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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还是有人在放炮放花,都有人被抓了大家还是自觉点吧

 淄说淄话 2023-01-07 发布于山东
这几天,各区县陆续发布了禁燃烟花爆竹的区域,从公布的图上来看,主城区这一块是不能放的,但是仍然有人不管不顾,从元旦到现在,到了晚上周围一直有很多人在燃放。
禁燃的前提是禁售,但是今年太多人任性,你不让卖我偏卖,你不让放我偏放。
下午出去转了一圈,就看到某小区的一条主路上就有三个摊点在卖。
关于禁燃这个问题,两派的意见都很分明。支持解禁的人是坚持想放就放,图个喜庆快乐不说,还说爆竹的硝烟能消毒杀菌,保佑平安。
反对的人是坚决反对,不喜欢人群密集处那种震耳欲聋的声音,和潜在的爆炸火灾等危险。想放的人你可以放,但是请去郊外没有人的地方,想咋放咋放,别在小区里放,别深更半夜的放,吓着老人孩子,点燃草坪枝叶,造成安全事故。
事实上,不管有人多么想放,有禁放令约束,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前几天正奇怪今年怎么没看到有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被查的新闻,难道政府就放任不管了吗?没想到今天,就看到“平安张店”公众号发布了一条新闻《多人因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
为巩固环境治理成果,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碧水蓝天,维护广大市民安定有序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张店警方持续加大对涉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力度。

1月1日,张店警方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在某超市门口有人售卖烟花爆竹。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当场收缴烟花爆竹若干。

1月4日,张店警方再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出警将正在小区门口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王某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在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若干。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张某某和王某某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二人因涉嫌非法销售危险物质被张店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其实从街谈巷议中,也能感受到,今年很多人的心情特别压抑,急需要一个出口释放一下积压已久的抑郁之情。
当然我也理解这些摆摊偷偷卖烟花爆竹的人。这几年过得艰难,可能都没挣到什么钱,好容易抓住过年这个机会,各显神通,能进点啥就卖点啥,多少挣点钱大家过个好年啊。
但是,个人行为不能影响社会秩序,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卖烟花获取的小利,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心理上的快乐,比起被没收、罚款、拘留等处罚来讲,是得不偿失的。
所以说,大家还是要做个守法的公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为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被追究刑事责任,给本人和家人造成不好的影响。大年下的,何必呢。平安健康是第一位的,你们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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