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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构想尝试(二)

 老玉米棒 2022-12-12 发布于广东

中国开始进行工业化建设源于第一个五年计划。在制定五年计划的时候,中国就得到了苏联的大力帮助。在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期间,苏联也提供了大量的专家,帮助中国进行工业化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中国自己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一方面虚心学习,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同时高涨的社会主义建设热情也对第一个五年计划各个指标的实现和完成提供了重要的精神力量。

在这段时间,向中国提供援助的不仅有苏联,也有东欧其他的有工业化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民主德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等。同时,中国也向苏联和这些东欧国家派遣了大批的留学生。他们所学专业几乎囊括了工业化领域里的绝大多数。到了1957年,也就是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的第五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总体指标都得到了的完成。

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正在逐步前进。从五十年代初的互助组阶段,到后来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民中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人数逐年增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农业也是年年丰收。当然,1954年淮河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当地的农业生产受到较大的破坏,人民生命财产也遭受到了损失。国家为此积极开展淮河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要从根本上彻底杜绝淮河水患。

1955年,农村社会主义合作化运动进入一个高潮阶段。各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纷纷从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在这个时期,有些地方出现了急于求成的现象,但在总体上,大多数高级社的成立还是适合于当时中国农业生产发展水平的。

1957年,全国都涌现出一股社会主义建设的高潮。中国即将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已经基本完成。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基本形式是实行公私合营。国家对私营企业注入国有资本,掌握大部分股权。私营企业纳入到国家生产计划之中,原来的企业家老板,即资本家,以及股东,可以按年度收取定息,定息即企业年利润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国家是通过赎买政策,来推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对于私营企业来说,由于国家在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大量资源都用到国营企业之中,所以能拿出来供应给私营企业的资源已经为数不多。像银行贷款,私营企业在这个时候也很难申请得到。而各种订单,客户单位也都倾向于向国营企业签订合同。这样,很多私营企业既得不到更多的生产资源,也得不到产品订单,这些企业要想维持下去就相当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老板为了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就认为,与国家联合经营企业是一条不错的出路。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就能比较顺利地融入到中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过程中。

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中国当时某些农村,在成立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更多的高级社,成立了公有化程度更高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后来,毛主席定名为“人民公社”。毛主席定名后,全国立刻展开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从当时人们的心理愿望来说,中国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要早日实现共产主义,所以高水平的公有制经济组织是必然需要建立起来的。在这个时期,人们对于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水平这一观点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理论上,在实践上并没有真正地理解。

早期的人民公社,提倡所谓“一大二公”,即公社的规模要大,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要高。然后,如此规模之大的人民公社,下属的生产大队与各个生产队生产水平都有所不同,有的差距还比较大。但是在年终分配上,无论生产水平高的与生产水平不那么高的,所分配的产品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是采取平均主义方式的。这样的分配方式,对于生产出较高产量的生产大队或者生产队来说,是不公平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剥夺。而对于生产水平较低的生产大队或者生产队,他们多少有那么一点不劳而获。所以这种分配方式对于所有的公社社员来说,都不能算是公平的,这就打击了农民社员的生产积极性。生产水平高的生产大队或者生产队,没有积极性去扩大或者发展生产。因为这不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收入。而生产水平低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同样也没有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因为他们不需要太多的努力,也能拿到与其他生产大队或者生产队同样的收入。这样的分配方式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

经过几年的实践,发现这样的分配方式有很大的弊端,这就需要从管理体制上,以及从公社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上进行调整。几年后,各地人民公社,不再坚持以公社一级的水平进行分配,而是建立起“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关系。即公社的生产资料,根据不同的种类,分别为公社所有、大队所有以及生产队所有三级所有制关系,而这三级所有制关系中,生产队的所有才是整个所有制关系的基础。这样的调整,使得农村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关系得到理顺,生产开始走向正轨。

人民公社存在的二十多年间,其中一个是大的功绩就是广泛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的基本建设。中国的现存的水利设施,绝大多数是在人民公社时期修建起来的。另外,在人民公社期间,农村的集体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这为后来农村经济的整体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基础和保障。

然而,在文革中,农村人民公社政企不分的局限性呈现了出来。人民公社的经济活动,如作物种植的种类和种植面积等,都要受到某些县、社官员的胡乱指挥。这对农村经济是有着较大破坏性作用。这种瞎指挥是一种仓促和不负责任的对农村经济建设的行政干预,比计划经济的弊端还要大。这也是导致人民公社后来被解散的一个直接原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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