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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西方哲学(第六卷)黑格尔(4)

 生命的启示 2022-12-13 发布于江苏

​1、本质论

存在论只是停留在事物表面外观上,而本质论则深入了事物的本质。

从常理去分辨,我们所说的本质是什么?例如说,我们说,苹果是红的。那么当我们追问,他为什么是红的?这就深入苹果的本质。因此所谓本质,实际上是存在物的原因。

本质论的三个主要规定是:本质、现象和现实。与之相关的各个范畴,如假象和本质,形式和内容,内在和外在等等,都是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而在旧有的形而上学那里,这些范畴是简单地联结在一起,是孤立的,没有看到他们的内在的联系。

本质论三个规定的联系是,

1、第一阶段的本质,是本质自身,是纯粹映现在思维之中,作为实存的根据和本质。

2、第二阶段的现象,是本质表现于实存中,现象是本质的表现,是本质借由事物而表现

3、第三阶段的现实,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即本质的实现。

换言之,在第一阶段,我们发现,本质并没有表现出来,他是自身内部的反思。比如说,原始人看到苹果,就拿过来吃。直到后来,当我们分析为什么苹果能吃的时候,我们发现,苹果富含维生素。这样一来,我们就好像深入了其本质。而在原始人那里,本质是隐藏起来,是虚妄的,不真实的。

那么,首先要说的就是从存在论走向本质论,此时存在似乎被取消,实际上他是被扬弃(指既保存,又丢失)了。存在降低为假象或外观,本质似乎是透过变化着的假象而显露出来。

在康德那里,康德认为假象是与客观本质完全无关的主观东西,他是幻象。但是黑格尔认为,假象和本质的对立是相对的,本质是存在运动的结果,他是以存在为前提,撇开存在去追求绝对抽象的本质本身就是办不到的。并且,假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本质,他就是本质自己的假象,或者本质自身的显现。所以,本质和假象都是客观的。

2、第一阶段:本质

在这个阶段,什么是本质呢?本质,就是自身同一的东西。这种抽象同一性就是本质。他集中体现在同一律上。例如星球是星球,精神是精神。

这句话本身是空洞的,是同义反复,所以他是抹杀了各种差别,只留下了一个最空洞的特性。

所以在这个阶段,本质体现为一种同一的存在。

而同一,又分为抽象的同一和具体的同一。

抽象的同一,就是如同A=A,是孤立的,封闭的,也是片面的。

真正的同一,应当是具体的同一,也就是同一和差别统一于一体。

他提出,同一是具体的,具体的同一,就是本身就包含着差别的同一。这是辩证法的思考方式。因为就犹如有派生出一个无,而同一同样内涵着差别,对自身的排斥,进行了差别。

这样一来,我们就引入了差别。

那么什么是差别呢?差别也有抽象的规定,这就是万物都不相同。这也是知性思维所给予的,设定了A,自然就设定了非A。所以知性思维把A和非A孤立化了。

因此,A和非A是绝对的差别,但是这种绝对的差别,又内涵着同一。比如A要和A同一,却要和非A进行差别。同一和差别是互相包含的。

另一种差别是杂多,就是各个事物各自独立。也就是在同一和差别基础之上,互不干涉。

最后一种差别是对立,对立,是本质的差别,他不是截然不同,而是此方和对方是相互依存的,比如说上下、左右。两方面各自独立,又相互关联。

对立是杂多和绝对的差别的统一体,对立包含着杂多,也就是此物和彼物互不干涉。也包含着绝对的差别,因为此物排斥彼物,而彼物也排斥此物,所以既是独立,又是有关联。

所以,对立是同一性基础上的杂多。

这样就得出了矛盾思想。

3、矛盾

矛盾。也就是一方和另一方,既互相排斥,又以对方为自身存在的前提,这就是同一中的差别,差别中的同一。

在对立之中,一个东西既否定对方,又肯定对方,既排斥对方,又同一对方,实际上这就是同一个东西分成两个对立面而发生冲突,同一个东西自己排斥自己,自己和自己对立,一个事物的自相矛盾。所以,矛盾就是统一物分为两个互为排斥,互为关联的对立面,是对立面的统一。矛盾双方处于相互冲突的关联之中,他们要扬弃矛盾,矛盾的扬弃是进入到了根据。

如此一来,就构成了这样的过程,

统一物分裂出两个对立面----对立面互相排斥,同时互相依赖----在彼此扬弃过程中相互转化---转化出新矛盾的产生。这就是本质建立起自身为实存的根据。

所以,他对形式逻辑就进行了批判。他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的本质。

他说,非矛盾律是对于同一律的否定说法,比如说方的圆,这就是一个错误命题。因为方不等于圆,既是方,又是圆,这是不可能存在的。

但是黑格尔说,当我们要求圆的面积,我们怎么求?我们是假定了圆是由无限小和无限多的直线构成的,所以此时直线和曲线,本身就被设定为同一了。

所以他认为,事物是矛盾统一体,但是人们却把矛盾从事物之中踢出去,然后断言没有矛盾的东西,接着又把排除的矛盾推到主观的反思,认为是主观反思通过人为关系才造出来。最后宣称,这种主观反思的矛盾也是不存在的,因为矛盾是不可想象的。

事实上,所有具体的事物,都是事物不同规定的统一,是对立的统一,如果把各个规定孤立起来,那么他就是抽象的,则是不存在了。

然后他认为思维就是矛盾,思维的任务就是把握矛盾。理性能够把握这种对立统一。

4、根据

接着他引出了根据这个范畴。根据是同一和差异的合题,当我们说A是B的根据,那么A和B显然不同,但是A和B又不能完全不同,他们还需要维持某种同一,所以,这样一来A和B就构成了一种关系。

换言之,也就是根据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对于A而言,由于内在矛盾,把自己变成了B,但同时,B是A的反映。

根据实际上就是本质,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而本质实际上就是根据。根据之所以为根据,是由于他是某物或一个他物的根据。

由此,他批判了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是莱布尼兹提出的,他主张,任何存在的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或根据。

黑格尔认为,充足理由律的充足一词是多此一举的,因为任何根据都必须是充足。如果不充足,还能成为理由吗?其次,这个定律,要求从外部找一个事物的根据,但是这样找下去,就会无限追寻,则没有一个理由本身是充足的。况且,如此一来,任何一件事情,都能找到一个理由,并且是正当理由,这就造成多么坏的事情,都能找到一个正当理由。

最后,充足理由律要求为一切事物提供根据,但是这个定律自身的根据却没有得到证明。所以,一个事物的根据只能从事物内部去寻找,这就是事物的本质,事物的绝对的根据。

所以他把根据,分成三个方面,

1、绝对的根据

绝对的根据是一般的,普遍的根据关系,它可以适用于任何事物。例如形式与本质,形式与质料,形式与内容。

2、确定的根据

确定的根据是相当于绝对的根据,是特殊的、具体的、有确定内容的根据关系。而这个根据,又可以分为三种,

a、形式的根据。

形式的根据就是根据和有根据的东西的统一,形式的根据之中,是孤立、割裂地看问题。根据和有根据的东西,是绝对统一的。

例如说,苹果为什么能解渴?因为苹果是能够解渴的东西。这句话是一句废话,只具备形式上的根据。

b、现实的根据

在现实的根据,根据和有根据的东西,不再是一个内容,而是根据的内容只是牵扯到有根据内容的一部分本质。他把一部分的内容作为根据,不能充分说明事物本质。他只是偶然的,是随意的,就是随意找来的偶然的根据,力图把一切事物合理化,实际上是一种诡辩。

c、完全的根据

既然,形式的根据和完全的根据,都不足以充分说明事物的本质。

只有把现实的根据之中已经说出的内容和未说出的内容结合起来,找寻他们之间的关系,才能说明事物,也就是完全的根据。

而既然他们两者结合起来,也就包含了形式的根据,恢复了根据和有根据的东西的同一性。

那么,他认为真正的根据,是全面的根据,他是形式的根据和实在的根据的同一,既不是抽象的本性,也不是随意的偶然事实。而是把内在本性和外在事实联系起来,来把握事物内外一切方面的全貌。

这样就引入了条件范畴。

他所说的条件范畴,一方面是指事物之总和,看似是偶然的。但是其实是有根据的。另一方面,这些直接的东西扬弃自己,来服务于他物的实现。所以条件的总和,包含着有他物的实质内容的全部规定性,只是尚未实现出来。

换言之,条件范畴,就是一种补充的根据,他是构成事物和事物之间进行非本质联系的因素。

条件可以分成三种,

a、相对的无条件的东西

这种条件相当于根据而言,是非本质的,是偶然,随意的

b、绝对的无条件的东西

虽然条件独立于根据,但是可以给根据以机缘,使根据发挥作用。此时条件和根据就会成为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不受条件所制约的,所以被称之为绝对的无条件的东西。

c、从实质到实存的过渡

联系条件来考虑的根据,就是实质。实质具备了一切条件,就会进入实存。

于是,条件也是尚未实现的他物的根据,内在根据和外在条件就处于互为前提,互相转化的统一制作,而条件就转化为实存。

比如说,要看见东西,需要眼睛,没有眼睛,肯定不能看见事物,这就是视觉的根据。但是要看到事物,还需要适当的光,如果没有光,我们也看不到。只有光的出现,才能让视觉发挥其作用。

5、第二阶段:现象

在第一阶段,本质还是潜在的。到了第二阶段,此时,本质就会显露出来,本质的表现就是现象。

本质和现象,是哲学一个很重要的范畴。在康德那里,黑格尔认为是割裂了本质和现象,造成知和在的对立。因此,本质不是隐于现象背后的东西,然后说本质不可知。

而是说,本质就在现象之中,因为本质是自我否定的,是自己运动的根据,所以本质必须表现出来,这种本质的显现,就是现象。

也就是,本质是实际存在的东西,而现象就是实际存在的东西,现象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真实的有。然后他辨析了现象和假象,他说现象是比假象更高的范畴,他是有根据的,间接的本质的实存。实存是根据扬弃自身转化了实存。所以现象就是实存,而本质不在现象之后,而是本质自身表现为现象,因此现象等价于实存,等价于本质的体现。

因为万物都是相对的,都是根据和后果而形成的相互依存的世界,一个事物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存于其他事物才得以存在,他物决定此物,而此物又称为他物的根据。本质就表现为实存事物的相互关系。

本质决定现象,现象反映其本质,必须透过现象看到本质。而现象,不像存在那样只反映自身,而是既反映自身,又反映他物。

在现象界,所有事物都是紧密地、有机结合在一起,现象界纷繁复杂的现象,不是单纯的繁杂,他又具备统一性。这种统一性,就是规律。

本质借由实存事物表现自己的过程分成三个阶段:

1、事物及其特性

他认为,本质借由实存表现出来,就是事物通过其特性表现出来。事物是有其特性的存在,而其特性,就是作用于他物,并通过一定的方式在自己和他物的关系之中显露自身。事物存在于特性之中,而特性表现在和他物的一定关系之中。所以认识某物,就是在物的规定性之中把握他,而康德所说的自在之物只是反映其自身,而不反映他物的存在,所以他只能是一个抽象的空洞,是为无。

而自在之物,只是抽象知性的偏见,所谓自在,就是问事物从何而来?其内在规定性是什么?

如人自身就是婴儿,植物自身就是种子,一切事物都是在自身之中潜在,然后超越其单纯自身,然后证明自身为他物反映,就具备了特性。而康德把自在之物当成一种静止、抽象的终极规定。这样一来,就陷入知和在的二元对立之中。

2、现象及其规律

现象界就是纷繁复杂的世界,而从变化之中抽引出来的就是规律。规律就在于从不同规定的不可分割的统一制作,找寻他们的内在联系。

规律就是现象的本质内容,规律和现象在内容上是同一的,他不是在现象之外。所以不是和康德所说的那样,现象来自于物自体,而规律是知性的立法。

现象是一个整体,他包含着规律,也包含着多于规律的东西,即运动着的形式的环节。规律是为现象所固有。但是规律不是感觉能够把握的,规律和现象都是独立完整的实存,规律是被反映着的,而现象则是直接的。直接就是他能够被感官所把握,而被反映则是只能被理智所把握。

不过,这种对立是相对的,每一个规律都体现在现象之中,而每一个现象之中多于规律的部分也是有自己的规律。

在现象界,黑格尔又说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他首先提及了两种形式,一种是外在的形式,一种是内在的形式。

外在的形式,就是那些不会影响内容的存在,比如说沐猴而冠,也只是猴。

内在的形式,也就是和内容是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内在的形式,直接影响着内容。也就是内在的规定性,任何内容都有形式的。

形式和内容是辩证关系,他有三方面

1、内容是形式的内在基础。

2、形式是内容的外在表现。

3、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统一。

比如一篇文章,不仅应当内容好,而且应当有适当的形式,否则就味同嚼蜡

3、本质的关系

现象界的东西,既是独立的,又是联系的,所以这种既是独立,又是联系的范畴就是关系。又称之为本质的关系。

规律就是本质的关系,也就是本质借由实存的事物来表达自己的确定的,完全普遍的方式。离开的规律是抽象的,离开事物的规律也是抽象的。只有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把一切事物处于合乎规律的相互关系。

这种关系是事物的自我关系和他物的关系的统一,正是由于这种相互关系之中构成了实存事物的真实性、本质。

属于这类关系的有:整体和部分、力和表现、内在和外在。这些范畴都是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

1、整体和部分

整体和部分是辩证统一的,

一方面,全体是部分构成的全体,没有全体,就没有部分。另一方面,部分是全体的部分,没有部分就没有全体。比如说,人体是整体,而各个器官是部分。缺失了任何一个器官,都不是正常人,而缺失了全体,则器官也无法独存。

全体是部分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统一体,部分是彼此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们是互相依存,互相影响的。而不同于机械论的整体和部分可以分离看待。

2、力和力的表现

黑格尔认为,全体和部分的关系,又可以分为机械的全体观和有机的全体观。

两者的差别在于,机械的全体观是先有部分,后有全体。而有机的全体观,是先有全体,分化出部分。那么两者就出现了矛盾。

如果强调机械的全体观,那么全体就和现实性不符。如果强调有机的全体观,则全就不全了。

所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就引入了力。

有机的全体观强调全体,认为部分是全体的分化结果,把全体看出有机的统一体,也可以称之为否定的统一体,也就是力。

所以,力就是否定的统一体,是解决其矛盾的钥匙。

假设某一个全体,分化出无数个的部分。而无数的部分就会成为独立的全体,这些次一等的全体又分化出部分,部分又转变为全体,如此循环下去。每一次的循环都是由全体到部分的转换。而每一次循环中的每一个作为上级的全体,都是否定的统一,也就是力。而上下级关系就是力和力的表现关系。

这就好像说,一对夫妻,生下来许多孩子。孩子长大以后,又生出很多孩子,如此循环不已。而相对于孩子,父母就是力。而孩子和父母的关系,就是力和力的表现关系。

这样一来,力和力的表现,既是无限的,又是潜在的。因为循环是无限的,也就是全体和部分的转换限度是无限的。同时,全体和部分的关系是潜在的,也就是力和力的表现的关系是潜在的。

而力和力的表现其实也是同一的。本来,力和力的表现是用来解说全体和部分的。

当全体转化为部分,全体就失去了统一性,就不再是全体了。而力和力的表现不同,力恰恰要表现出来才能称之为为力,所以力和力的表现是同一的。同时,他们又肯定保证了一定的差异。

所以这种差异是由内外关系来保证的。

3、内外关系

我们知道,力就是内,而力的表现就是外。有什么内,就表现出,什么外。所以,力的表现无不表现着其内容,力的所有内容也是都在表现之中展现出来。

所以,内外不可割离来看,故而要从两方面理解,

其一、从内容来看,内和外是有同一内容。内是什么内容,则外就反映什么内容。

其二、从本质来说,两者是统一的。但是从形式来看,他们是绝对对立的。犹如一部电视剧的剧本和演出,既是统一,又是对立的。

内的存在,必须通过外在表现才能被认识。

换言之,在现象所表现出来的,没有不在本质内的。凡在本质内没有的,则不会表现出来。

所以他批判了两种倾向,

其一、认为本质仅仅是内在的东西。这样一来认为,本质就成为一种空洞的抽象。

其二、仅仅认为,内是本质,而认为外无关重要。实际上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就是这样一种内外统一的关系。

6、第三阶段:现实

本质阶段的第三个阶段,就是现实。现实是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合题,是本质自为反映和现象两个范畴的统一体。

现实是本质的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

现实性,就是内在本质和外在现象的统一。也就是本质自身的实存。

黑格尔认为,本质论是从同一、差别、对立等范畴逐步发展而来,是越来越具体的过程,而现实就是最具体的,是本质论最重要,最终发展的环境。

现实,就是一切存在着的真实事物。

与现实相对的范畴,就是可能。

可能是现实发展最初级的阶段,现实不是突然出现的,而是和其他范畴一样,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现实原本是内在的,潜在的,还只是一种可能。可能到现实,是有一个过程的。可能为什么不能称之为现实?

因为从可能到现实的过程,也会损失可能性,而变成不可能。故而,在还没有转变为现实之前,一切可能都没有现实意义。

所以,形式上的可能性,最终转化为现实是很偶然的。并不是所有可能,都会转化为现实。

真正的可能性,只有是在特定条件下的可能性,是现实条件的总和构成的,这些条件相对于本身而言,是一切抽象的可能的事物由于某种机缘而凑到一起的。所以需要考察偶然性。

那么,什么是偶然呢?

偶然就是,事物的存在的根据不在自身而在于他物,所以他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所以,偶然性其实是一个现实的东西,但也只是一种单纯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偶然的事物是验证了可能性,偶然的事物只是现实事物的一个方面。所以偶然事物的出现,一方面取决于可能性,另一方面取决于外在的许多因素。

所以,偶然的事物只是现实事物的一个方面,是片面的现实事物。所以不能把偶然和现实等同起来,认为偶然就是必然。

只有当一个事物的根据回归他本身,才能说其存在具备必然性。必然,就是过去、现在和未来必须会发生的。他是可能性和现实性的统一,是纯粹客观的,取决于内容本身。当自身预定的本性和外在的偶然条件相遇,就会表现出必然性来。

必然性包括相对的必然性和绝对的必然性两个方面,

1、相对的必然性。

他认为,偶然的东西既然会出现,内部一定有一种必然,只不过偶然的东西所包含的必然并不纯粹,需要以外在的因素作为条件。所以,这种并不纯粹的”必然性“,还不是绝对的必然性,只是相对的必然性。

2、绝对的必然性。绝对的必然性,就是依靠事物内部的确定性,完全取决于自身的原因。在纷繁复杂的偶然性内部,一定存在着确定的联系。

他从三方面进行论述,

其一、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起始。没有偶然性,就不可能表现出必然性,必然性是从偶然性开始的。只有把预定的本性和偶然条件相遇,必然性才会体现出来。

其二、偶然性是从属于必然性的。表面上,偶然的事物是彼此孤立的,实际上单个偶然性之间是互相联系的,他们彼此存在的根据是有确定的联系。无论事物多么纷繁复杂,但是他们表现的都是必然性。

其三、偶然性是必然性表现自己的一个手段。必然性必须通过偶然性,才能表现自身。没有偶然性,是不可能表现其必然性的。

一切有限之物都是偶然的,无限才是绝对和必然的,这里的无限,就是一切实在的总称,当一个事物必然地和自身发生了关系,这就产生了实体关系。

所谓实体,就是一切存在的存在,是作为本质和存在的最后统一,相对于实体而言,具体事物就是偶然,偶然是实体的体现。

实体关系之中,实体的存在完全依赖于自身,而偶性的存在则依赖于实体。他们有三大区别,

1、实体是主要方面,实体是内在必然性,自己为自己的根据,这就是斯宾诺莎式的实体。任何偶然的事物出于实体,归于实体,相对于斯宾诺莎的样态。

2、实体具备绝对无限性,是绝对必然的力量。他通过否定偶然性,而表现出自身的必然性。

3、实体有着丰富的内容,在众多偶然性表现出来的纷繁复杂的内容,都是实体自身的反映。实体表现自己的过程,就是实体自己否定自身,最终实现以偶然性来表现自己的过程。

因此,哲学要达成的就是绝对内在的必然性,而绝对必然性的事物,在直接形式下表现为实体和偶然性的关系。

而偶然性在一定程度上区分于实体,成为实体的显现和效果,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实体的能动性和偶然性的被动性,形成了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既是统一,又是有区别的。

首先,因果关系肯定是有区别的,因是主动的实体,而果是被动的实体。但是因果关系是必然的,因为他是必然性的一个方面,所以因果关系说到底还是单纯的自身关系。

其次,因果关系具备同一性,因果关系不可割裂。例如A是B的原因,B是A的结果。这组因果关系能够建立起来,是因为A是B的原因,而为什么A是B的原因?是因为B是A的结果。反之也是如此。

所以,什么是原因?只是这样一种规定性,即具有结果

什么是结果?也是这样一种规定性,即具有原因。

两者从内容上来看,是同一的,是不可分割,是互相观待的,离开了因果关系,A和B都不是原因和结果。

故而,因果关系之中,从内容上,两者是同一的。从形式上,两者是分离的。所以,两者是互相可以转化的,这种转化还是无限的。是一个无限的、普遍的过程。

因此,因果相续,永无尽头,同时被动的结果也会对原因产生反作用。

相互作用,就是因果关系的充分发展,体现着因果两个实体的自为和自我规定的统一性。

这个相互作用从哪里推导出来的呢?因为因果关系在内容上是同一的,而在形式上是分离的。所以两者可以互相转化,而被动的一方就不仅仅只是果,所以原因既是主动也是被动,结果也是如此,所以果也能反作用于因。

比如说,一个玻璃杯掉到地面就碎了。其中是重力原因,但是如果这不是玻璃杯,而是铁制的,就摔不碎。所以作为结果本身也是有反作用的。

在本质论中,还有两个范畴极其重要,就是必然和自由。

我们知道,在康德那里,自由和必然是完全隔离的。

在黑格尔看来,自由和必然是辩证统一的。

首先,必然性和自由是直接相关的,自由是随着必然性实现而得以实现,否则当必然性处于绝对抽象状态,自由也是抽象的,没有任何意义。必然性自身所包含的不同环节,需要通过矛盾转化而成为自由。

自由是自己决定自己,但是又是离不开必然的。因为完全决定自身,本身就是必然,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

绝对的自由就是必然性,内在的必然性就是自由。必然性自身的不同环节通过矛盾的发展转化为自由。

而到了相互作用这一步,事物间的关系还是外在的,没有成为一个更高的统一者的内在环节,而对于这个更高的统一者的追问,就构成了概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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