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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纪念的一次通信

 阳晓冬律师 2022-12-09 发布于湖南
疫情之下,律师会见成了一件异常困难的事儿。
疫情之下,律师会见的政策各地有各式各样的,让人眼花缭乱,监所动辄关闭,动辄落地5天四检+48小时核酸+全套防护服=视频会见,外省会见动辄先落地14天+48小时核酸......要是碰上案件诉讼阶段发生变更,急需与在押的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不仅当事人急、家属急,做辩护律师的就更火烧眉毛焦虑不已了。

但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着急也没用,越是遇到事儿越是要深度地琢磨,要不怎么说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干呢!通过微信好友温辉律师和团队成员王健律师二位的启发,笔者意识到:当遭遇监所封闭不能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会见时,也许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通过法定通信权与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沟通。详见:1、激活沉睡40年的通信权:刑辩律师疫情期间的会见之道;2、疫情期间,用通信权解决会见难。

抱着这个想法,笔者认真查阅检索研究相关规定,最终通过与监所干警反复沟通并向监所领导多次请示汇报,最终近日在某地看守所亲身成功实践了一次律师与在押当事人通信权。
这次通信的顺利依法进行,首先要感谢该监所的多位干警同志,据了解疫情封闭期间该监所干警全月无休在监所进行执勤,在双休日仍然坚持接听笔者电话并逐级向上层领导反复请示汇报,共同实现了“周六休息不保证,周日保证不休息”。可见,疫情之下大家都不容易!
另,据该监所多位干警同志反映称,能以通信笔录方式与在押当事人进行通信沟通的方式,在该监所多年来尚属首次
附通信笔录封面及公函样式

通信完成后,请求监所干警邮寄交回辩护律师处:
至此,本次通信顺利完成。

事非亲历不知难,疫情之下法律职业共同体都不容易!

笔者认为:越是困难时期,法律职业共同体更应当共克时艰,把案件办好,经得起法律、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随着新十条的出台,往后的形势会越来越明朗,希望监所能够尽快放开面对面会见及开庭提人线下参与庭审审理活动,正如毛立新律师所言:新10条来了,看守所线下会见、法院线下开庭也该尽快恢复了!
最后,总得首尾呼应一下,笔者衷心希望这不仅是该监所首次激活通信权,也希望这是疫情时代最后一次以通信权实现辩护律师与在押当事人之间的会见沟通!希望今后天下无疫,办案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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