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战争过后一般男性俘虏要么被抓回去充当奴隶,要么被就地格杀。 但是战火无情,虽说战场上极少出现女将士的身影,可战乱波及到无辜百姓也是常有的事,不少女子也因此成为敌人手下的俘虏。 相较于男俘虏,作为天然弱势方的女俘虏注定下场要悲惨许多。 一般来说,这些被俘的女子有四种下场,每一种都非常凄惨,最后一种更是让人无法接受。 那么,古代女俘虏们到底会面临什么样的命运呢? 最好的结局——依附他人在女子身份地位远不如男子的封建社会,女俘虏的身份与物品无异,敌人将其俘获后可以任意处置。 一般来说,那些姿色过人的女俘虏会被统治者们用来充实后宫,历史上最典型的莫过于成吉思汗。 他曾不止一次露骨的表示,自己的快乐就是攻陷敌人的城池、劫掠他们的财宝、占有他们的女人。 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女子始终被视为男性的附庸、私有财产。 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一些统治者就会生出占有敌人心爱女子的畸形想法。 一些统治者甚至认为,占有敌人的女人才是最终的胜利。 因此,成吉思汗南征北战的过程中,最喜欢做的就是将敌人洗劫一空,包括他们的财宝和女人。 被其劫来的女子会被成吉思汗纳入后宫,成为他自己的财产。 此外,亡国皇帝李煜的妻子小周后,也曾一度被敌人掳掠。 宋太宗赵光义灭掉南唐后,一眼看中了容貌美丽、神采怡然的小周后,并将其带回后宫。 李煜对此羞愤、恼怒,但也无计可施。 统治者除了会将女俘纳入后宫,也会将一些长相漂亮、出身高贵的女子赏赐给有功将领。 这些女俘会成为他们小妾、侍女。 而姿色一般的女子则是会任由三军将士随意索取,这是统治者的赏赐。 其实,从攻破城池的那一刻开始,士兵们的劫掠就开始了,金银财宝是他们的目标,貌美女子更是。 劫掠而来的女子他们会直接带回家中,当做小妾或者丫鬟使唤。 那些长相俊俏、多才多艺的女俘还有一种下场,那就是被转赠给其他人。 她们在统治者的眼中与珍宝无异,自然可以当做礼物赠送给他人。 历史上有名的才女蔡文姬,就曾惨遭过这样的对待。 蔡文姬早年间嫁给了河东世家子弟卫仲道,可惜丈夫年纪轻轻便逝世了,而后蔡文姬一直闲居在家中。 东汉末年,董卓作乱关中地区,南匈奴趁机发动叛乱、侵入中原。 陈留郡惨遭匈奴洗劫,家住此地的蔡文姬也被蛮横的匈奴人掳去。 匈奴将士见蔡文姬才貌双全,又是中原地区有名的大家才女,回去后便将她转赠给了匈奴的左贤王。 往后十二年时间,蔡文姬一直生活在左贤王的身边,为其生育了两个孩子。直到公元207年才得以归来,是曹操用金壁将其赎回。 不过,脱离了匈奴人的苦海之后,蔡文姬仍然没能得到解脱。 曹操转手将其嫁给了手下的一名都尉——董祀。 其实,不管是被纳入后宫、赏赐给将士,还是转赠他人,这些女俘的命运还算过得去。 毕竟背后有了依附、有了倚仗,即使地位不高,但也可以衣食无忧的生活下去。 更何况其中一部分女俘成为了统治阶层的妻妾、侍女,她们虽然得不到自由,却也可以享受一世荣华富贵。 对作为俘虏的她们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成为奴隶奴隶,这是大部分女俘虏最终的归宿。 这种现象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兴盛,主要是因为当时连年战乱的社会环境和特殊的土地制度。 战争致使越来越多人沦为奴隶,而按照规定奴隶也是可以被授予田地的。 因此那段时期统治阶层和地主们大肆掳掠、购买奴隶,借机敛财。 战场上被俘的女子、女眷基本都会沦为女奴,姿色交好的送入皇宫或者达官权贵府中,姿色一般的则沦落到普通地主家里。 这些奴隶的卖身契都掌握在各自主人的手上,主人可以随意对其进行处置。 在家中,这些女奴一般要负担起所有的家务活,还要忍受主人家的打骂,没有任何人权可言。 运气好的女奴如果被主人看上,有机会做一个侍寝的丫鬟、侍女,想要成为妾室是万万不可能的。 运气差一些或是不听话的女奴,很有可能会被卖到青楼做妓女。一旦进入青楼,她们的命运和人生就相当于被判了死刑。 这里不光会有身体上的折磨和摧残,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拷打和蹂躏。 一般不出几年时间,脆弱一点的女奴就会命丧黄泉,即使能够勉强适应在青楼中的生活,等待她们的也只有无尽的梦魇。 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件女奴案莫过于“靖康之耻”。 公元1126年,金兵来犯,北宋朝廷被围困在京城。 宋徽宗、宋钦宗和一众北宋官员,想方设法通过求和保留政权。 次年2月,双方达成协议。 金国同意撤兵、保留北宋政权,但代价却是无数金银财宝做补偿、皇室宫廷人员做人质,以及成千上万名皇城女眷做奴隶。 2名公主、4名皇室宗亲贵女、2500名宫女、1500名乐女、3000名各色艺女要被当做人质、女奴送往金国。 当开封府的官员刮地三尺凑不齐金国索要的财富时,只能通过搜刮京城民女、甚至已婚的妇女充数。 5000名京城民女被挑选送至金军手中,金人以胜利者的姿态从中精挑细选出3000人带回了金国,这些人几乎全部成为了金人的女奴。 可即使是这样,金国索要的金银财宝数量仍然没有得到满足,于是宋徽宗和皇室成员也未能免遭厄运。 1127年2月,金军统帅率兵对皇城进行了严格搜查,凡是被抓到的女性尽皆被抓走,哪怕是年仅一岁的女婴,也在金人的掳掠之列。 宋徽宗的皇后、皇妃、女儿,皇室姻亲中的郡主、王妃也被尽数掳走。 据统计,最后金人从北宋京城共抓走了嫔妃83人,王妃24人,公主帝姬22人。 此外,还有皇室王妾、宗姬近500人,宫女、宗妇3000余人;族妇、歌女3300余人,官民女3300余人。共计11635名北宋女子被当做奴隶卖给了金人。 这些女子中极少数人被金国统治者纳入了后宫,剩下的几乎全部成为女奴。 她们受到金军的蹂躏、侮辱,稍有反抗便会迎来拳脚相加,甚至斩首示众。 有人不堪受辱选择自尽,有人拒不受辱被金兵刺伤,仍在军营前,血流三日而死。 金人如同瓜分牲口一样将这些“战利品”,在那之后她们被押往金国都城上京。 一路上她们除了要忍受风餐露宿、雨雪风霜,还会随时遭到押解人员的骚扰和侮辱。 受尽屈辱和折磨后,她们最后来到了上京,在这里等待她们的是另一个地狱。 她们中的大部分人被当做女奴,流向了金国人的市场,还有一部分人被送进了洗衣院。 这并不是一个所谓的盥洗场所,而是士兵们的妓院,这也是古代女俘虏的另一个归宿——军妓。 洗衣院的军妓中国有史可考的军妓制度,最早起源于春秋战果时期,正式设立则是起源于吴越争霸阶段。 《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了犒赏将士,特将各地寡妇聚集至山上,打了胜仗之后可以上山放松一下。 事实证明,这一招在当时对于笼络军心的确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到了汉武帝时期,军队内开始广泛建立军妓制度。 隋朝时期,隋炀帝南下扬州游玩,自己身边带了大批妃嫔。 考虑到手下官员和士兵的生理问题,他诏令江都境内寡妇、未嫁女齐聚宫监,让将帅士兵恣其所取。 至唐朝,《唐律》规定:“今以妓为官奴,皆入籍。” 此时的军妓已经已经可以买卖,如果遇到重大事件,官府也可以从妓院征调军妓。 到了宋朝,军妓更加普遍,中央禁军、地方厢军、边防军队都有军妓的踪影。 她们的主要工作是在宴会上表演歌舞,晚上服侍将士。 军妓当中出身青楼者普遍擅长歌舞、乐器,甚至诗词字画,这些人在军营中的生活一般会好一些。 有些才艺绝妙的军妓甚至会艳名远扬,引来无数军士的登门探访。 总体而言,唐宋时期军妓的生活还算过得去,毕竟她们在官府中留有身份,甚至归属当地政府管辖,如此一来她们的生命和生活就有了基本保障。 古代最有名的一位军妓莫过于白居易笔下的琵琶女。 琵琶女在诉说自己命运时曾言:“弟走从军阿姨死。” 其实这里的“弟”和“阿姨”有很多种解释,有人认为是“弟弟和继母”。 也有人结合琵琶女的身份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推断“弟”为“军妓”,“阿姨”为“妓院管理者”。 结合白居易著作《琵琶行》的年代判断,当时唐朝与吐蕃连年征战,大唐在调集军队奔赴前线的同时,也在民间征调军妓入营。 所以,琵琶女的军妓身份并不是空穴来风。 只不过,能够被善待的军妓毕竟只是很少一部分,绝大多数因为战俘身份被送进军营的军妓,面临的仍然是暗无天日的生活。 比如,北宋年间被挟持到金国的女子,她们在洗衣院生不如死,要想生存下去就要费力侍奉、讨好金兵。 稍有做的不好的地方,立马就会迎来一阵拳脚相加,命运掌控在士兵们的一念之间。 女奴也好,军妓也罢,这些女俘虏的命运终究是凄惨可怜的。 不过与之相比,古代女俘虏们还有一种最可怕的结局,那就是行军陪伴。 行军陪伴的女俘虏们行军陪伴是对女俘虏们最为残忍的对待方式,甚至令人胆寒。 这几个字听起来似乎没什么,可实际上却惨不忍睹。因为女俘虏们行军陪伴的主要职责就是作为大军的移动粮仓,一旦遇到粮草不济,她们就是全军上下的口粮。 所以,这些俘虏又被称之为“两脚羊”。 这一词语始见于北宋时期一本名为《鸡肋篇》的风土旧闻书籍,作者是两宋时期的一位小官员庄绰。 在这本书中就曾记述了这样一段话:“唐初,贼朱粲以人为粮,置捣磨寨,谓啖醉人如食糟豚。” 意思是这个叫做朱粲的贼人把俘虏当做军粮,还专门设置了一个“捣磨寨”用于屠戮俘虏,过后更是泯灭人性般的赞美。 接着,庄绰在书中说起了靖康之难中金人灭北宋的惨状。 靖康之难后的六七年时间里,南宋勉强在江南站住了脚跟,但金国与南宋的战争始终没有终止过。 而位于交战区的百姓则成为了战争的牺牲品,战火导致农业生产被大肆破坏,一时间军粮成为了前线战场的稀缺产品。 最夸张的时候,一斗米的价格上涨到几万钱。于是,走投无路的百姓开始以人肉为食。 正如《鸡肋经》中所言:“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 一时间两国交界战场出现了人食人的狂潮,人肉甚至被当做赏品买卖。 这是战争的残酷之处,不过这还不是最残酷的场景。 南宋民间涌现出了不少抗金武装团体,他们自发组织起来与金兵战斗,其中最活跃的一支队伍名为“忠义人”,首领的名字叫做范温。 此人在南宋人民心目当中本是爱国抗金的大英雄,可当范温带队来到钱塘县时,当地的军民顿时吓了一跳,因为范温部队的军粮全都是俘虏。 俘虏队伍中有金兵、有盗贼,也有当地的百姓。 范温还专门为此创造了几个称呼:“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妇人名为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 “饶把火”的意思即为身体瘦弱的男子肉质太老,需要多加几把火才能煮熟。 年轻的妇女肉质鲜美,吃了之后不羡慕羊肉,因此称之为“不羡羊”。 小孩子则是因为血肉鲜嫩,所以有着“和骨烂”的称号。 而这些“军粮”又统一称之为“两脚羊”。 其血腥、残忍程度已经远远超出了道德和伦理的范畴,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其实,这种景象在中原地区并不常见,倘若不是因为战事惨烈,这种惨绝人寰的景象绝对不会出现。 不过,远在中原北境地区,一些游牧民族便对此习以为常。 如羯族、鲜卑族,就在常年的征战中养成了携带俘虏的习惯,尤其是女性俘虏。白天这些女俘虏需要侍奉将士的生活,到了晚上还要供他们享乐。 更可怕的是,一旦出现缺粮情况,这些女俘虏就会被当做军粮吃掉,甚至一些部队在出征之际压根不携带粮草,全靠俘虏为生。 后赵政权羯族石虎就是这样一个嗜血成性的人,不知有多少女子死于其手。 而如此丧尽天良的行径,也注定了这些政权和民族的灭亡。 结语在古代,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战败国女性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占领者的战利品。 她们不仅要承受国破家亡的精神折磨,更要一辈子生活在敌人身体、心灵的双重侮辱欺压之下。 依附于他人也好,成为女奴、军妓、行军陪伴也好,只要一旦成为俘虏,就注定她们已经丧失了对命运的把控权。 这样的惨况根植于古代封建社会重男轻女的腐朽思想,幸运的是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这种思想已经逐渐泯灭于历史长河,而那些处置女战俘的罪恶、残酷方式,也早已消失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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