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从“官”到“御”,官窑制度2.0版成就了景德镇的辉煌

 大馅儿说瓷 2022-12-15 发布于北京

官窑”制度的成熟期是明、清两代,因为清几乎是全盘继承了明的各种制度,因此,明是“官窑”制度成熟的关键,这种成熟的标志就是景德镇御器厂。

明太祖为第三帝国进行的几项根本性顶层设计,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取消相权而把君权加重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与之相对应的,发源于宋的“官窑”制度就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御器厂”(清代也称“御窑厂”)制度。

由“官”转“御”,这一字之差就深刻体现出了君权的至尊,“官”所代表的国家、朝廷、官僚体系,已经被“御”所代表的皇权踩在脚下。最高等级的瓷器直接称为“御器”而非“官器”,皇帝已经赤裸裸地把自家置于整个国家之上,中国古代之“家天下”达到了它的最高峰。

《明会典·工部》“窑冶·陶器”条: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烧造供用器皿等物,须定夺样制,计算人工物料。如果数多,起取人匠赴京,置窑兴工。如数少,行移饶、处等府烧造。

可以看到,明太祖时期宫廷用瓷的生产方式还是“官窑”和“制样须索”并用的:如果需要耗费的成本多,就直接在京城(此时是南京)置窑生产,这无疑是宋代“官窑”制度;如果少,就“定夺样制”,然后发派到龙泉和景德镇的瓷窑去定制,这很明显是“制样须索”。

《明史·地理志》“浮梁县”条:

(县)西南有景德镇,宣德初,置御器厂于此。

此时,明朝的京师已经迁到北京,北京周边历来是不适合进行瓷器生产的,而且路途遥远,再把南方的工匠召进京建“官窑”,无疑是不合理也不现实的。于是,延用了明、清两代的“御器(窑)厂”制度就诞生了。在这个制度下,官窑”不再设在皇帝眼皮底下,而是在传统的瓷器产地设立。但皇帝必须亲自监控供御瓷器的生产,因此,虽然在窑址上采用了“制样须索”的模式设于产地,在管理上则采用了“官窑”的模式,就是由皇帝派出自己的代表直接监督生产。

《明史·食货志》:

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烧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器。

这是皇帝派往新版“官窑”监督御用瓷器烧造的开端,张善也就成了未来大名鼎鼎的景德镇御窑厂督窑官年希尧、唐英们的开山门前辈。中国古代瓷器史上后五百余年的辉煌,就在这新版“官窑”的基础上奠定。

上海博物馆藏明宣德景德镇青花人物纹碗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