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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演“刘三姐”走红的女星,靠出卖美色敛财76万元,结局如何

 君临天下100 2022-12-28 发布于湖北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尚未进入改革开放中,当时人们最主要关心的问题是一日三餐温饱问题,那时候可没有现如今这么多文娱活动。

当时湖北省黄石有一名小姑娘凭借着主演《刘三姐》的歌舞剧而一炮打红,成为了成为一名深受人喜爱的明星人物。这个小姑娘后来下海经商,利用美色敛财76.6万元,最后被执行死刑,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山村出来的追梦人

1955年,程春莲出生在湖北省黄石铁山的一个小村庄。那时候新中国刚成立没多久,百业待兴,农村的环境与现在是千差万别,当时程春莲所在的农村里的老百姓还在为一日三餐而苦恼。

程春莲家虽然也贫困,但家人还是很看重这个女儿,总想让聪明懂事的女儿能在以后有出息,就供她上学读书。

这一年,村里在外面请来了电影院的同志,他们要在村里连放三个晚上的电影。当时的文娱活动确实是太少了,一听说村里要放电影,家家都早早就吃了晚饭,然后到放映现场去占位置。

程春莲一家当然也不例外,她们早早就占了一个比较好的位置。开影后,小程春莲看着荧幕眼睛都没有眨过,生怕会错过经典的一幕。

程春莲看完电影后,第二天还和村里的小伙伴们扮演着不同的角色,而程春莲最喜欢的是扮演刘三姐,因为她觉得屏幕上的刘三姐不但长得好看,而且能歌善舞。

家里人发现了这个小不点的喜好,父母就想把程春莲给培养出来,之后也不用跟他们一样辛辛苦苦种地,还要看天吃饭。于是夫妻俩就把程春莲送到镇上的文艺班去学习。

因为心中有梦想,小小年纪的程春莲刻苦训练,经过日夜不停的训练后,成为了文艺班里品学兼优的学生,老师认为这个学生是个可造之材,之后有演出任务时,就经常给程春莲上台表演的机会。

程春莲知道这是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她在台上尽力把最好的自己留给观众,这让她在当地有了不小的名气,更多人愿意邀请她上台表演。

在她16岁那年,黄石市歌舞团招收舞蹈演员培训。在当地已经小有名气的程春莲并没有满足于现状,她第一时间就报名,经过多次选拔后,她如愿以偿成为了市歌舞团一名演员。

机会是自己创造出来的,程春莲在歌舞团除了刻苦训练外,她还虚心求教,与老师和队员们关系都很融洽,而且还拼命抓住每一次演出机会。

当时国家歌舞团正准备排练《刘三姐》的舞台剧,但苦于没有合适的演员,就准备到地方去寻找,后来也找来了不少人,但都不尽人意。黄石歌舞团就把程春莲给推荐了上去,没想到她在经过几次面试后,竟然被直接录用了。

程春莲在成为歌舞剧《刘三姐》的主角后,果然不负众望,她在台上的表演赢得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她年轻漂亮,人美歌甜,一时间成为了一名炙手可热的歌舞剧演员。

欲望不断膨胀后辞职下海经商

程春莲成名后,各种演出机会接踵而来,那段时间她虽然很累,但也让她赚了不少钱,只要一想到能多赚钱养家,她觉得再累再苦也值得。

歌舞团为了留下她,也对她很是照顾,当时就给她一个月工资300块钱,这300块钱在当时可以用“巨款”来形容,因为当时七八十年代一般人的工资少得可怜,也就是那么几块钱,最多也就几十块钱,她这一个月就比别人一年还要多。

往往一个人的心态就是在突然的转变中改变的,这程春莲也不例外,她成名后有钱了,就开始刻意打扮自己,各种奢侈品只要她看上就买,而且还参加了很多应酬。

1985年,这已经进入改革开放有了好几年,也造就了一批敢于尝试的人先富了起来。程春莲正是在各种应酬场合里见识了一些企业家的大老板和阔太太一掷千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看到这些有钱人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程春莲原本就不平静的心里再起波澜,她自认为已经过上好日子就完全是个笑话,于是她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错误的决定“辞职下海”。

程春莲在决定辞职后,就把训练给放下了,到处去拜访一些成功的老板,为之后自己下海经商提前准备。当时歌舞团领导多次去做程春莲的工作,希望她能好好的工作,不要把这份事业给荒废了。

但一心想要下海经商的她根本就听不住劝,干脆写了辞职信递交上去,歌舞团领导看始终是留不住人,就放程春莲离开了。

想走捷径而误入歧途

恢复自由身后,程春莲启程到广东去创业,她先是在深圳租下房子,然后开始找工作。由于她的学历不高,而且也没有什么管理经验,只能在深圳一家服饰公司做销售的工作。

销售是一份比较枯燥的工作,每天要准时上下班,而且还没多少工资,这让程春莲一下子就不想干了,她来深圳是想赚大钱,不是来这里混日子的。

1988年5月,服饰公司派程春莲到北京出差,她在住宿的宾馆前台碰见了有过一面之缘的梁述胜,这人是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科长。程春莲和他打招呼后,这梁科长看到心中的女神也是很激动。

程春莲早就不想在服饰公司干了,这次遇见梁科长让她有了主意,她要利用自己的美色去争取利益。于是就向梁科长暗示晚上要去拜访他,梁科长自然会意地笑纳了。

当天晚上,程春莲换上一件性感妩媚的裙子,然后敲开了梁科长的房门,两人先是聊一些生活上无关痛痒的话题,但醉翁之意不在酒,聊着聊着两人就聊到了床上。

这时候程春莲趁机向梁科长提出自己想做石油生意的想法,想让他帮自己。这时候的梁科长才刚刚尝到甜头,精虫上脑的他竟然一再向程春莲保证会想尽一切办法帮助她。

程春莲返回深圳后当即就辞去了服饰公司的工作,准备去做石油生意。她在当年6月,亲自赶到渤海石油公司找到梁科长,问清楚了需要办理的手续后,程春莲返回黄石故伎重施办好了四种必要证件。

有了相关证件,程春莲从梁科长处便签了一份液化气50吨、汽油1000吨的合同。

程春莲疯狂敛财76万元

上世纪八十年代,石油是奢侈品,程春莲凭借着一张合同,在1988年7月,程春莲如愿以偿进入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后来还当上了一名副科长。

在后来,程春莲为了获得更加丰富的资源和利润,她放下自己的尊严,不惜出卖自己的感情和肉体,从中赚取巨大的差价,在一年多时间里就疯狂敛财76.6万元。

做事高调的程春莲没有想到自己倒卖石油的事会被人举报,当一封匿名举报信转到黄石检察院,信里详细把她受贿以及倒卖石油的事说得清清楚楚,这引起了检察院领导的重视,并立案侦查。

经过检察机关多方查证后,程春莲共受贿76.6万元,成为当时湖北省最大受贿案,同时还是全国的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案发后,程春莲一直认为自己不但无罪反而有功,在计划供应年代里,她能从外面搞到石油,解决了黄石的石油荒,保证了黄石的工业和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转。对于倒卖石油,她认为是凭她自己个人的能力,搞到的好处费。

程春莲被抓捕归案后,法院以她非法贩卖国家资源罪,判处死刑。就这样一代“刘三姐”为了她的奢靡梦想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写在最后:

程春莲是一个从农村走出来的女性,在经过自己的拼搏后才获得了演艺事业上的成就,然而她却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不想再努力了,一心想要走捷径。

殊不知,在这捷径的尽头却是深渊,来不及悬崖勒马的她,只能坠入那无尽的深渊中,最后被完全吞噬,只留下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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