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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兰,一个私法社会的美好蓝图

 aiaiweiwei 2023-01-05 发布于新疆
众所周知,美国宪法的制定,在各州引起了广泛争议。最尖锐而又切中肯綮的指责是:这些制宪会议的代表是篡夺人民主权,因为当初的美国人并没有委托他们去制定一部大一统的联邦宪法,而是就邦联条例进行完善。
当他们端出这部宪法的时候,性质本来就已经发生了改变。那似乎是厨子替主人做主,端上来一道菜,主人倒了觉得可惜,不倒又十分不爽,只能对这道菜提意见,而不能就厨子擅自做主这件事本身提出根本性的反对意见。于是,宪法在各州的批准过程充满了斗争和利益勾兑(民主派美其名曰为“伟大的妥协”)。
在宪法批准的讨论中,除了纽约、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最引人注目、也最独树一帜的,是马里兰。
以“马里兰农夫”为笔名的马里兰代表,行文逻辑缜密、言辞犀利、切中要害,从根本上反对美国的联邦统制体制,字里行间透射出自由的璀璨光芒。从文章中的思想和行文风格来看,人们推测“马里兰农夫”是托马斯·杰斐逊的学生约翰·弗朗西斯·默塞。
难怪,托马斯·杰斐逊是美国建国先贤中最具自由精神、相信人民自治的代表人物。他说过一句著名的话:“人民应当每隔19年就推翻一次他们的政府,以重申他们的主权”。这是“人民主权论”最直截了当的陈述。
马里兰与众不同的在什么地方呢?
崇尚精英治理,认为总统应当终身任职
这在推翻英王暴政、追求人民民主的当时,真可谓是石破天惊、逆流而上。从今天人们普遍的意识形态来看,也被视为一种倒退的声音。但是我们不妨完整地看看他们为什么这样说。
“马里兰农夫”认为:只有这样,总统才不至于因为害怕他人的清算而畏手畏脚,或者为了讨好一部分人而背叛人民。
“马里兰农夫”直击民主制度的本质,说代议制政府建立起来似乎就是为了蒙羞,为了被废除。原因在于,民主政治向人民寻求正当性和合法性,它蔑视其它一切制度,其每条原则都变动不定,它因快速腐败而终结。
那些代表,看似是人民选出来的,但是这些人进入权力顶端成为少数人后,始终能通过立法投机而找到腐败的路子,蒙骗选民大众的钱袋。他们越是快速轮换,像农场里的佃农,只要给点甜头,就越发作恶。如果规定行政长官要轮换,那他就绝对不会得罪大多数有影响力的人物,也不会对那些能够影响他连任的权势人物发号施令。
他们认为,一个理想的政治,应当由人们公认的、稳重、善良、高尚、公道、值得信赖的人充当执政官,他不但具有上述优秀品格,而且具有远见卓识,不为一时的执政利益左右,这样的人,才值得托付。

联邦农夫写道:

政府应当是稳定而注重长远的,而不是受制于变动不居和情绪化的民意。代议制曾作为政府的一部分而被采纳,但事实总是证明,它即使不是破坏性的,也是有缺陷的。

代议制的最终结果就是:一个候选人粉墨登场,喋喋不休地爆料前任政府的种种过错,人民被蒙骗了,相信了他,决定换人,但是它上台后套路还是那样,或者他通过突然地、强硬地改变体制,换个套路。至少,下一位候选人又会如此断言,他又博得了信任,人民又被蒙骗。随之而来的是普遍的厌恶和悲哀的沉默,选举瘫痪,政府一开始受到鄙视,到最后引发满腔愤怒。
人民可以自我治理,何必求助于他们的代表?
其他州的反联邦党人都认为众议院缺乏代表性,人数太少,容易沦为寡头政体。但是“马里兰农夫”同样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人数太多,增加人民的负担。更重要的是,他们认为,人数少,可以减少立法投机,责任明晰。人民也不需要那么多需要被代表的东西,更不需要事事都立法,因为人民可以自我治理,何必求助于这些议员代表和立法呢?

面对反方认为代表人数少,容易沦为寡头政体,因此应当增加代表性的担忧,马里兰农夫反驳道:

代表们通过选举使自身成为类似于贵族的一种人,参议院通过一种精致的选举模式成为有钱人豢养的、侧面接应的代言人,这两种人沆瀣一气,根据最糟糕的原则组成一种不完美的贵族政体,而民主力量由此被裹挟进去,不可分离,但又不成形,软弱无力,实际上是在助纣为虐。

一个人对所有人的独裁,并不见得比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独裁更坏。反倒是,他由于想要长久地维持自己的地位和声望,享有长久的利益,而会有所节制,不会急功近利,不会为了一时利益牺牲一部分人造福另一部分人。少数人执政,有明晰的责任,谁是统治者谁是被统治者泾渭分明,更容易激发大众对权力的警惕,而且追责更加直接和明确。
而变动不居的大众和轮换制的长官,更容易变成变动不居的民意的奴隶,为了维护自己的短期利益,会出台短视的政策,因为他任职就那几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何不赶紧变现?
过多地增加代表,实际上就是开放每个人进入权力的通道,每个人都能享受暂时的权力,那就必然要把这暂时的权力发挥到极致,并且造成了责任不清,谁都有责任谁都没责任,实际上就是消解了责任。
其恶劣的后果是,大众会放松对权力的警惕,因为人人都能掌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似乎没有了界限,模糊不清了。而且处于自身随后可能掌权的考虑,对他人滥权的行为不加反对和限制,因为他们会“推己及人”地想到,这种限制可能将来可能会应用到自己身上。
不得不说,马里兰农夫目光如炬,我们从当今美国的走向看,已经完全验证了他们200多年前的判断。现在的美国,会出现在一人当政的情况下难以想象的情形:大众居然在要求加税,要求“管一管”,由此不断地向上赋权,将自己的权利拱手相让,授予现在据说代表他们掌权的少数人,并从此固定下来。
这在君主时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那时候谁是统治者谁是被统治者泾渭分明,统治者要加税,比登天都难。美国的独立运动,其重要的原因恰恰就是英王加征税收;在美国建国初期,曾经发生过著名的威士忌税“抗税”事件,这种邪恶的税收后来才被托马斯·杰斐逊废除。
倡导自治权力的不断下放
其他各州的反联邦人士,在原则上实际上是同意联邦的统一的,只是因为议员代表性、征税权、设立常备军、最高法院的司法独断、参议院没有民主性、宪法会消灭各州权利使联邦成为统制政府等等议题上提出反对意见,并且要求必须有“权利法案”。
但是马里兰州直接釜底抽薪,认为根本就不应当这样统制起来,而是从各州自治延伸到各县市自治,越小的政治单元越好,一直在延伸到人民个人自治。
他们援引瑞士联邦的经验,说瑞士本来是由三个自治的社区组成的联邦,后来有两百多个独立的政府与邦,他们信奉的是“永远不要将权力委托给代表者们或者一个全国性政府”,那里的人们五花八门,但是都拥有自我治理的权利,有权自己为自己立法,是“自由人的联合”。由于每个自治单元都拥有独立的立法,因此那些寡头的瑞士邦,被迫变得温和,少征税或者不征税,不然会迫使人民进入自由的邻邦,在那里他们能衣食饱暖,得到照料。

由此他们认为圣马力诺那样的袖珍国家,每个人有享有高度自由,才是理想的社会。“马里兰农夫”形象地形容到:

这个由每个自由民组成的自治社区和邦,就是一个个自由公民的蜂巢,他们在寒冷贫瘠的山巅建立起一座香气四溢的花园。

人民热爱权力,但那是我们自己可以实施的权力。我们所憎恶的,是那些施加于我们身上的权力。由于每个人都自我管理,政府只有在维护人们的自由上才能发言,政府官员只有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才能接受报酬,所以瑞士人是人类唯一能够保持人性尊严的群体。

在这样自由幸福的邦国生活,人民才真正热爱自己的政府,才能更具有战斗精神。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立法者,每个人都对自己负责,所以外敌入侵对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而不是在一个压迫式的政体下,人民不但不会有献身精神,反而希望外地将压迫者推翻。

自治激励人们对社区的忠诚,而统制激发人们的分离倾向和背叛。

有人质问,人民没有自我治理的能力。马里兰农夫回答道:印第安人证明,自我治理是从土壤中生长出来的能力。人民适合自我治理。500年来,瑞士人保留了一切政府中最简单的形式,他们不被干扰地享受宁静与幸福,而在其他地方,每一种天才发明,艺术创造或者税收机制,都在一种严重的恐怖气氛中被连根拔掉。
与纽约州、弗吉尼亚州主张将自耕农和广大贫困阶层纳入议会代表不同,马里兰农夫坚决主张,有产者应当发挥他们的影响力。他们应当得到保护,应当保有选举权,拥有土地产出的人应当有权自行管理这份财产。
各州有权否决联邦立法

“马里兰农夫”认为:

立法部门通过的法律,在具备约束力之前,都应当交给不同的县市,附上委员会的书面理由,以及公共需求年度评估、合法开支明细表,提交给各县市进行讨论,然后由各县市的人民来决定哪些才是人民的意志。

这就是托马斯·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撰写的《肯塔基决议案》和《弗吉尼亚决议案》的翻版。
联邦通过的法令,各州可以否决,这才是真正的联邦制。联邦的权力,来自于各州的授权。这样才能保障各州的真正自治。以退出联邦相威胁,是各州保有的终极性权力,只有这样,才能迫使联邦审慎行事,不要不断地僭越各州权利,自我膨胀,最终吞噬一切。
他们甚至坚决反对联邦立法。认为正是联邦国会的立法,带来了各种混乱。“没有新的法律出台,就不会有什么混乱发生”。
在马里兰农夫的字里行间,都充满者对自由的热爱、公民自治的信心、以及对统制政府的怀疑和警惕。他们为后世呈现了一个私法社会的美好蓝图。用“马里兰农夫”文章的最后一句话概括他们的思想是恰当的:
已所能为,莫托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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