四禁”政策,禁止采伐森林,禁止采掘矿山,禁止狩猎、渔鱼及农耕、畜牧,严禁国人出关。 康熙十九年 1680年),又划定旗界和民界,'向居旗界民人,得依限迁入民界;以后新到民人,也以在民界安置为原则“,禁止旗民混居杂处.总的说来,康黑时期只是限制移民出关,并非全部禁止。 关于这一点,清史大家萧一山先生曾有精辟的阐述。封禁的范围并非包括东三省全部。而封禁的意义,也不在限制民人之恳殖。封禁的区域,大致有三类,即:采参山场、捕珠河流、围场及牧场;封禁区域设卡稽查,由专员管理,而总其成于将军;凡禁约之处,皆设封堆、台卡、边墙,立哨道,遣官巡查,禁止民人越界;由于封堆、台卡、边墙表明之禁约地区过广,所以无形中造成东三省地区的封禁形势。不过.凡有路照、腰牌、印信的客旅,仍可进入上述封禁地区。但申请路照等信物,须缴付一定数目的规费 ” 以上论述,使我们对康熙时期东三省“封禁”的内涵以及 “封禁”的性质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和理解布了封禁奉天地区的谕令。到了乾隆时期,兵部左侍郎舒赫德,认为盛京为满洲根本,关系重大,但聚集民人甚多,占种地亩,“与其徒令伊等占种,執若令旗人耕种乎!即旗人不行耕种,将地亩空闲,以备操兵围猪亦无不可”。接着,舒赫德等提出:严山海关出入之禁;严商船私载之禁;严格保甲稽查;严格清丈民旗土地;严禁在本天地区开矿取利及重治私挖人参者2等封榮奉天的具体措施这是自废除辽东招民开垦条例以来,对移民最严厉、最具体的封禁措施。 乾隆六年 (1741年),奉天府尹吴应枚又制定出具体安置流民的措施:现有流民 “愿入籍者,准取保结,给照编入”;不愿入籍者,'陆缆给照回籍,游于好闲生事不法者递解回籍”柳条边外的吉林地区是浩政府封禁的重点。在长白山区,偷采者,每年达万余人。三四月份,趋之若鹜,九十月份逐渐减少。有鉴于此,乾隆六年 (1741年)五月,清廷以 “吉林等处系满洲根本,若聚集流民,于地方实无裨益” 为由,对吉林所属各处出产人参、东珠之山林江河及水旱道路严加管制,不准民人行走四。九月,宁古塔将年鄂弥达奏准吉林、伯都讷、宁古塔等处流民管理办法:'已入永吉州籍贸,立有产业之人,按亩编为保甲··⋯未人籍之单丁等严行禁止。 由此,吉林地区亦被封禁。乾降初年,黑龙江地方的外来人口多为经商市来,为限制从事贸易的民人,乾隆六年 (1741年),黑龙江将军博第奏请管理办法。其奏折诮〝查黑龙江地方现有商民俱无票文,又因自始不查有无票,无业流民才来栖止⋯…查现在奉天商民俱自临榆县取票,过山海关,抵奉天之后,示票行商。唯臣弟之商民有自京城出喜峰口、古北口门而来者,有自吉林乌拉、宁古塔出法特哈边门而来者·此后自京城买得商货出喜峰口、古北口前来豆地经商人等,经该管边门官员详查彼等商货:照例可贩商者,亦照临榆县给票之例,给票通过。 若从奉天法库边门附近,吉林乌拉宁古塔经商者,报彼等原籍官 员详查,合于该处商律者给票,出法库、法特哈边门时经该门管官查对相合才使进入·此等来到豆地,俱验票给以经商。票上俱注明商民原籍地名、人数、年岁、姓名、何种商货、往何处经南。若有无票或与票不合,俱查明逐出,照例治罪,斥回各自原籍。“ 根据博第奏请清理民人办法,第二年,清政府颁布了针对黑龙江地区的封禁令,规定:凡由奉天、吉林等地方以及喜峰口、古北口前往照龙江经商者,俱呈地方官给票,然后到边口、关口查验,方准前往。 乾隆朝开始厉行的封禁政策,为嘉庆、道光、咸丰三朝继续推行。如,嘉庆八年 (1803年)兵部奏淮稽查关口出入旁程,严厉禁止贫民携眷出口。同年,针对不少汉人避开陆路,于海口携眷偷渡的情况,嘉庆再次下发谕旨:'向闻山东民人前赴奉天,多由海道行走,较之陆路尤为捷径。今山海关定限禁严,民人既不便于携眷出口,则此后乘桴者必众,自不可不防其渐。著该督抚饬沿海文武员弁于所辖地方实力稽查,毋许民人私行偷渡为要。'水陆同时严防,可谓不遗余力。 道光年间,鉴于盛京、吉林流民 “趋之若鳌”,便于海口、关津,再申禁例,并采取措施,责令各省“预行晓谕”,指出对民人“与其驱逐于出关之后,不若预禁于江徙之时”。凡“借贫民名目,江徙眷属,乘坐大小车辆前往本天、吉林种地营生者,概行截回”。 咸丰时,沙俄加紧了对东北边疆的侵略。清廷对此置若罔闻,依然发布禁令,'吉林为根本重地⋯近闻各边卡稽查疏懈,难保无逃亡人户混迹潜踪,冀图私垦。若不严行禁止,于旗民生计、风俗均有关碍”著“山海关副都统、盛京将军等严伤各属,按照旧例于要隘地方,往来行旅认真稽查,概不准无票流民私往潜住。毋任网循积久,致滋弊端'。 综上,清政府由积极招民出关,继而消极限制,再到严厉禁止,对东北地区的移民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封禁政策在制定与实施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也就是在严禁的情况下有驰禁的现象出现。 乾隆八年(1743年),天津、河间等处发生旱灾,灾民纷纷“闯关〞就食。乾降皇帝密诏关口官员,如有贫民出口者,门上不必拦阻,即时效出。 嘉庆八年(1803 年),清延针对灾民纷纷向关外逃荒事件,频布了类似移民章程的办法,上谕诰:'遇关内陆方,偶值荒歉之年,我民亟思移家谋食,情愿出口营生者,亦应由地方官查看灾分轻重、人数多寡,报明督抚,据实陈奏,候旨允行后,始准出关。“以上这些说明,清朝的封禁政策是时禁时驰的,绝对的封禁从来就没有完全实行过。流民不断冲破封禁,进入东北地区,流民数量持续增加。 据《清实录》记载,仅康熙末年,山东到关外星地者已多至十几万人。乾隆十年(1745年),奉天地区新增流民 47000 多名,奉天府尹霍备被认为是 “漫无稽查,实属怠玩”,旋被革职 交吏部议处。另据统计,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时,奉天地区移民人口及后接有90 万左右,吉林地区有30万,黑龙江地区约有11万,东北地区的流民人数总计约有131万。 封禁政策严重阻碍了关内人口向东北迁移,延绶了东北地区士地开发和农业发展,致使东北地区人烟稀少,边防空虚。咸丰末年,清政府在内外交附形势下,才意识到了向东北移民的重要性,始转变政策,解除封禁,积极向东北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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