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是山区加快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山区又是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短板所在,因此,推动山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事关全省大局。本期《建设研究》以山区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主题,从市域和县域视角出发刊发两份研究报告,以期为山区26县探寻一条具有浙江特色、山区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路,助力形成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在山区地区的标志性成果。 县域城镇化研究报告摘编: (三)山区26县城镇化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的主要路径。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山区26县更加凸显。解决发展中积累的问题,亟需充分发挥城镇化的功能和作用,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生态和安全的需要,以低碳、绿色、智慧、生态、宜居为发展方向,开拓山区城镇化新形态新布局,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探索山区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路。 ![]() 26县走访调研 根据统计测算,2020年我省26县的平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7%,对标2025年26县总体达到65%的城镇化目标,“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速大约为“十三五”期间的3倍增速。城镇化对“四化”协同乏力是制约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报告基于实地调研云和、遂昌、衢江、开化等县城基础上,发现山区26县普遍存在制约发展的五大关键性问题,一是土地资源稀缺与利用率低下并存,二是基础设施薄弱与建设成本高昂并存,三是建设阶段错位与更新发展诉求并存,四是人口持续流出与低水平城乡均衡并存,五是风貌品质不佳与资金平衡约束并存。 (一)政策窗口需适度打开,解决26县“动力从哪里来”。 (二)坡地政策需差异供给,解决26县“地从哪里来”。 (三)撤村并镇需继续加快,解决26县“人从哪里来”。 下山脱贫、移民搬迁仍是山区县就地城镇化的重要“催化剂”。建议省级部门加紧探索研究大搬快聚富民安居运行机制,建立涵盖多元化资金筹措、多渠道人力开发、多途径下山安置等多方面政策保障,重点强化中长期规划制定和目标考核激励。加紧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可持续的人口素质提升机制,构建农业转移劳动力向产业转移的绿色通道。 (四)数字生态需持续西进,解决26县“发展向何去”。 ![]() 市域城镇化研究报告摘编: (一)丽水新型城镇化发展仍将大有可为 (二)丽水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有所作为 2020年我省城镇化率超70%,城镇化发展已进入成熟稳定发展阶段,加快丽水等山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是我省新时期进一步提升全省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希望所系。在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背景下,推动丽水新型城镇化发展,既是我省进一步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加快在山区地区形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并为全国提供经验示范的重要举措,必须有所作为。 在目标定位上,报告提出一是加快实现“一式三化”样板目标,即加快山区跨越式发展、现代化发展、绿色化发展和一体化发展;二是全面建设“三个城市”样板定位,即确立“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市”的战略定位,明确“融合型向心发展示范市”和“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的功能定位。 报告提出可引导丽水在空间、人口、产业、城乡和品质五个方面发力,形成山区新型城镇化“丽水样板”构建的五大特色路径,即:突出城镇格局“集约”,为样板构建塑造空间;突出城镇人口“集中”,为样板构建凝聚主体;突出特色产业“集聚”,为样板构建谋求动力;突出城乡发展“集成”,为样板构建融合城乡;突出城市功能“集合”,为样板构建锻造品质。 (一)支持丽水探索开展市域范围的跨县域异地搬迁 建议省级层面支持丽水开展跨县域异地搬迁,将丽水跨县域搬迁的主体对象纳入奖补范畴,同步指导丽水做好跨县域搬迁安置群体的生活和就业保障工作。 (二)支持丽水率先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建议省级层面支持丽水率先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重点支持丽水创建“人地挂钩”政策改革试点,推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保障与常住人口增长规模相匹配。 (三)支持丽水完善促进市域一体化的财政出资机制 建议省级层面支持丽水优化市本级和下辖县(市、区)的财政权责关系,建立市域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市级主导、市县共担”的财政出资制度,继续深化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改革和市级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 (四)支持丽水加快创建省级高能级战略平台 ![]() 县域研究报告执笔人:童彤、吴怡、翁大伟、朱静(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 图片来源:作者提供及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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