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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实务:关于年龄及应当、可以、从轻、减轻问题

 春天的少少 2022-12-20 发布于吉林

刑事案件

刑事责任年龄规定:

(一)不满十四周岁,完全无刑事责任。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烧杀淫掠、伤贩爆投)此处指八种行为而非八种罪名。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六)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规定: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死刑规定:

(一)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行政案件

责任能力: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在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三)十八周岁以上的正常处罚。

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调解告知父母到场: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民法

民事行为能力:

(一)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来源:上岸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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