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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伙计

 书虫小记 2022-12-30 发布于北京

1980年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翻译作品。伯纳德·马拉默德是著名的美国犹太作家。这是一个在英美文学学术圈里才比较知名的一个作家,有关于他作品的大量文学研究。

因为他的作品里,有比较少见的浓郁的犹太精神味道,即基于宗教感的浓厚悲剧意识,以及在悲剧意识下的冷幽默。悲剧中的幽默,体现的就是人在无法抗拒和改变的命运面前,用一点小小的伎俩给自己逗个乐。

讲的是在纽约曼哈顿第34街区的一户犹太杂货铺老板,莫里斯·鲍勃。这是一个正直、善良、软弱的人,与妻子和女儿海伦·鲍勃生活在这个街区的杂货铺里。

这杂货铺的生意一直也就那样,做着这个街区的熟人群的日常生意——卖卖各种生活用品,做早餐和熟食,稍稍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连个伙计也养不起。杂货铺的顶楼还出租给了打工仔尼克·福索。

莫里斯·鲍勃当年是跟随父亲一起从东欧移民到了美国,曾经抱着一些梦想,然后一直混到秃顶肚大了,也就是这么一个人从早到晚忙活个不停地生活。

女儿海伦读到中学就出去工作了,做了一份普通的文秘工作,收入很低,想继续读大学改变生活,却又苦于没有钱和时间,所以就自己开始读夜大。希望能有一个好家庭的男朋友,却又发现她喜欢的对象纳特根本就没有和她继续发展下去的意思。

杂货铺生意本来就不好,后来街对面原来的一家洗衣铺搬走了,莫里斯一直祈望千万别又来一家开杂货铺的,嘱咐对面楼的包租公——酒店老板朱利叶斯·卡普千万别又招徕开杂货铺的来。

越怕就越来啥,果然又来了一户开杂货铺的,德国人施米茨,而且资本金很多,店面装修好得多,货品档次也高很多。一下子很多莫里斯的老顾客都去了新的施米茨杂货铺了,莫里斯的生意更加清淡下来。

一天夜里正准备打烊时,包租公卡普刚刚跟莫里斯聊天完离开,几个歹徒闯进了店里,抢了仅有的几块钱,把莫里斯打成了重伤。既破不了案,还得花医药费,而且还耽误了几天生意。

只躺了三天的莫里斯实在没办法,伤还没有好,就开始忙乎店里的活,在拖牛奶箱的时候差点晕倒,一个路过店门口的年轻人帮了他一把。莫里斯请年轻人喝咖啡,交谈了几句,小年轻自我介绍叫弗兰克·阿尔派恩,就是路过而已。

过后几天,莫里斯发现这个弗兰克经常在这个街区晃悠,从外表上看,他并不像一个流浪汉,不过又有点无所事事的感觉。弗兰克又来了店里几次,帮了下手,向莫里斯表达了想找份工作的愿望。莫里斯当然知道他的意思,不过没有接茬,因为他实在是雇不起任何一个伙计。

不久,莫里斯又发现早上店里总是会少瓶牛奶和两个面包卷,如是一直少了好几天,他估计肯定是有贼盯上自己了。经过一番查询,他发现了贼的踪迹,躲在店铺下面的储藏室里。待他拿着棍棒打开储藏室,却发现是弗兰克躲在里面。

弗兰克抖抖索索地承认就是他偷了牛奶和面包,因为实在没有地方去,也没有吃的。莫里斯只好把他带进店里,让他呆了一晚上。早晨在日常接货的时候,莫里斯又突发晕倒,被弗兰克救了个正着。这下就必须在家里躺上两个星期了。弗兰克不由莫里斯和莫里斯太太分说,主动就围上了莫里斯平时穿的围裙,开始接过店面工作。

莫里斯太太本来对弗兰克没有好印象,知道这就是个流浪汉。但苦于自己身体也不行,无法同时照料莫里斯和店面生意。没想到弗兰克虽然对一些细节,诸如包装货品、称重这些事不熟悉,其它诸如招揽顾客,推销商品,整理货架,打扫店面,都干得非常好。店面经过弗兰克这么一整理,突然间不那么像个坟墓了——莫里斯太太此前一直觉得杂货铺就像个坟墓。

于是她也开始教弗兰克怎么打包,怎么称重。弗兰克上手第一周,店面经营收入就比平时翻了一倍,因为他能说会道,会跟顾客聊几句,多卖些东西。以至于让莫里斯和莫里斯太太认为,其实自己并不合适干杂货铺这行。

弗兰克不要莫里斯给钱,他说这是报答莫里斯对他之前的照顾和收留。直到店面收入稳定了,莫里斯坚持要给弗兰克一些零花钱,弗兰克才收下。

弗兰克是个意大利人,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以几乎是从一懂事开始,就在不停地漂泊流浪。也是直到现在,才在一个固定的店面,开始了固定的工作。

他很聪明,而且也不老实——他其实经常从莫里斯店面的收入里悄悄给自己拿出几块钱来存着。因为经营收入高了,莫里斯太太没有发现这些猫腻。

而且,他喜欢莫里斯那个总是躲着他的女儿海伦。海伦从一开始也很抗拒弗兰克,她当然看不上这个流浪汉。不过后来她发现了几次弗兰克在休息时间总去图书馆看书,而且弗兰克很关注自己,就尝试着开始与他接触。

一次弗兰克给她说了为什么自己这么关注她——此前弗兰克在一个杂耍团帮过工,喜欢上了杂耍团里的一个小女生。这小女生却一心想做修女,不接受弗兰克。经过了几次了解之后,小女生对弗兰克动心了,同意跟他约会一次。当天,小女生就出车祸死了,broke her neck and put an end to this story。弗兰克对书籍的爱好,以及过往奇特的身世,吸引了海伦。

海伦确属穷人家孩子,虽然很早就开始工作,但见识很少,从小到大几乎就没有走出过曼哈顿。平时心情好的时候,也就是到曼哈顿滩上走一走。她逐渐改变了对弗兰克的看法,也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流浪汉。

弗兰克其实也很为难。他喜欢海伦,但他又有无数的秘密和不甘于现状的野心,他既感激莫里斯对他的关照,同时又时刻想着能找到什么机会离开。他既把莫里斯的杂货铺经营得很好,又一直都在偷窃营收现金。

弗兰克对莫里斯一家最大的秘密,其实他就是那天晚上闯进这个杂货铺抢劫了莫里斯,并把莫里斯打成重伤的歹徒之一。那是他正从其他地方流浪到纽约,路上结识了住在这个街区的混小子沃德·米诺格之后,开始干的勾当。

这个沃德是莫里斯所住街区的片警米诺格的儿子,因为从来不服管教,终于有一天不知所踪,实际上就是靠抢劫和偷窃过日子。沃德看中了流浪汉弗兰克有一把枪,于是怂恿他一起干抢劫商铺的勾当。

干完当天晚上弗兰克就后悔了。出于歉意,所以他后来一直观察着莫里斯,并帮助了他,最终打算留在杂货铺帮忙。不过海伦的出现是他没有想到的。两个人很快就坠入爱河,时常利用去图书馆的机会,在路边约会。

沃德没有放过弗兰克,他用一起抢劫过莫里斯的事威胁弗兰克,时不时来找弗兰克要个几块钱的。这也让弗兰克始终难以安心在店里工作。

也许一方面是因为弗兰克不是犹太人,另一方面则是他这种矛盾心态总会有所表现,所以在莫里斯太太看来,弗兰克不是那么可靠的一个人——凭他咕溜溜转的眼睛,跟人说话从不看人的神情,她始终对于这个收获了自己丈夫信任和女儿青睐的年轻人抱有深刻的怀疑态度。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弗兰克总是在不经意间从收银机里拿一点钱的情况,渐渐地被莫里斯发现了。莫里斯一方面感到沮丧,一方面又觉得没有什么,毕竟,他给弗兰克的工钱实在算不上工钱。

莫里斯太太敏感地觉察到海伦和弗兰克之间有问题,通过跟踪,发现了两人约会。在对海伦发了一通脾气之后,她又向丈夫提出要赶紧让弗兰克走人。莫里斯始终下不了决心,他已经和弗兰克达成过约定,到夏天就让弗兰克离开。

即便是作为局外人的酒店老板朱利叶斯·卡普也能看在眼里。卡普和莫里斯太太一样,一眼就看到这个流浪汉不靠谱——作为一个已经濒临倒闭的杂货铺小伙计,他哪来钱经常在外面买吃买喝的,毫无疑问就是在偷店里的钱,何况——犹太人的家里怎么能有非犹太人呢?虽然他的这个理念和莫里斯太太一样古旧,但却是几千年来的犹太祖先们在生活中代代相传的经验啊!

卡普虽然唯利是图,而且打心眼里看不起莫里斯,他认为莫里斯的思维方式以及行事习惯,让他一直这么霉运连连,而且生活窘困——至少在弗兰克这件事上,莫里斯就完全缺乏判断力。

不过,卡普毕竟还是不愿意让这个倒霉的朋友就这么沉沦下去,另外,卡普看上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他觉得海伦跟自己那不怎么争气的儿子路易斯挺般配。他们虽然是邻居,但路易斯连海伦的边都沾不上。卡普很希望能用海伦把路易斯给安定下来,承继自己的产业。

于是卡普找个时间,趁弗兰克不在,去逛莫里斯的店子,聊到了为什么莫里斯的杂货铺生意好了——其实并不是因为弗兰克这个优秀的伙计,根本的原因在于同一条街上后开的那家施密茨德国人的杂货店,因为施密茨重病,好几个月没有正常营业导致的。

这也许就是我们所说的,生活中就在眼前的事,常常因为我们的假设和偏见,被视而不见吧。莫里斯一家就因为相信了一切都是因为弗兰克带来的,所以,连几步以外的另一家杂货铺关张了几个月都不知道,也不了解。一直认为生意好是他们努力的结果。

莫里斯对卡普的话很恼火,不过他确实感觉弗兰克有些欺骗自己。于是下定决心得把弗兰克弄走。在某一次盯着弗兰克从收银机里偷了一块钱之后,他借机大发雷霆,赶走了弗兰克。

当天正好是约会的日子,毫不知情的海伦在公园等弗兰克,却被沃德跟踪要非礼她,弗兰克赶到打走了沃德,却也因为可能今后再也见不到海伦,想跟海伦亲热,又让海伦给打跑了。

弗兰克绝望地在街头流落了两天。两个人从此都陷入了悲惨境地,海伦感到自己受尽欺骗,弗兰克感到生活再一次捉弄了他,似乎永远摆脱不了这种愚弄,迫使他东飘西荡,最终就是一无所获。

莫里斯杂货铺对面那个施密茨的商店盘出去了,新开张了一家更好的百货店,打出来的广告商品价格都低于莫里斯的。莫里斯再次感到了绝望,现在连个帮手也没有了,他决定还是把杂货铺给卖掉得了。

流浪的弗兰克在第三天又悄悄回到了杂货铺,一个人摸回了自己的房间。刚睡下没多久,就被隔壁的房客尼克·福索敲醒,说闻到煤气味,两个人赶紧下楼查看,结果发现是莫里斯一个人把自己关在卧室睡着了,煤气泄露。尼克和弗兰克救了弗兰克,不过弗兰克却由此再患重病,住进了医院。

本来海伦和莫里斯太太是不愿意弗兰克继续呆在这里的,不过房客尼克却帮助弗兰克偷偷进了店里。弗兰克趁这一家都在医院,继续营业,生意照样兴隆。

周围很多人听说莫里斯的病情,反而来照顾生意。莫里斯太太看到弗兰克这样帮忙,也就没有了别的选择,她要求弗兰克答应不再纠缠海伦——她并不知道弗兰克偷钱的事——就可以留在这里。弗兰克当然答应,尽管他依然爱着海伦,也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强迫海伦。

不过,后来生意就确实不如此前施密茨店关门时候那么好了,毕竟新开的店商品价格低。弗兰克看到日益减少的营收,想到了此前他从莫里斯这里偷了存到自己银行户头上的钱。

他甚至做了一个归还偷来钱的计划,从自己户头里把钱提出来,分批放进莫里斯的收银机里,充当营业收入。到后来,他干脆把自己所有钱都用来对付街对面的竞争对手,不断降价,装修店面。

他把莫里斯的杂货铺,当做了自己对生活抗争的手段,本来是为了能获得一个新的起点,现在完全变成了他自己心中的一种依赖——似乎他需要这家店存活下去,以证明自己的生活还有救。

海伦对弗兰克那天晚上趁火打劫的行为深恶痛绝,对他彻底绝望,自己也一直陷入到悔恨和痛苦境地不能自拔。

弗兰克找来莫里斯的账本,惊喜地发现有个叫卡尔的油漆匠欠了店里七十块钱,于是赶紧跑上门去收账。谁知到了油漆匠家里,看到他家有四个孩子正在分香肠吃饭,顿时气馁,反而跑回家把自己剩下的三块钱打算拿去送给油漆匠。路上又碰上了一脸苦相的沃德,想要卖掉他的枪当饭吃,弗兰克就又把三块钱给了沃德,把手枪拿来直接扔进了阴沟。

接着他还去附近一个咖啡馆应了通宵的活,把在那赚的工钱,全部当做莫里斯店的营业收入。不过这都没有什么根本改变。

莫里斯稍微恢复了一些之后,极其坚定地再次要赶走弗兰克,即便莫里斯太太求情也没有办法。弗兰克在无奈之下,鼓起勇气向莫里斯承认了自己过去的罪行——那晚就是他抢劫了莫里斯杂货铺。谁知莫里斯毫不惊讶,说,我其实早估摸出来了,在你各种眼神和动作,以及你为什么一定要留在这里,猜到了抢劫他的人里就有弗兰克。

弗兰克离开了。莫里斯也打定主意卖掉杂货铺。接着他就出门去找工作。想到六十多岁的自己,混了一辈子,最终也落得个这样的下场。他也不太怨天尤人,发现确实是自己不善经营,心太大,什么都不在乎。

他去找到自己曾经的合伙人索别洛夫,正是这个合伙人对他的算计,让他的杂货铺变成了一个赔本买卖,而索别洛夫把合伙的钱全挪走,自己又开了个超市,干得红红火火。索别洛夫给了他一个出纳员的工作,让他试着干半天,干完说莫里斯的收款少了一块钱。莫里斯只好自己掏出一块钱给了前合伙人,承认自己不善于干这活,走了——这就是莫里斯的品性。

他又跑了几个职业介绍所找工作,一无所获。到晚间回到杂货铺,刚开始吃东西,倒是来了一个陌生人向他推荐骗保的方法,用塑料当燃料,把铺子烧了,然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莫里斯赶走了陌生人,不过却想使用人家推荐的方法,谁知手脚又不便当,房子没烧着,把自己给点着了。幸亏弗兰克及时出现帮他扑灭了火,弗兰克再次哀求他能留下来,莫里斯仍然铁心拒绝了他。

不久,流氓沃德又跑回了街区,他在向卡普索要酒喝遭拒后,怀恨在心,半夜里爬进了卡普的酒店,喝光了酒桌上的酒,又砸掉了酒柜里的酒,最后点烟烧着了一切,不仅把整个酒店都点着了,而且还把自己烧死。

损失了酒店的卡普为了降低自己的损失,打算把莫里斯的杂货铺买下来,他这次没有精打细算地还价,出了两千五百元的价格。这让莫里斯一家非常高兴——此前莫里斯打算能卖一千五百元就不错了。不过莫里斯却又觉得很不忍——毕竟,好像这是卡普遭了难,才有了他莫里斯的好处一样。

卡普交定金准备拍卖杂货铺里商品的前一天晚上,莫里斯感到无比地兴奋,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坟墓,用一笔钱住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找个新的营生了,他很高兴。晚上冒着雪在门外忙着铲掉门前的雪,忙了大半夜。

晚上睡在床上,自己一辈子在美国打拼和生活的往事都涌上了心头,甚至梦见了自己去世已多年的儿子。他非常伤心,因为自己没有能够养家糊口,他感到对不起自己的太太,也对不起自己的女儿海伦。他甚至想到了弗兰克,觉得也许这是个好孩子。——他的旧病复发了。

第三天,莫里斯去世了。

他的葬礼很隆重,虽然莫里斯一辈子都没有按照犹太人的要求去礼拜堂,但犹太团体还是非常认可他这个人,几乎所有认识他的人,供货商,包括害过他的索别洛夫,都来了。在下葬时,弗兰克还因为悲伤过度,失去平衡摔到了已经放到墓坑里的棺材上。

葬礼过后,弗兰克继续回到了杂货铺,继续经营。之前要买杂货铺的卡普,也因为一病不起,放弃了交易。莫里斯太太和海伦回到店里,都不用去看就知道是谁——作者犹太式的幽默出来了——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刚才在棺材上蹦蹦跳跳的人。

莫里斯太太默认了弗兰克的存在,海伦也依然不理会弗兰克。弗兰克每个月付房租给莫里斯太太,也继续不要工钱,刻苦地经营。他灵机一动地想到,把在咖啡馆打夜工时学到的做三明治和一些小甜点的技术用上,推出一项新服务——外卖快餐。

这一招管用了,附近没有哪里可以提供专供外卖的快餐。接着,对面竞争的杂货铺也因为合伙人之间闹纠纷而改变了经营方式,经营时间缩短了,分流了一部分顾客回来。

弗兰克的想法,是要增加收入,供海伦念她一直心心念念的大学。他继续在咖啡馆打工,人也累得形销骨立,但他感到满足。不久,他开始读圣经,还去了犹太礼堂,行了割礼,他成了犹太人。

全书完。

几个犹太式幽默的句子:

时光就在等待中消逝,逝去的日子发出阵阵腐臭,一直留在他鼻子里。

长大到美国后,他难得看到天空。早先赶大车的时候,还是看到天的。一开店,就看不到了。在店铺里,你就像进了坟墓。

八点半才过,伙计已经站在橱窗口,海伦看上去像一朵去年的花

她们费力地走上楼梯的时候,听到店堂里收银机发出沉闷的叮当声,知道在那里张罗买卖的准是刚才在掌柜的棺材上蹦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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