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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有一种死生契阔叫母夜叉

 城北十五里666 2022-12-31 发布于北京
 

公众号ID:hlmyj001

编辑微信:dongzhu1968

投稿:hlmyj001@163.com


作者

阳关

从丛林到文明,增了心智,减了体能;长了伪诈,少了淳朴。夜叉的爱情,要比人来得忠贞坚定;高低维度若能交媾,倒不失为一种加强和救赎。蒲松龄《夜叉国》大致讲了这点意思。

一个徐姓男子,泛海经商,被大风吹至夜叉国卧眉山,因会烹饪而保全性命。和一个母夜叉结婚生子。其中文明和原始的碰撞,两个种族,肤色、体型、语言、风俗、生活方式虽极不相类,情感却大体相通。夜叉们也讲夫妻恩爱,一往情深,排他性,不离不弃,长相厮守,也有国王臣民、等级分明。

其牙戟森森,目闪双灯,茹毛饮血,说话如鸟兽鸣,见人就想抓起生吃,看着挺可怕,其实淳朴善良友好和平。

民以食为天,从生食到熟食,夜叉们吃高兴了,没几日便拿徐当了自己人。等徐能说几句夜叉话,夜叉简直高兴得不要不要的。

便领来个母夜叉给他洞房,徐一开始还怕而膈应,这母夜叉大约玩了一出女主导,徐也就被带动了。而且这位徐某,功夫也不错,雌大欢悦。给他吃香的喝辣的,简直惠风和畅,琴瑟悠扬。

以上说明食色二端,乃普遍通行于动物界的法则。搞定食色,便搞定大半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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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夜叉国天王生日,所谓“天寿节”,大厨徐可就派上了好用场。朝拜夜叉王之前,众夜叉各摘骨突子数枚,用麻绳串起来,串成个大项链给徐带。骨突子者,珠宝也,一枚可值百十金。天王如众夜叉一样,也被徐攻陷了胃,一高兴,又赏给他十颗更大的珠子。

野生野处的夜叉们大约保留着某些原始超能力,比如这位天王,来则大风扬尘,去则疾速如飞。

这一来二去,四年光阴可就白驹过隙了。母夜叉一朝分娩,产下二雄一雌三位孩儿。徐某的基因非常强大,三宝都长着人类的脸,模样不是他们妈妈那个款。众夜叉都很喜欢三孩子,经常逗他们玩。

一天,夜叉们外出找食,就来了另一母夜叉,要和徐搞一发。难得徐坐怀不乱,便被她打倒在地。媳妇回来,暴怒,和这母夜叉可就干上了,分分钟咬下她耳朵来。这情形听起来似乎野蛮了些,但她们当面锣对面鼓地干,不像现代宫斗剧那么背后下绊套路深险。打这起,媳妇天天守着老公,寸步不离。

就这样又过了三年,孩子们都学会走路了。徐便教他们说些人话,咿咿呀呀中,渐渐大有人气。虽是小孩子,但登山如走平地,这一点显然又得了妈妈的遗传。这种基因亲本的纯自然杂交优选,概率上想必有点难。

这一天,妈妈带着二宝三宝出去了。岛上北风大作,徐恻然思乡,便和大宝商量着回归故里。大宝想告诉妈妈,被徐制止了。

好风凭借力,父子们扬帆起航,一昼夜就到达了交州家里。可朝思暮想的原配却已经改嫁走人了。

走吧!徐卖了两颗珠子,便有了大把银子。给大宝取了个很威风的名字叫徐彪。这徐彪可了不得,十四五岁,便有拔山扛鼎之力。当地军头见而奇之,擢为千总,戡乱平边,所向披靡,十八岁便升为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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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妈妈那头,卧眉山里,母子三人对老徐爷俩那可是望眼欲穿。老二于某一天就遇见了一位商人。对,和他爸一样,也是大风刮来的商人。而且还认识他爸,告诉他说你哥哥已经官拜副将。老二问啥是官,蒲松龄借商人之口来了一段解释,漫画一样,很有意思:

“出则舆马,入则高堂;上一呼而下百诺;见者侧目视,侧足立。”

三个字:人上人!老二听了,当时就颇为心动。说自打父兄去后,娘仨心心念念想去找他们,就怕妈妈不是中国人,颜貌殊异,不为所容。而且这边的夜叉们一旦知道了,必然会弄死他们。所以一直踌躇不决。

商人在老二的帮助下回到故乡,把这件事就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告诉了徐彪。徐彪一听可就伤心了。不顾父亲苦劝风高浪险,带着两个兵就去找妈妈弟妹了。果然遭遇波涛连天,船翻了,人飘在海上,被一毒龙国夜叉救下。逆水推舟八千里,把徐彪就送到了卧眉。刚想跟人道声谢,回头一看,人已去的没影儿了。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事了拂衣去,名儿都不留一个,这境界,没说的!

然后天公作美,母子四人就在某一日里,乘着北风,抵达了交州岸边。还没下船,岸上的人都被吓跑了。

到了家里,母夜叉对徐某那可是怒气冲冲好一顿骂,徐自知理亏,赶忙谢罪。家人们拜见主母,无不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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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俩都爱穿男人衣服,就像满人那样。几个月后,妈妈学会了中国话,俩小孩的皮肤也日渐白皙。一个取名徐豹,一个取名徐夜儿。徐豹最聪明,识字读书,一学便会。但他不想走儒生举业之路,便习练弓马,考了武进士,娶阿游击的女儿为妻。夜儿因为天赋异禀,没人向她提婚。正好徐彪麾下袁守备丧妻,徐彪就把夜儿强行嫁给了他。夜儿能开六千斤重弓,百步射小雀,箭无虚发。

打虎亲兄弟,上阵夫妻兵,袁每次出征,总是带着夜儿,一多半功劳都是她打下来的。这样的同荣俱损,生死与共,想必伉俪情深,难舍难分。

徐豹三十四岁便执掌了将军大印,母亲曾随他南征。每逢劲敌,她便披甲执锐助力儿子,刀锋所指,一片落花流水。皇上要封她男爵,豹儿上疏说明情况,皇上便把她改封了“夫人”。

总之,本篇写得风趣而温情。蒲松龄最后幽默了一把,说家家有个母夜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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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文明间彼此心存戒备,而戒备的性质各异,前者多为扩张,后者多因自卫。文明的铁蹄下,多少土著的冤鬼。若是落后征服先进,那也是血雨腥风,白骨森森。这是国家大事了。

就个体来说,只身陷异族,纵不恐惧,终也疏离。

所以就觉得,徐某这个人,不应被过多地谴责以无情无义。即使今天,种族偏见仍然根深蒂固。这其中有生产力的差距,有认识冲突,有各自族群本身的记忆、文化基因、心理结构的自然角力。让大都市的你,到个穷乡僻壤里,和当地人生活几天,尚且有各种不适感。据说下嫁非洲的女子,后来都逃之不及。

徐某,在夜叉国里,虽有结缘播种,但没有根,找不到归属,心身始终是不落地的。他的人生,孕育、生长、行进于另一片土地,那里有不知比夜叉国发达多少倍的文明,有他无法剥离的生活方式、有万万年割不断的血脉相依、心灵皈依。让他安居于这原始部落,乐不思蜀,显然太过强人所难。

所以,去也终须去。那何不一家四口一起走呢?应当说,当时的徐,对母夜叉能不能跟他走是没有把握的。毕竟换位思考,谁愿意远离族群,去向遥远的未知?而一旦心思泄露,便可能万事皆休。未开化者,一半淳朴,一半野蛮。母夜叉及其同胞们那近乎本能的凶悍,他又不是没见识过。当然,这也同时说明,他没有用心去体贴母夜叉对他简单而笃定的爱情。因为从后文看,跟你走,对她来说,根本就是说走咱就走,风风火火闯九州。

这是其一。其二,即使他能拿准母夜叉,于那茫茫南岸、中华乐土,他又如何安置这个“见者皆奔”的异类呢?国人群起打“怪”,也未可知。最后母夜叉追随夫君,来华定居,应该说也是冒了极大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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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并非无情之人,离开时,内心当是分裂的,但终究被一点归属感占了上风。富甲一方的他也并不再娶,焉知他的心里,没有对人类婚姻的失望,对夜叉情缘的负疚?

揆诸文本,交州,乃广东、广西以至中南半岛一部地区。蒲松龄几次提到“待北风起”,可见夜叉国在交州北面。《金史·章宗纪一》有“诏以生辰为天寿节”,再结合夜叉们爱吃鹿肉,项上挂珠,以及“母女皆男儿装,类满制”,蒲松龄这是要告诉我们:夜叉国者,女真部落耶?蒲子这个人,狡猾狡猾的!阳羡鹅笼幻里出幻,怪之于怪辗转相生,也许写狐仙者,才是那个真正的大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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