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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我家住在瘦狗岭 2022-12-07 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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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等14部委《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帐篷露营地规范化、标准化、景区化建设,推动帐篷露营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合肥市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1130

全市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帐篷露营旅游已经成为微度假时代下的“网红”生活方式,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旅游经济发展的新路径,越来越受到市民游客的喜爱。同时帐篷露营地设置不当、管理服务不规范,也给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带来诸多的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文旅部等14部委《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切实保障市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帐篷露营地旅游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GB/T31710)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高质量发展,发展与规范并重,存量提升与增量优化并举,全面推进帐篷露营地规范化、标准化、景区化建设,打造一批市民喜爱、安全、舒适的帐篷露营地,到2023年全市90%的帐篷露营地达标,到2024年全市所有帐篷露营地达标,创建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露营品牌。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本市区域内所有对游客开放使用以临时性、可拆卸帐篷为主要休闲和住宿设施的露营场所。

三、行动内容

(一)规范运营主体

运营临时性、可拆卸帐篷为主要休闲和住宿设施的露营场所运营主体,必须具备合法运营资质。其从事特种行业许可的,还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应证照。

(二)规范营地设置

(1)选址要求

1.露营地选址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以及对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2.露营地必须设置专门的露营区域,并对设定区域进行安全评估。

3.设立的露营区所在场地的地形相对平整,坡度控制在15°以内,土壤应具有良好的渗水性、透水性,土层较厚,适于草类等地被植物的自然生长;露营区域应尽量远离道路和山林,避让河湖、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湖边和河边等水边营地应避开最高水位线、洼地等危险地带。

4.露营地必须避开滑坡、洪水、高压电等灾害易发地段,以及存在有害动植物或生态脆弱区域。避开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储放地,高层建筑物和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

(2)设置要求

5.露营服务中心位置设置合理,人员数量充足,24小时值守,对所有服务项目均于公开。露营区域(场地)必须设置清晰明确的标识牌、警示牌和区界,同时具有夜间亮化功能。必须设立应急救援点和游客服务咨询点,配备应急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和常用药品,夜间有照明和报警设施且有专人值班,确保露营区域内人身和财产安全。

6.露营地应当明确标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并设有专人管理。

7.露营区域应划定住宿区、明火活动区以及其他公共活动区,各区域之间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8.露营区域帐篷的点位设置应规范、有序,每个帐篷营位设立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平方米,营位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营位的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15cm及以上。帐篷内不得私拉乱接电器线路;每个帐篷配备1个灭火器;地钉需安装防护罩,不得裸露在地面上方。

9.露营运营单位应根据露营场地和生态承载能力,设定露营地最大承载量并在入口处醒目位置给予公开。

10.露营区应连通和保障生活用水。露营区域应当具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条件,配备专门的垃圾收集、污水处理、公共卫浴间和公共厕所等卫生设施设备,男女厕卫比例为11.5,并做到日产日清,定时消杀,保证游客正常活动和卫生安全需求。

(三)规范营区管理

11.露营地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露营安全管理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全程值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成立露营地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服务人员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露营区内不得有任何危害露营者安全的行为及安全隐患。

12.露营地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定期对营地及周边进行消杀,开展灭虫灭蚊灭鼠、防蛇防猛兽等工作,但不得影响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

13.当露营地游客处于高峰时段时,应参照LB/T 068《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关措施。当入营人数临近或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应采取限流、分流措施,并通过露营地电子显示屏、紧急广播装置对营地内游客流量、拥堵状况、安全提示等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发布;

14.设定的开展夜间露营或者夜间活动的露营区域,应当配备必要的照明、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电力安全要求;露营区帐篷设备配备的风绳等连接线需满足夜间亮化显示功能;露营地要配备适当的安保人员,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巡查工作。

15.露营地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6.露营运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沟通联系,做好露营过夜游客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向公安机关传输;发现黄赌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露营运营单位应及时制止并报警。

17.露营运营单位可提供露营设备租赁服务,露营运营单位应做好游客自带露营设备的管理,防止游客自带设备出现妨碍其他游客露营安全和正常游览的行为。

18.露营运营单位应加强烧烤、野炊、篝火、烟花燃放的管理,制定本场所露营烧烤、野炊等动火作业管理规定,防止出现烧伤、烫伤、火灾等安全事故。同时应加强露营区域放风筝、垂钓、游泳、骑行、拓展训练等活动的管理,确保有序、安全。

19.集体组织的露营活动,露营运营单位应与主办方签订安全、卫生、防护等责任协议;集体组织的露营活动主题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露营运营单位应倡导“文明露营游”理念,并实施具体举措引导游客“无痕露营”。

20.露营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地表植被的养护,维护植被景观,确保植被健康美观。合理安排生态露营地开放时间和频次,可根据季节、天气情况和地被管养需求调整,重大活动、植被保养期间应提前公告;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防雨雾冰雹、雷电等工作,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中止露营活动和露营行为。

(四)规范服务行为

21.露营运营单位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营区内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商品销售规定明码标价。对于户外运用游泳、垂钓、拓展训练、自行车和简餐、物品采购、棋牌等项目必须提供明码标价的服务。

22.露营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组织、制度和处置规程,积极组织员工开展服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营地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游客投诉纠纷。

23.露营运营单位应快捷高效地提供预订、入住、保洁、离营、电瓶车或手推车接驳等基础服务。应提供旅行导览、技能指导等附加服务。宜提供覆盖营地的无线网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底)。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帐篷露营地进行摸底排查,做好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动员发动工作,指导帐篷露营地运营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4月底)。各帐篷露营地运营单位对照本方案和《合肥市帐篷露营地规范管理提升标准》,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并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营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验收评定阶段(2023年5月至9月底)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帐篷露营地规划化管理提升行动实地验收,指导尚未达标的帐篷露营地补缺补差,确保本辖区帐篷露营地达标率为90%,评选一批“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服务帐篷露营地”,并总结推广。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10月至202312月底)。持续推动帐篷露营地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服务,指导帐篷露营地运营单位建立长效机制,编制《合肥市帐篷露营地建设和服务标准》推广实施。

(五)持续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12月底)。开展帐篷露营地达标年度复核工作,指导督促帐篷露营地运营单位持续推动规范化、标准化、景区化建设管理,帐篷露营地100%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加强与林园、城管、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在严格落实“行业、属地、主体”三方管理工作职责的同时,有效指导露营运营单位切实加强帐篷露营地综合管理,全面规范提升帐篷露营地建设管理运营水平,丰富和满足市场和游客的休闲旅游需求。

(二)加强服务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协同林园、城管、水务、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帐篷露营地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营培训业务工作,指导露营运营单位完善露营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开展露营应急救援演练和消防安全演练。特别是要重点对本行业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特色旅游名村、旅游主题村、乡村休闲旅游示范点、星级农家乐等单位或场所内的帐篷露营地强化服务指导,做好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示范引领。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借助此次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在全社会深入开展露营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害等行为。露营运营单位要积极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倡导文明旅游,对餐饮浪费、破坏自然生态、捕捉昆虫、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等行为进行制止,树立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绿色出游的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四)加强政策保障。要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帐篷露营地建设管理运营实践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同时要积极制定露营地建设管理政策并纳入文旅奖补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帐篷露营产业发展。  

附件:

合肥市帐篷露营地规范化管理提升标准

(试行)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得分

选址与

布局

(160分)

选址

(60分)

应选择在生态良好、风景优美、视野开阔、水源有保障的地域(10分)。


应避开滑坡、洪水、巨浪、高压线、雷电多发区等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以及存在有伤害植物或生态脆弱的区域(10分)。


应远离有污染排放的工厂、矿山、风电场等设施(10分)。


周围30km或1h车程范围内应有能为露营者提供紧急救助的设施或条件(10分)。


步入式和徒步式营地周围10km范围内应有公路(岛屿型营地除外)(10分)


所在场地的地形相对平整,坡度不宜大于15°(10分)。


布局

(70分)

应在场地环境的生态承载力之内确定营地规模和接待容量(10分)。


整体布局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天然地形及自然资源(10分)。


营地内的功能分区应清晰,交通组织流畅(10分)。


营地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可体现相应的文化主题(20分)。


营地范围内的绿地率应达到50%以上(10分)。


机动车辆应在营地外或指定停车场停泊,禁止驶入露营区(10分)。


功能区

设置

(30分)

帐篷露营地应至少包括服务中心、露营区、公共卫浴间、公共厕所、废弃物收纳站等基本功能区和设施(10分)。


根据露营休闲活动需要,可设置户外运动区、餐饮商业区、木屋露营区、儿童娱乐区等特色功能区(10分)。


根据露营地类型,可设置停车场、停机坪、码头等功能设施(10分)。


服务

设施

(560分)

服务

中心

(80分)

位置合理,与外部以及内部各功能区之间的交通衔接便利(10分)。


建筑体量、风格与环境协调,可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具有醒目的标志性(10分)。


服务空间和服务岗位数量适宜,充分考虑露营者的自助服务需求(10分)。


应配备信息查询、移动设备充电等设置(10分)。


应有销售生活必须品的柜台(10分)。


应配备基本急救药品,能提供急救治疗(10分)。


宜配备宽带或无线上网设备(10分)。


应提供露营活动相关器材、设备的租赁(10分)。


露营区110分)

露营区应在营地内开阔、有树阴、无有害生物的区域(10分)。


露营区树木和高大乔木枝下净空应不低于2.2m(10分)。


露营区的营位数量宜不少于30个(10分)。


营位与服务中心的距离不宜超过5min步行路程,宜有电瓶车或小推车提供接驳服务(10分)。


营位的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15cm及以上(10分)。


每个营位的占地面积宜不小于20m2(10分)。


营位地面应干燥、坚实,宜为草坪,或生态硬化,或架空的木质、石质平台,排水效果好(10分)。


营位内任意两点相对高差应不大于60mm(10分)。


营位之间的距离宜不小于2m(10分)。


草地区域的营位打地钉的间隔应不小于2m(10分)。


根据需要可设置水槽、电源插座及烧烤器具(10分)。


公共

卫浴间80分)

根据露营区的营位数量和露营者数量配备公共卫浴间(10分)。


应保证每人每天至少30L的用水量(10分)。


男、女浴室应分开设置(10分)。


浴位宜按照男每15人1个和女每10人1个的比例配置(10分)。


卫浴间地面应做好防滑处理(10分)。


宜采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10分)。


提供热水时间宜不于4h/d(10分)。


环境卫生符合GB 9665的要求(10分)。


旅游

厕所

(70分)

除特殊区域的帐篷露营地,一般应配置旅游厕所(10分)。


厕所数量和布局合理,在服务中心和露营区应至少各设置1个厕所(10分)。


建筑造型与环境协调,标识规范醒目(10分)。


设施齐全,卫生管理规范,男女厕卫比例1:1.5(10分)。


厕所地面应做好防滑处理(10分)。


厕位、便池宜采用环保免冲式或水冲式(10分)。


排放应符合标准,不污染自然水体和生态环境(10分)。


废弃物

收纳站70分)

服务中心和露营区应设置分类垃圾箱,位置适宜,外形美观(10分)。


在露营区宜按照每4个临近营位设1个垃圾箱的比例设置(10分)。


应在距离露营区、服务区等功能区50m之外、营地的下风处,设置集中的废弃物收纳站(10分)。


收纳站场地清洁、无异味(10分)。


应设置污水排放系统或污水收纳装置,污水排放符合GB 8978的要求(10分)。


污水、废弃物应及时外运,进行无公害化处理(10分)。


应引导鼓励露营者将自己产生的垃圾带走处理(10分)。


电力

和照明60分)

有条件的营地应配备电力和照明系统(10分)。


应多使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供电(10分)。


电力线路应埋地敷设(10分)。


应配备应急照明设施或工具(10分)。


出入口、服务中心、卫浴间、厕所应有醒目的室外照明,引导性强(10分)。


露营区的照明应使用柔和灯光(10分)。


特色

功能区50分)

可设置户外运动区,提供游泳、垂钓、拓展训练、自行车等活动场地和服务(10分)。


可设置餐饮商业区,提供简餐、物品采购、棋牌等休闲场所和服务(10分)。


可设置木屋等其他类型的宿营设施,数量不宜超过帐篷营位数量的1/2(10分)。


可设置儿童游乐区,游乐器材和设施安全、可靠,符合GB 8408的相关要求(10分)。


可设置露天活动场,开展聚会、篝火、电影等聚集型休闲活动(10分)。


标志

标识

(40分)

各功能区和场所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要求(10分)。


营地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应符合GB15630的要求,标志内容应符合GB 13495的要求(10分)。


营地临近大型自然、人工水域或悬崖陡壁等险要地段,应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规范的安全标志,内容应符合GB/T25895.3的要求(10分)。


标志标识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生态或仿生态材料,外观应与环境协调(10分)。


服务

质量

(280分)

基本

要求

(140分)

各类管理制度齐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20分)。


应有明晰的岗位服务规范和质量要求(10分)。


员工应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0分)。


员工数量配备适宜,引导露营者自助服务(10分)。


应有工作人员在服务中心24h值班(10分)。


应结合场地环境特点及易发生的人身伤害的类型,提供相应的紧急求助服务(10分)。


应快捷高效地提供预订、入住、保洁、离营、电瓶车或手推车接驳等基础服务(10分)。


应提供旅行导览、技能指导等附加服务(20分)。


应使用电子商务和网络等新媒体提供服务(10分)。


宜提供覆盖营地的无线网络(10分)。


应采取必要的生物、物理和化学措施,减少蚊、虫、蚁等有害生物烦扰(10分)。


安全

保障

(140分)

应针对突发性事件(如地址灾害、气象火灾、火灾等)制定紧急预案,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备案记录准确、齐全(20分)。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按照GB 50016的标准执行,在火灾隐患的区域,应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水桶、沙箱等),放置消防器材的红色箱子应摆放在醒目的位置(20分)。


主要建筑及室外空旷场所应设置防雷设施,符合GB 50057的要求(10分)。


应设置必要的防盗围墙、围栏(20分)。


应结合场地环境类型配备救生员和救生设备(10分)。


应与附近医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能及时运送患者、伤者就近治疗(10分)。


应有专职保安人员,进行24h巡视(20分)。


与辖区公安机关之间的报警系统快捷有效,能处理突发性治安事件(10分)。


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20分)。


合计

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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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乡村振兴

    探索者   

  实践者 

引领者

是和美乡村的建设者

是共同富裕的缔造者

临安经营村庄的理念和引入市场主体发展村落景区的探索,是推动'两进两回’的有益尝试,值得充分肯定。

—— 浙江省委书记 袁家军

像杭州的临安区,积极推进'村庄经营’,在理顺产权的基础上,引进专业运营团队,充分盘活山水资源,探索出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 安徽省委书记 郑栅洁

(时任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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