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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务林人 2023-04-11 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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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文/务林人

      盗伐林木是指砍伐他人所有林木的行为,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不构成盗伐的行为。对于盗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树木,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新森林法修订后盗伐林木的三种表现形式:

盗伐林木行为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擅自采伐林地上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

2、擅自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但未取得林木所有权的林地上的林木;

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林地上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林木。

       滥伐林木指的是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林木的行为。采伐林木首先应当取得采伐许可证,其次应当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许可证包括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造林的时间等。超出采伐许可证载明的地点、时间或使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方式以外的方式采伐等行为,都属于滥伐行为。对于滥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新森林法修订后滥伐林木的三种表现形式:

滥伐林木行为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

1、未经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林地上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林木;

2、超过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

3、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采伐林地上的林木。

办理盗伐和滥伐林木案件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是,采伐他人自留地和房前屋后的零星林木的,是盗窃行为,需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是森林法规定采伐许可证的发放范围是采伐林地上的林木,采伐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违反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采伐的,也可能构成盗伐或者滥伐行为。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第二十六条 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是盗伐的林木返还给被害人

      新修订的森林法删除了“依法赔偿损失”“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的规定。盗伐案件是有被害方的,其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查获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应当在第一时间返还给被害人,原森林法规定对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进行没收,不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原《森林法》规定的“依法赔偿损失”不能替代原物返还,实践中违法行为人无力赔偿损失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林木所有权人难以得到赔偿,将原物返还给林木所有权人,可以避免这一问题。

四、滥伐行政案件林木如何处理森林法和实施条例没有规定,各别地方法规作了没收林木处理的规定条款;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林木没收

1、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林木作没收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5号 1993.7.24):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被告人滥伐属于自己所有权的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其行为已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破坏了国家的森林资源,所滥伐的林木即不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应当作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依照刑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予以追缴。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滥伐林木行政案件林木如何处理

      滥伐行政案件林木如何处理森林法和实施条例没有作出规定,各别地方法规作了没收林木处理的规定条款;如《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2019年5月30日修改)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采伐,或者超过批准的采伐限额采代的,由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没收所伐林木,并以滥伐森林、林木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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