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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城里人能买宅基地吗

 施家龙 2022-12-15 发布于甘肃

今天咱们不聊楼市,聊一下农村宅基地,由于很多人长期远离农村,对于农村土地相关可能一知半解,我觉得和我一样的农村朋友应该会比较感兴趣,同样也应该有所了解。

灵感来源于咱们国家的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从今年9月份起正式实施。

其实,2021年1月1日新修订的《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继承和房屋继承等已经有清晰的规定。7月份,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并且从今年9月起正式实施,其中对农村宅基地做了新规定的补充,毫无疑问这将影响到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流转、建设与继承等相关问题。

先说一下从哪可以看到相关文件和消息,大家可以直接搜索截图当中的网址,或者直接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是我们国家的政府官网,打开后,按照“首页——信息公开——国务院文件——国土资源能源——土地”,这个目录顺序,就能找到咱们今天要讲的内容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完视频再去官网上仔细查看,我已经打印了一份要好好研究一番。

废话不说了,咱们来看几个问题:

第一个:宅基地的申请。
新规定明确了宅基地的申请流程,首先,村民要以户为单位向村集体或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其次,经过村民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再者,报乡(镇)主管单位审核批准。倘若申请的宅基地涉及占用农用地,村民需要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情况,农民无法再申请宅基地建房:超出“一户一宅”标准、村民出卖房屋后再次申请;

第二个:宅基地的四项禁令。
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禁止强迫农民搬迁退出宅基地。

意义很明确,主要是保护农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权益,当然按照“房地一体”原则,实际上也是保护农民农村房屋的合法权益;

第三个:有偿退出宅基地。

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可以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很显然,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当然,还能妥善推动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居住问题。不得不说这项规定,对于很多早就在城里生活,不可能再返回农村的人来说,是一项“两全其美”的规定。

还有三个问题

第一个:城市户口子女能不能继承宅基地?

第二个:城市人口再次回到农村能不能在原有的宅基地建设房屋?

第三个:城里人能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的继承问题。新规明确了,今年起,不仅农村户口可以依法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城市户口子女同样享有依法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权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2、农村房屋如有以下三种情况,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空置超过2年、倒塌或者损毁。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有城市户籍的人口再次回到农村,想申请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改建、翻建、扩建房屋,是不予批准的。当然,如果是农村户籍的居民,则可以通过正常途径申请新建住房,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获得批准的;

3、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可以依法转让或者出租,换句话说,农民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一定的出租性收益。不过对于现实中存在的诸多“城里人想购买农村宅基地”的情况,新规明令禁止: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只能由本村村民使用,如果不是本村的村民,购买土地兴建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换言之,一经发现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行为,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同时相关部门将依法对新建房屋进行全部拆除。

无论在外边做多大,无论未来政策怎么变,一定不要丢弃老家的土地和房子,能在农村安身立命的财产才叫做“零风险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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