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发《现代教育教学探索》 新课标背景下改革高中美术教学目标设计的创新思考--推荐人:胡阳新 湖北省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熊莉 邮编:444300 【摘 要】高中美术教学目标隶属于国家教育总目的及其任何高于它本身的美术教育目标系统。它是美术教学的方向。教学目标的四种基本形式、ABCD四因素模式、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各种教学目标分类是构筑表述高中美术教学目标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高中美术教学目标 确立 表述 高中美术课程目标在《美术课程标准》中有明确的规定,它们是由国家教育部和课程专家等制定,属于一种静态的偏重于制度层面的课程要求;教学目标则不同,它是实践层面的,在方向上对课堂教学活动设计起着具体的指导作用,也为教学评价提供标准和依据,是美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深化与具体化,主要由美术教师确定。不过,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中学美术课程目标要通过美术教学目标来实现;另一方面,中学美术教学目标的制定又要以美术课程目标为依据。那么,究竟如何确立中学美术教学目标呢? 制定教学目标必须对学生、社会及学科进行研究,并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2]谢雱则认为,确立高中美术教学目标不仅要依据社会发展的需求,依据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规,学习借鉴和应用教育目标分类理论,还要遵循学生的身心特征,注重美术学科自身的性质。[3]尹少淳提倡教师在设定教学目标时应该做到心中有数,表述清晰,尽可能地接近最具体的表述,尤其对待知识、技能这类目标时更应该如此。他认为四因素模式,也被称为ABCD模式可供美术教师制定具体性的教学目标时参考: A.主体或者教育目标指向的对象(即audience),一般是指学习者或学生。 B.行为(即behavior),指要求的目标行为内容。一般要求用可以观察或测量的行为动词来描述。一些在一般教学目标中经常使用的动词“了解”、“理解”、“欣赏”……不太适合具体的教学目标的描述,而“识别”、“写出”、“写出”、“列出”、“画出”……则可以在具体的教学目标中运用。 C.条件(即conditions),指学习者完成规定行为的外部条件。指出这些条件与否,直接影响学习者规定行为的难易程度,也直接决定了目标规定的适宜性。如在“合作”或“独立”的状态下,完成一次规定的学习行为,有着很大的区别。这类表达还包括“在教师的指导下”、“参照范图”、“与同学讨论后”…… D.标准(即degree),学生根据教学要求应该完成的教学水平,一般是最低的水准。这也是教学活动评价的最低标准。 上述模式实际上由这么几个要素组成:“谁(通常是学生或学习者)”—“做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做到什么程度”。……[4] 尽管上面三位学者提出的确立教学目标的方法各不相同,但仍是相互联系的,因为他们都是主要从目标确立的依据和目标表述的形式特征两方面来论述。下面,我们对这两点进一步探讨: 1.高中美术教学目标确立的主要依据和结构组成 确立高中美术教学目标的主要依据是中学美术课程目标、学生学习前的准备状况(包括心理的、知识水平、能力、态度兴趣等方面的)、学科与社会发展、美术教材等。还要注意保持美术教学目标与它上位目标方向的一致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人们对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社会需求的重点以及学科知识的性质和价值、美术教材编制等的看法存在差异,对几者之间的关系理解也不尽相同,对教学目标的取向也也会有所不同。在教学目标的取向上,主要有以下四种基本形式: [5] 第一种形式是普遍性目标,它只是宏观的一般性的宗旨或原则,直接将之运用于教学目标,不够具体明确。如古希腊柏拉图把“有德性的生活”视为教育的终极目的,中国古典的经典文献《大学》规定教育宗旨是“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等都属于教育的“普遍性目标”。同理,“对学生进行美育”也属于普遍性目标,如将之直接定为某一节美术课的教学目标,就显得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具体内容的明晰规格。 第二种形式是行为性目标,它是以具体的、可操作的形式陈述的教学目标,指明教学过程结束时学生所发生的行为的变化,其基本特点是目标的精确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如:“能比较熟练地打中国结。”“掌握纸板制作座椅的基本技法”“学会调制三间色”等都属于行为性目标,这种表述尤其适用于美术教学中知识与技能类目标的陈述。 第三种形式是生成性目标,它是在教育情境中随着教育过程的展开而自然生产的教学目标,它与布卢姆在《教育评价》中的提出第二种教学目标编制模型有相似之处,注重情境出现之后再加以考虑,逐步完善。它的优点是强调教育过程中学生与教育情境的交互作用中产生的属于自己的目标,而非教育者代表社会强加给学生的。 第四种是表现性目标,指每一个学生在具体教育情境的各种相互作用中产生的个性化表现。它重视人的个性,追求反应的多元性,尤其是教师和学生的在课程教学中的自主性、创造性,它是唤起性的,而非规定性的,它不是规定学生在完成学习活动后所习得的行为,而是描述教育中的际遇,指明学生将在其中作业的情境、将要处理的问题、将要从事的任务,但并不指定学生将从这些际遇中学到什么。适合于表述那些复杂的智力性活动,而已有的技能和理解是这种活动得以进行的工具,并且,这类活动有时需要发明新的智力工具,从而导向创造性的活动。如:“尝试运用泼墨法,表达自己的内心情感。” 以上四种形式的教学目标各有特点,但各种取向的教学目标各有其存在的价值与合理性,我们应该根据教学实际取长补短,综合使用,确定出有丰富层次结构的美术教学目标系统。换句话说也,一节中学美术课的教学目标,应该是寓普遍性目标、行为性目标、生成性目标、表现性目标为一体的教学目标系统,但这种一体并不是四种目标的简单相加,而应该是有机组合,是大于部分之和的新整体。 2.高中美术教学目标的表述: 教学目标是美术教学的引路人,是整堂美术课的核心与灵魂,所以教学目标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子目标、子目标中的各个部分对于教师来说都应该特别疏朗清晰,不能含混不清。 A.行为主体的确定----学生 美术教学目标在教学设计中虽由教师完成,但其实现最终由学生的学习才能转化为现实,从这个意义上说,美术教学目标在本质意义上来说就是学生的美术学习目标,因此,教学目标的表述应该注意将行为主体确立为美术学习的主体---全体学生。于是以上提到的尹少淳总结的“谁—做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做到什么程度”的目标表述程式,就变成“学生—做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做到什么程度”。当然,有时为了表述的简洁与方便,行为主体是可以省略的,但目标指向的必须是学生。如“体验艺术设计的过程,感受巧妙的创意设计带来的乐趣”、“引导学生尝试从身边的物象发现图形、记录图形,进而到图形设计。”两者都省略了学习主体,但前者表述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后者表述的行为主体却是教师,因而后者的表述是不恰当的,宜改成“尝试从身边的物象发现图形、记录图形,并进行图形设计。” B.学习行为的确定----做什么,做的结果 行为主体确立以后,他将要做什么,做出什么结果,这是教学目标重要的表述点。有学者认为:“一个表述恰当的教学目标,应该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包含要求达成的具体内容的明晰规格;二是能用规范的术语描写所要表达的教学结果的明晰规格。” [8] 所以表述学习行为一方面要陈述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二要用行为动词做具体而明确的表述并尽可能让所表述的行为能被观察、评估、测量。例如“进行设计制作,提高应用能力”表述的行为结果就太笼统,不便于评估测量。再如:“了解坐椅”这个表述也太抽象,方向性不强,究竟是了解坐椅的历史沿革,还是坐椅的特征?坐椅的结构?坐椅的色彩?应该尽可能写具体,以具体的、可操作的形式陈述,指明教学过程结束时学生所发生的行为的变化。如“了解坐椅的特征与结构”等。 C.行为条件的确定----特定的限制或范围 行为条件的确定指制约学习行为及其结果的条件。如“运用折曲、切割、插接等技法设计制作出造型新颖美观、功能实用的纸板坐椅”。其中“运用折曲、切割、插接等技法”便是“制作”行为的条件,“纸板”是坐椅的材料限定,也是评价的参照条件。如果写成“设计制作出坐椅”则无制约行为的条件,也就是说可以任何技法和材料制作坐椅,那样则与本课的计划和要求不一致了。 D.行为程度的确定----教学评价的最低标准 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它的表述与行为动词的使用也有最直接的关系。如 “能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与技能进行简单的绘画创作练习。” 以上所谈ABCD四因素模式实际上是在马杰三因素教学目标模式(要求学生做什么?根据什么标准去做?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的基础上增添了学习主体而成,它最适用于行为性目标的表述。针对美术教学目标来说,这些因素都是必要条件,但美术学科的人文性质决定了仅有这种表述还不完整。由于四因素论强调“标准”,强调可量化和测评和结果,那么人文学科中那些隐性的诸如态度情感价值观等目标的表述就不太适合套用这种程式。在表述高中美术教学目标时,我们可以将注重过程的生成性目标和注重创造性与个性的表现性目标融进教学目标的系统中来,结合《中学美术课程标准》倡导的三维目标结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紧扣对《中学美术课程标准》中表述不同行为程度的动词的理解,进行合适的表述。《美术课程标准》中描述课程教学目标使用的行为动词和各种水平的程度见下表:[9]
值得注意的有两点: 一是要处理好《美术课程标准》中三维目标的关系: 在美术新课程中,三维目标是主要矛盾,知识与能力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美术素养的核心是美术能力,假如把美术素养比做一座大厦,由三维目标构成,知识与能力就是大厦的基座,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就是上层建筑,基座稳固了,美术教学的根基才不会产生动摇,“上层建筑”也才能发展得越高。 二是表述教学目标的形式多样。教学目标的表述不仅是一位美术教师教学思想的流露,也是教师对教学目标不同理解的外在显现。不仅可以运用新课标提倡的三维目标样式,也可以选用布卢姆的教学目标分类、加涅的五类目标样式或是隐性目标与显性目标样式……换句话说,教学目标的核心和思想是不变的,但是表述形式可以丰富多样。 综上所述:高中美术教学目标隶属于国家教育总目的及其任何高于它本身美术教育目标系统。它是美术教学的指导与方向;确立高中美术教学目标要依据社会与学科发展、学生和美术课程目标等因素;教学目标的四种基本形式、ABCD四因素模式、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各种教学目标分类是构筑表述高中美术教学目标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http://www./zong_he_870/20100730/t20100730_501910.shtml
[2]钟启泉 汪霞 王文静编著:《课程与教学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页。 [3]谢雱:《中学美术教材教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6-8页。 [4]转引自尹少淳著:《美术教育:理想与现实中的徜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15页。 [5]钟启泉 汪霞 王文静编著:《课程与教学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9-62页。 [8]钟启泉 汪霞 王文静编著:《课程与教学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57页。 [9]本表参照主要参照: 新课程标准中使用的行为动词及对应的学习目标和掌握水平:参见宜秀教育信息网:http://www./Html/jywc/xd/1903720090723092323.html 新课程标准描述课程教学目标使用的行为动词:参见郑州大学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content.asp?column=0003&id=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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