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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彩虹--讲稿

 热泪盈眶的少年 2018-05-28

同学们,下午好!首先做一下自我介绍,我是来自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我叫孙龙,大家可以叫我孙老师,今天我为大家带来一堂《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彩虹》的法制课。

也许大家对检察院比较陌生,对检察院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室可能就更陌生了,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室,简称未检办,是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之一,未检办的成立,有利于实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综合体系建设,简单说呢,就是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有关的案件。未检办主要有三项职能,第一项职能是惩罚未成年人犯罪,第二项职能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第三项职能是向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传。说了这么多,大家已经对未检办有了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我想问问同学们,多大年龄算是未成年人呢?在座的各位同学是不是都是未成年人啊,同学们可以在心里思考一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是未成年人,也就是说18周岁以下的人犯罪都由我们未检部门办理,除了惩罚犯罪,如果未成年人受到了侵害,未检部门也要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都知道,在校园里常见的不是犯罪,而是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那么,今天孙老师就来和大家,聊一聊,在同学们身边越来越频发的一种坏现象,就是校园欺凌。

首先,我们观看一个模拟校园欺凌的影片,直观的了解一下什么是校园欺凌。(影片播放到3:20秒即可)

通过刚才这个短片,同学们看到哪些不良行为呢?强迫同学替自己打扫卫生,强迫同学给自己写作业,往同学脸上贴纸条,对同学拳打脚踢,排挤同学,侮辱同学,强拿硬要同学的财物,故意毁坏同学的东西,揭发同学隐私,强迫同学脱衣服,罚跪等等,这些都属于校园欺凌行为。

说了这么多校园欺凌行为,下面我来给大家总结一下,校园欺凌都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身体伤害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是大家最常见的欺凌行为,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用刀具,石头,棍棒,殴打同学等等。第二种精神上的贬低行为,比如排挤孤立同学,还有逼迫下跪,剪头发,吐口水,泼冷水,甚至拍裸照等等。第三种语言暴力行为,比如取侮辱性外号,辱骂,口头威胁交付财物,或者恐吓胁迫同学言听计从,在公共场所故意嘲笑他人残疾,外貌,衣着体型,或者是贬损同学的家人等等。第四种财物上的暴力行为,如强拿硬要,损毁他人财物,抢劫他人财物,向同学收保护费的。第五种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比如通过网络辱骂,攻击同学,或者披露同学隐私,在网络上造谣传谣等行为。

近些年校园暴力频频发生,手段不断翻新,我们无法把所有的校园欺凌行为都一一列举出来,但是我们可以给校园欺凌下一个定义,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定义来判断一下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等行为,造成对方身体和心理受到伤害的行为。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长时间持续、重复发生。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凌者不觉得自己做了错事,受害者默默承受,不敢反抗,不敢告发,这就促使欺凌者乐此不疲,不断对受害者重复欺凌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得不到关注和制止,很容易升级为更为严重的校园暴力,甚至是触犯法律。

那么同学们,你们知不知道校园暴力这个现象有多么普遍?据浙江大学《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调查显示,49%的同学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87%的人曾遭受到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这是相当惊人的一个数字,说明校园欺凌离我们一点都不远,甚至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那么,如果我们把校园欺凌比作一出戏,那这出戏里面有一些怎样的角色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首先,校园欺凌事件当中,一定会有欺凌者这个角色,欺凌者是组织或者积极参与到校园欺凌的人,其次,还会有协助者,校园欺凌有可能不是一个人单打独斗,欺凌者有可能觉得一个人去欺负别人,殴打别人,自己心理上也是怕怕的,所以他会叫上兄弟来帮忙,这些来帮忙的兄弟就是协助者,这些协助者对于欺凌者起到了精神上的支持作用,因此不管你是否动手,都是对欺凌者提供了帮助,如果行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话,协助者也要承担责任。第三种角色是附和者,这些附和者在有同学对其他同学施暴过程中,他们在一旁看热闹,有的叫好鼓掌,有的拍视频等等,附和者的行为,虽然达不到违法犯罪,但是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同学们,你们想想,如果你遭受欺负的时候,和你朝夕相处的同学在一旁拍手叫好,嬉笑怒骂指指点点的,你会不会很伤心?你会不会觉得他们很没有人情味呢,你还敢和这样冷漠的人交朋友吗?所以说附和者是没有人愿意和他们交朋友的。第四种角色是受害者,显而易见受害者是欺凌者和协助者所指的对象,校园欺凌里,除了欺凌者,协助者,附和者,受害者以外,大家想想还会有哪些角色呢?(下面我们看一个小视频,了解一下,到握手暂停。)看完以后想必大家都知道了还有两种角色,就是旁观者和保护者。旁观者是在路过看到小夏被人欺负,剪头发时跑掉的人,他们觉得这事儿和自己没有关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匆匆而来,匆匆而过,他们就是旁观者。而保护者则是看到小夏被人欺负的时候,“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勇于挺身而出来解救受害者,他们就充当了一个保护者的角色。

刚刚我们认识了校园欺凌当中的各种角色,他们分别是欺凌者,协助者,附和者,旁观者,受害者和保护者,那么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如果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分别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首先,是扮演反派角色的欺凌者和协助者要承担的后果,这些积极主动和消极被动参与到校园欺凌事件的同学,如果长期欺凌伤害他人而未受到处罚,他们会沾沾自喜,以自我为中心,炫耀自己的力量,关系,地位,对同学缺少同情心,就会表现出人格缺陷,踏入社会以后可能犯下更严重的罪行,酿成更大的错误,承担更为严重的后果,如果他们的行为及时被学校发现,给予一定的处罚和制裁,那么我要说他们是幸运的,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行为还有一定的挽回余地,有人去制约、调整,学校还能给他们一个再教育的机会。在欺凌行为中,如果情节严重,比如说一失手把同学打伤了,打残了,甚至打死了,触犯了法律责任,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学们可能都不太懂,什么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呢?这里给大家讲解一下,什么是行政责任?如果欺凌者和协助者的暴力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一般的伤害,就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行政责任,包括被警察叔叔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什么是刑事责任?如果欺凌者和协助者的暴力行为,给他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简单点说,就是要蹲监狱坐牢,那么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就是赔钱,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同学们有钱吗?如果没有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了呢?当然不是,欺凌者,协助者的家长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说,父母要拿出一笔钱赔偿给受害者,同学们想一想,因为欺凌者和协助者一时的错误行为,不仅给受害者带来的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还给自己的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负担,有的同学可能要说,这些责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未成年人,我不满18周岁,就算犯法了又能拿我怎么样,好,下面我就来讲一讲,对未成年人该如何处罚?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人要承担行政责任,也就是说,14周岁以上的人,不管你实施了什么犯罪行为,比如盗窃,以强欺弱,无事生非,打架等等,只要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就要被处以行政处罚,还记得行政处罚包括什么吗?我刚才讲过,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拘留。

同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就是需要判刑坐牢,这里的判刑坐牢和前面讲的拘留不一样,刑事责任判刑坐牢,可能要做几年甚至十几年以上的牢,

已满16周岁的人就和成年人一样,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的同学不禁要问,真的会有这么严厉的处罚吗?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丹东市元宝区就发生了这样一个案件,20138月,在丹东市元宝区元宝山公园里,小强等六名14周岁到16周岁的男生,对一名16周岁的男生拳打脚踢,造成了这名被打的男生头部颅内出血,当场死亡,这六名打人的孩子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处四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学们一定想知道,小强等六个人为什么要殴打别人?其实原因很简单,仅仅是因为被害人和小强曾在一起疯闹,在打闹的过程中,两次摔跤被害人都赢了,小强觉得很没有面子,便找来自己的五个朋友,一起殴打被害人出气,结果将被害人打死,如果这些孩子知道会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会遭受这么严重的惩罚,我想他们肯定不会如此冲动,同学们知道有期徒刑7年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要在监狱里被限制人身自由7年,第一,在监狱里,没有好吃的零食、穿不了漂亮的衣服,不能上网玩游戏、不能和现在的好朋友们玩耍、也不能在父母的怀里撒娇,你做任何事情都会受到限制。第二,从监狱服刑出来以后,已经错过了人生最好的学习年龄,和同龄的人相比没有学历很难找到好的工作,难于在社会上立足。第三,有了犯罪的经历,人生就有了污点,很难获得被别人的尊重。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样的吗?好,我们来看几张图片。(介绍)那么有的同学会说,没事儿,我还没满16周岁,不构成刑事犯罪,或者说我虽然已满14周岁,但我不犯那八种罪不就行了吗?我年龄小就可以为所欲为,同学们觉得这种想法对吗?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进行收容教养,收容教养的对象是有违法行为的问题少年,收容教养的方式主要是以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教育,也就是说,收容教养的含义已经非常接近坐牢,另外就是收容教养的期限长达1-3年,监狱也好,收容所也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第二,我们要拒绝出演附和者。附和者就是那些看热闹、甚至拍手叫好、拍照、拍视频羞辱受害者的人。附和着可能不构成犯罪,但是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我们都知道,友情可贵,当朝夕相处的同学受到欺负的时候,有人不但不伸出援手,反而在一旁看热闹,这样的人非常的冷漠、没有人情味儿,是交不到朋友的,以我们要珍惜友情,善待朋友,拒绝出演附和者。

第三,我们要拒绝出演受害者。校园欺凌事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受害者。对于受害者来说会造成身体和心灵双方面的伤害。身体可能会留下明显的外伤,甚至还会有致残、致死的严重后果。心理上呢?你想象一下学校里有一个暴力分子,天天想着怎么欺负你,你还愿意来上学吗?你天天处于一种恐惧状态下,如果你性格还比较内向,不愿意去告诉老师和家长,身边又没有同学去倾诉,长期而言就会对你心理上造成阴影,所以我们要拒绝出演受害者!

但是,有一个角色是我希望大家可以努力去做的?是什么呢?(停顿)对,就是保护者的角色。当然,扮演保护者是难能可贵的,要在保护好自己生命健康的同时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

如果我们不幸成为了受害者,应该如何自救呢?

首先,保证安全。遇到校园欺凌事件,一定要把自己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保证好人身安全之后了解对方的目的,如果是因为自己和对方有某种小矛盾,这个时候我们就要积极沟通,化解矛盾,如果不能化解就要跟对方暂时性的妥协,赔礼道歉,“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对方索要财物,这个时候要先舍弃钱财,以保障人身不受伤害。

第二,不能让欺凌者有机可乘。比如说,上学放学的时候我们尽量结伴而行,不要抄小路走黑路,挑一些人多的地方来走,这样子就不会让欺凌者有机会来接近我们。

第三,正当娱乐,谨慎交友。对于一些不适合我们未成年人去的地方,比如像网吧、酒吧、KTV、台球室等娱乐场所,我们都尽量不要去,因为这些地方有一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避免和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交往,沾染上不良习气,“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道理同学们应该都知道。

第四,穿戴朴素,专心学习。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我们作为学生最主要的精力要放在学习上,穿着要相对的朴素一点,不招是非,也不会成为抢劫、敲诈勒索的目标。

第五,勇敢求助,寻求保护。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为欺负你的人保守秘密。事发之后,无论事件大小,我们一定要告诉老师和家长。对方威胁你保密,正暴露了他们害怕受惩罚的心态,我们不要畏惧自己的面子、也不要畏惧对方的恐吓,只有勇敢的寻求帮助才能保证自己不再受到二次伤害。

第六,自我反省,调整情绪。作为受害者来说,要自我反思。要想想对方为什么要欺负我,是不是我在平时的语言太犀利、处事太自我,无意中伤害了别人?是不是我平时花钱大手大脚,穿着、打扮过于招摇?是不是我接触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朋友?或者平时过于调皮,或者过于软弱……如果有这些问题,要及时调整自己,改正缺点,才能避免成为被欺凌的目标。当然,受害者不一定都有错,但是,如果我们有问题,就一定要及时调整。

孙老师也为大家总结了“四十字防欺凌法则”, (互动:找一位同学朗读)大家认真听一下,冷静勇敢,巧妙周旋,舍弃钱财,脱离危险,上学放学,结伴同行,正当娱乐,穿戴简单,告知师长,及时报案。

同学们,在今天法治课的最后,孙老师想告诉大家,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在这仅有的一次生命中,青春是最美好的时光,但是在这样一段美好的时光里,因为我们的不成熟,想要迷失特别容易,生活中有很多青涩少年,因为踏错了一步就回不了头,而校园欺凌往往就是踏上这一步的起点。让我们共同努力,拒绝校园欺凌,构建和谐校园,让我们每一位同学都能享受到最阳光最美好的校园生活。

今天的课程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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