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12月8日,日本海空军突然袭击美国海军基地珍珠港,日本陆军同时进攻英联邦及其在远东的殖民地,挑起了“大东亚战争”。 当天,日本天皇颁布《宣战诏书》,向美英宣战。是日,美英两国分别宣布对日作战。翌日,抵抗日本侵略已达4年之久的中国,发表《对日宣战布告》。 至此,太平洋战争全面爆发。 1、租界的易主12月8日凌晨4时,日本驻沪海军炮击停泊于黄浦江上的英美军舰,英舰“彼得烈尔”号被击沉,美舰“威克”号挂白旗投降。 10时许,日军由苏州河各桥梁分路开进公共租界。日陆海军代表各一人则在日驻沪总领事崛内于城的陪同下,赴工部局往见总董李德尔,令工部局予以协助照常工作。 工部局事会举行特别会议后,议决“遵照日军当局之意旨,为公共租界之福利起见,本局应即照常执行职务。” 与此同时,法租界一片惊慌,法租界当局沿两租界交接处,爱多业路(今延安东路)南侧设置路障,断绝与公共租界的交通,并封闭法租界与南市毗连的所有铁门。 由于法国维希政府已经投降德国,亦即成为日本的“盟友”,因此日军并未进占法租界。 下午,日哨兵从公共租界各街口撤去,法租界除去路障,两租界公共交通恢复。尽管租界表面上复归原貌,实际上公共租界已易主。 这一变化标志着上海完全陷落。 日军进占上海公共租界之初,虚假地“采取了日本方面尊重华人的地位和意见的政策”,然而,从占领租界的第一天起,日军对上海的攫夺就已经开始了。 金融实业方面。 日军于进占公共租界的当天上午10时,即派报道部和宪兵队分四路接收英美敌国新闻机构。
是日晚上,日陆军报道部和宪兵队又兵分五路,接收了跑马厅之华美、华懋饭店之民主、博物院路12号之福音、静安寺路之电讯、爱多亚路1号之大美及法租界天主堂路28号之奇民等英美广播电台。 对被接收之各电台,先行查封,禁止播音,然后清查财物,全部没收。 对英美等国银行,日方亦于事变当日派兵进驻,暂停营业。12月11日始行复业,但不仅限定营业时间为2个小时,且还限定每人每期提存为500元等六项规定。
英美实业则由日本当局委任之日方代表“监督”,改悬日本旗。 1942年1月13日,日方正式宣布公共租界之中国公共汽车、上海制造电气、上海自来火、上海自来水、上海电力、泸西电力、上海电话等七家公用事业公司,归日本华中振兴公司接收。 据不完全统计,被接夺的英美等国在沪洋行、公司、工厂、堆栈约近百家。 与此同时,日方还将英美等国在沪建筑物更名改称:
2、公共租界英美侨民的待遇日军对公共租界最高权力机关觊觎已久,进占租界后则取蚕食之策。 1942年1月5日,工部局总董李德尔及明思德、卜洛克、沙卜等英、美、荷籍董事,在日方的胁迫下全部辞职。 日方藉此改组工部局,组成临时董事会,由日领馆参事冈崎胜男出任总董,起用汉奸袁履登为副总董,并于当月起削减工部局高级职员的薪水。 2月份开始,又削减工部局全体职员的工资。2月21日,在冈崎胜男的“示意”下,工部局总裁兼总办费利溥“自动退休”,出缺由冈崎胜男兼任,副总办寺冈洪平升任总办,各处负责人员全部易为日人,实现了工部局行政机关的大换班。 自此,工部局完全操之于日人之手。 2月27日,日方下令停止万国商团一切训练活动。5月31日,驱逐工部局音乐队,由日商音乐信托公司接收。7月15日,日方解聘警务处英美籍警官74人,下辖之各捕房由日籍官佐领导。 9月2日,下令解散万国商团,解雇全体官佐158人及团员1491人。10月21日,再一次实施警务改组,将公共租界分为南北两监察区,监察区区长由日人担任。 1943年2月12日,下令取消工部局所设华童小学英文课而改教日文。3月2日,日方关闭工部局原设4所外侨学校,英美籍教师被全部辞退。至此,日本终于把英美势力彻底赶出了统治公共租界近百年的权力机关。 同时,日军进占公共租界后,即按国籍把侨民划分为敌对国与非敌对国两类侨民,与日本交战国的侨民,为敌侨。 日军对敌侨施以经济掠夺、政治侮辱,乃至剥夺人身自由,步步紧逼,无所不用其极。
为威慑敌侨,日军于1月24日,将由日本横滨押解抵沪之美国海军陆战队1200名战俘,从公和祥码头登岸,经虹口、外滩、南京路等闹市游街示众后,复拘入战俘集中营。 6月,以“从事对日谍报并作援渝反日宣传”为指控,恣意逮捕《密勒氏评论报》主笔鲍威尔,《大美晚报》记者奥柏,《远东周报》主笔兼评论员伍德海等十余名英美籍人士,并交日军事法庭审讯。 为掠夺敌侨财产,日军早在4月16日就下令征用敌侨汽车。11月9日,日军发出布告,宣布冻结全部敌侨不动产,并严令“凡敌侨不动产产权之移让或变更,不论真正权利者属于何人,在未解除敌产处分前,一概视为敌产,违者军法从事”。 11月13日,日军更宣布调查取缔敌产,规定从16日至25日,凡敌国个人与法定团体,必须向日本当局报告一切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凡有短波收音机、摄影机望远镜者,均须自动交出,甚至家具之转让或移动,包括电扇、火炉等,均须事先取得日方允许,违者重惩不贷。 最后,敌侨仅剩之人身自由亦将被剥夺殆尽。 日军对敌侨的侮辱始于“臂章制度”。 日军决定自10月1日起,凡敌国留沪侨民年满13岁者,均须在左臂佩戴10公分宽的红色臂章,臂章上书有英文字母,以代表不同的国籍:
10月6日起,工部局外籍雇员外出,均须佩戴蓝色臂章。 10月15日,日军更规定禁止对日交战国及绝交国在沪侨民进入娱乐场所,包括戏院、电影院、舞厅、夜总会、酒吧间、回力球场、跑马厅、跑狗场等。 法租界亦步亦趋,在法国总会门口贴出“禁止英美人入内”的通告。 英美侨民的自由受到了相当的限制。1943年2月17日,日军限令敌侨于月内迁入圈定的“人民集合所”(以男丁为对象,妇孺尚可留居家中),英美等国侨民被集体拘禁,类同囚犯,人身自由荡然无存。 3、公共租界的“收回”闹剧上海日军在公共租界向英美频频进逼之时,正是太平洋战场上日军节节败退之日。自1942年夏天起,日本在大东亚战争中的军事形势开始逆转,经中途岛海战及瓜达尔尔纳尔岛争夺战,日军遭到重创,丧失了太平洋战场上的作战主动权,被迫从战略进攻转向战略防御。 为挽回败局,日本竭尽全力动员其本国及占领区的全部力量,以求挣扎。 因此,日本对占领区,尤其是对中国占领区的依赖更多更甚。日本的当务之急,便是重新审订其对华政策,图谋“打开”“转机”,“在英美方面的反攻到达高潮之前”“获得成果”,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迈进”。 1942年12月21日,日本御前会议颁布了《为完成大东亚战争而决定的处理中国问题的根本方针》。 御前会议的这一决定,曾于12月18日由日大本营、政府联席会议详加研究,并作出《为完成大东亚战争处理对华问题的根本方针为基础的具体策略》,从而系统地提出了所谓“对华新政策”。 在“对华新政策”的指导下,在日本的导演下,在中国占领区的政治舞台上,演出了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的把戏。 需要指出的是,交还租界、撤销治外法权,是在特殊的政治条件下,由英美首先提出的。 美英为促进国民党重庆政府积极对日作战,以牵制侵华日军东调南下,减轻太平洋战场的压力,遂于1942年10月9日,由“美国首先向中国建议,商订一个条约,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并解决有关的各项问题”,10月24日,美国国务卿赫尔以其拟定的条约草案,递交中国驻美大使魏道明,开始谈判。 与此同时,英国采取了与美国一致的行动,亦与中国进行磋商。 显而易见的是,当日本抛出所谓“对华新政策”,加入废止治外法权角逐时,美英逐渐加快步伐,准备于1943年1月11日与中国签订新约。 日本获悉后,决意抢在美英之前,完成汪伪参战、签订日汪关于归还租界、撤销治外法权的协定。 1月7日深夜,日驻汪伪政府大使重光葵往访汪精卫转达了东京的旨意,将原定于1月15日汪伪宣战、日本“退还”租界的日期,提前到1月9日,以“与美英等国争两日之先也”。 第二天,日汪紧急商定各种手续及进行步骤。1月9日,汪伪政府以主席及五院院长之名,发布对英美宣战布告。
两天后,英美两国分别与蒋介石重庆政府签订了关于取消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的条约,规定撤废治外法权,取消《辛丑条约》,交还租界等等,至5月20日互换批准条约后就发生效力。
外国在华享有治外法权和租界,是近代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是肆意践踏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结果,中国人民在长期反抗帝国主义,特别是日本军国主义的斗争中,终究有收回租界、废止治外法权的一天。 上述日本及美英等国所谓交还租界的做法,各谋私利,“不过是东西方帝国主义在中国所上演的拔河戏”。 2月9日,汪伪组成接收租界和撤废治外法权两个委员会,以“外交部长”褚民谊为两委员会主任,实施租界接收事宜。 3月4日,两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讨论交还专管租界具体办法。 3月14日,褚民谊与重光葵签订了《交还专管租界实施细目协定》,定于汪伪国府还都纪念日,日本交还天津、苏州、杭州、福州、厦门、沙市、汉口及重庆等地日租界。 3月22日,褚民谊与重光葵签订了《北京公使馆区域交还实施条款》及《了解事项》。 3月27日,褚民谊与重光葵签订了《关于交还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实施条款》及《了解事项》。 3月29日,褚民谊与意大利大使戴良谊签订了《关于意大利政府交还北平使馆区域行政权协定》。 迄3月30日,日本“交还”了全部在华专管租界,各国共管的北京使馆区及鼓浪屿公共租界,仅剩法国在各地专管租界及上海公共租界。 4、法租界的“收回”闹剧自4月初,两委员会开始与法方谈判接法租界事宜,褚民谊还专电汪伪上海特别市市长陈公博,派员出席。 由于法方的敷衍拖延,会谈进展甚缓,汪伪怨忿甚深。 4月底,上海法租界菜市街诚记衫袜店学徒张金海被老板娘诬告冒领其洗染之衣服,遭法籍捕头严刑逼供致死。
5月9日,法租界当局被迫认输,公开致歉,羁押凶手,通令严禁暴行。 在“收回法租界”的余音下,维希法国政府与汪伪外交部于5月18日签订了《关于交还天津、汉口、沙市专管租界实施细目条款》及《了解事项》。两天后,汪伪即委吴颂皋、吴凯声、陈耀祖三人为接收大员,并于6月5日分赴天津、汉口、广州予以接收。 然上海法租界的收回,仍杳无音讯。 6月23日,继任日驻汪伪大使谷正之在南京阐述日本对华新政策,声称日本政府将先交还上海租界,使国民政府政治力量得以渗透整个上海。 日方如此泛指“上海租界”及“整个上海”,不啻在驱动法国归还法租界。 6月30日,褚民谊与谷正之签订了《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之条款》及《了解事项》,定于8月1日由汪伪政府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但汪伪政府“应依照现状,尊重并确认日本国政府及臣民在上海公共租界及其越界筑路等地所有关于不动产及其他之权益利益”,汪伪政府在该地域内施政时,“日本国臣民之居住、营业及福祉等,至少应维持向来之程度”。 公共租界既已尘埃落定,法租界便成了唯一目标。 伪上海市长陈公博在《为签定实施上海公共租界条款告市民书》中公开予以指摘:
7月7日,褚民谊与维希法国驻沪领事商谈关于交还法租界事宜。 两天后,为达成《上海特别市政府与工部局间关于收回上海公共租界上约定事宜及谅解事宜》,汪伪市长陈公博、秘书长赵叔雍与日田尻公使及工部局冈崎议长等进行了会谈。 会谈还涉及到法租界接收一事,陈公博提出“法租界当于8月1日接收”,冈崎表示“无异议”。 由此可知,在日本的支持下,汪伪决不会让法租界在7月份之后继续存在下去。 7月22日,汪伪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会委员夏奇峰与维希法国代表团全权代表、驻汪伪大使馆参事柏斯颂等签订了《上海法国专管租界交还实施细目条款》及《了解事项》,定于7月30日由汪伪政府接收法租界。 次日,褚民谊与“已能完全与日本取同样步骤、对中国主权之恢复作莫大协助”的意大利驻汪伪大使戴良谊签订了《关于交还上海公共租界实施条款》及《了解事项》。 至此,从轴心国方面而言,汪伪撤废治外法权、接收租界的“法律”手续基本具备,仅剩下举行接收仪式而已。 为“接收”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汪伪特命陈公博为接收两租界委员,又特派褚民谊、夏奇峰分别监视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接收事宜。 陈公博奉命后,即筹划接收两租界办法,并与日本驻沪公使田尻爱义于7月29日达成日方“同意”的《关于实施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及法租界以后之上海特别市市政备忘录》,规定租界收回后,上海市政府施政方针为“促进中日友好”,“实施时希望日方予以充分协助,并于大东亚战争因事态之发展如有变更必要时,尤望予以赞助与谅解。”
接收法租界仪式的出席人员有伪市府各机关正副处长及警察局副局长、公董局中外董事及日本各关系机关代表。 接收后法租界改称“第八区”,法租界总巡捕房改称“第三警察局”。 法租界从此终结。 两天后,汪伪接收人员在仪仗队的簇拥下,从伪市府沪西区办事处出发,经愚园路、海格路、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南京路至江西路公共租界工部局。 出席接收公共租界仪式的人员有伪市府各机关处长及警察局副局长,工部局中外董事,日本各关系机关代表及各国总领事。 接收后公共租界改称“第一区”,总巡捕房改称“第一警察局”。 公共租界从此终结。 5、“最可笑的骗局”根据日本的旨意,为扫除英美在沪“残余”势力,8月26日,陈公博手谕将黄浦滩畔所有英美人铜像克日拆卸,并改正原两租界及越界筑路西文路名。 9月9日,赫德等铜像被拆除;10月10日,240条以西文命名的马路,全部改以中国省市命名的新路名。这样多少抹去了笼罩在“黄道乐土”阴影下的一些西方色彩。 在上海存在了百年之久的公共租界和法租界,就这样由日本和维希法国归还汪伪政府,显然是个骗局。 这是因为第一区公署不仅设日本顾问,而且在8个处中,最重要的财务、工务、消防3个处的正席仍由日本人占据,其余5个处的次席亦用日本人,而公署秘书处则更成为日本人的天下;7个课中,6个课由日本人担任正席;警察局正席由市长兼任外,副席由日本人充任,且“当重用日籍长警服务”,与“满洲国”如出一辙。
因此,所谓收回公共租界和法租界,是日本侵略上海和汪伪出卖上海的无耻行径。 当时,中共中央在延安的《解放日报》曾发表评论文章,把日伪的这一行径斥责为“最可笑的骗局”,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正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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