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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末日

 振王府图书馆 2022-12-29 发布于湖北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一书中总结明亡的原因时曾这样写道:

“中国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至明代而极,这就是一切问题的症结。”

对这句话的对错不敢妄加评论,只是作为一个引子展开今天这个故事。

对于我们这个民族而言,道德永远至高无上,古往今来,律法、制度都是为道德服务的。

如果只讲道德而不讲法制,则道德不彰、礼乐崩坏,最终自娱自乐。如果只讲法制而不讲道德,又会因为忽视天理人性而走向坍塌。

前者是腐儒,后者是法家。腐儒们数不胜数,法家得势的就那么几个,而且结局大多不好。

本文的主角商鞅就是法家的代表。

01
公元前362年,秦孝公继位。
正是大争之世,列国伐交频频。当时的秦国已经被揍得缩在雍州一隅,孝公却心怀大志,属于身在阴沟依然仰望星空的那种人,梦想着有一天东出中原,也问一问鼎重几何。
然而,自穆公之后,秦国国君无能、政治动荡,国力贫弱、民生凋敝,还沾染了西戎的习气:私斗,秦国人互相之间约着打群架,轻则伤重则死。
曾经的春秋一霸已经没落到被各路诸侯嫌弃而排斥在“中国”之外,重新被划归“夷狄”国家行列,会盟时都不带秦国玩耍。弱国无外交,就是这样。
年仅二十一岁的孝公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哪能受得了这种耻辱,常常感叹“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被人瞧不起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他知耻而后勇,以恢复秦穆公时期的霸业为己任,在国内颁布了著名的求贤令。
“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而此时的商鞅,正在魏国碰壁。
商鞅本名卫鞅,是卫国公族的远支,在魏国国相公叔痤家中当中庶子,这个职位有点像是公叔痤的私人助理。
公叔痤看出商鞅有大才,也有大志。临死前告诉魏惠王,这个人要么重用他当国相,要么宰了,不能放他跑出魏国去。可魏惠王以为这是公叔痤老糊涂了,不予理睬。
得,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商鞅在魏国碰得灰头土脸,听说了秦国的求贤令后,西出函谷关,来到了栎阳,准备看看这个西方的“夷狄”搞的是什么阵仗。
史载商鞅四谏孝公,第一次讲尧舜的无为而治,第二次讲商汤文武的王道,第三次讲春秋战国的霸道,孝公都不感兴趣,直到第四次,商鞅上陈富国强兵之策,孝公“欢甚”。
“公与语,不自知膝之前于席也,语数日不厌。”
明君贤相,自此一拍即合。
02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
要改变秦国落后的面貌,那就要变法,要革故鼎新。秦孝公求变,商鞅知道该怎么变。
公元前359年,君臣二人准备动手了。
秦孝公在朝内搞了一个吹风会,把王公贵族、满朝文武招来,准备进行思想动员。谁知话刚起头,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这波人就跳起来反对:
“法古无过,循礼无邪。”
法的是什么古,循的又是什么礼呢?当然是西周以来的“礼”,所有的经济制度,所有的社会秩序,都围绕这个“礼”来展开,天子就是天子,贵族就是贵族,奴隶就是奴隶。
以礼乐治天下,这是贵族的道德,如果失去了道德的基础,贵族也就不再是贵族了。
领导已经下定决心了,下属还要跳出来叽叽歪歪,的确是有些不识时务。作为领导的智囊,这时该商鞅说话了: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最终,孝公支持了商鞅,封他为左庶长。
有人说,这场辩论最终以商鞅获胜而告终,因为孝公最终支持的是商鞅的观点。
可是说到底,商鞅说服的只是孝公一人而已,既然领导都拍板了,甘龙、杜挚等人自然也不好再反对,但是心里肯定是不服气的。
这就是商鞅变法之前的现状,保守派一门心思维护旧道德的统治地位,秦孝公和商鞅这一派执意要变法,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还是孝公靠着领导的权威定了调子,思想上并不统一。
03
可是,急切的秦孝公等不得了,他迫不及待想要恢复穆公时代秦国的荣光。
商鞅也等不及了,他很清楚自己的处境,如果不趁着孝公在位时把生米煮成熟饭,也许还没等变法见效,甘龙那些人就会把自己大卸八块。
就这样,商鞅变法在思想准备不充分、秦国高层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匆匆上马,“卒定变法之令”。
第一次变法,首先从社会治理入手,老百姓十家编成一什,五家编成一伍,互相监视检举:
“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除此之外,还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奖励军工,变法的威力很快就凸显出来,司马迁在《史记:商君列传》里这样说: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
第二次变法,商鞅废除了井田制,允许土地私有及买卖,推行县制,还“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彻底从制度上砸了贵族的饭碗,把平民的活力给调动了起来。
商鞅太务实,务实得不像一个政治家。
政治家进行政治活动,第一步就是要做思想工作。而商鞅知道,跟那些人讲道理讲不通,多说无益,就懒得跟你废话,直接上严刑峻法。
他的想法很简单,抛开道德不谈,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来建立一种新秩序,通过赤裸裸的利益来规范人的行为,简单粗暴直接。
04
道德是个抽象的东西,需要进行阐释和解读,才能把道德具体化,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
谁能阐释道德,谁就占据了优势地位。
周礼崩坏,只是阐释道德的资格从天子崩到诸侯和贵族手中,平民从来不负责解释什么是礼,只负责服从于礼。
而商鞅的法则不一样,它从诞生的那一天开始就产生了约束力,本身就是具体的规则,而且是商鞅作为贵族与平民之外的第三方制定的规则。
有一次,太子嬴驷犯了法。商鞅说: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必须惩罚,可嬴驷是储君,不能用刑,太子的老师公子虔和公孙贾遭了殃,承担连带责任。
秦国贵族们亲亲尊尊的那一套礼,被商鞅变法的大炮轰击得灰飞烟灭,旧道德已经坍塌,“明日,秦人皆趋令。”
商鞅建立的制度在当时来说无疑是先进的,也是成功的,秦人所有的行为,都以“令”为准则,周礼被抛诸脑后。有令就行,有禁则止,这是律法的功效。
有了商鞅的新法,秦国迅速强大起来。可秦孝公刚去世不久,商鞅就落得个五马分尸的下场。
后人分析商鞅最终被杀的原因,无非是变法只树立了秦孝公的权威,而损害了其他贵族的利益,在我看来,这只是一个部分。
归根结底,还是没有处理好道德与法制的关系。
商鞅忽略了一个最关键的变量:国君。
最终下令逮捕商鞅的,不是公子虔或者其他的什么贵族,而是新君嬴驷。
而嬴驷之所以要杀商鞅,不是为了安抚旧贵族,新法施行几十年,这些旧贵族已经不值得嬴驷付出太多精力。
真正让嬴驷起杀心的,恰恰是以法制代替道德。
05
天子以礼教化万民。
只有让平民知礼、循例,他们才会相信国君天生就高高在上,才会服从王的号令。在国君的施政大纲里,道德感召永远是第一位的。
意识形态范畴的事,法律解决不了。
而商鞅的变法,目的是让秦人“趋令”,让人信法、用法、服法,时间一长,平民就会知法而不知君。
孝公在位时,平民都知道是孝公一手主导变法、支持变法,从而树立他个人的绝对权威。一旦孝公撒手西去,秦人只知有商君,而不知有国君,商鞅就危险了
辛亥革命之前的几千年,我们这个国度都是“家天下”时代,每一个朝代都是在维持道德与法制的微妙平衡中赢得生存和发展。
君主和士大夫需要“天地君亲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套道德来维持正统地位。
所以,董仲舒鼓捣出“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甚得汉武帝欢心,朱熹鼓吹“存天理、灭人欲”,直接被老朱家捧成了圣人。
法制只是实现道德的工具而已。
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只有根据道德来完善法制,法制才有生命力。
所以,商鞅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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