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巴东县第二高级中学 胡阳新 邮编:444324 1905年9月2日,清廷奉上谕:“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在鸦片战争中打败中国的英国却在19世纪上半叶开始参考中国的科举制度建立英国的文官制度。但是在文官制度建立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是英国东印度公司。 而印度东印度公司则是向中国销售鸦片的始作俑者,或者说是罪魁祸首也。据说,在18世纪末叶,中国的对外贸易是顺差,大量的白花花的“鹰洋”流入中华帝国的国库。以英国东印度公司为首的西方列强实在没有什么办法让中国——这个老大帝国购买他们的货物了。只好出此下策——向中国销售鸦片了。 1846年,东印度公司的T.泰勒在一封从中国发给伦敦的信中,建议吸收中国的科举制度来完善大英帝国的行政管理制度。 泰勒在信中写道:“中华帝国之所以能够长期维系,主要是依靠一个奉行按能力才干提升官员原则的有效政府。英国如不采取公正制度,去挑选和提升官员出任王家公职,必将失去帝国的殖民地。” 泰勒的建议在不列颠岛子上引起不小的震动,因为当时的中华帝国正在迅速走向衰落。 尽管如此,英印当局先后于1853年和1858年两次,逐步采纳中国式公职考试制度。 1854年,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查里斯·屈威廉和斯坦福·洛斯克特对英国文官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著名的《关于建立英国常任文官制度的报告》。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试、录用文官、重视文官的专业水平、提拨优秀文官等等。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这个报告,并决定成立了3人委员会负责文官的考试、录用事宜。187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第2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等级结构等重要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确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个文官制度在英国正式确立。 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经历了和英国大体相同的情况。1883年1月,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由议员彭德尔顿提出的《文官制度法案》(史称《彭德尔顿法)。 与英美不同,法国、德国和日本在历史上都曾存在过中央集权官僚体制。因此,这些国家的现代文官制度建立的时间比较晚。1946年,法国颁布了统一的公务员法,开始将文官的管理纳入法制化的轨道;1947年日本通过了《国家公务员法》,其主要内容有文官实行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实行功绩制等;1949年,联邦德国制定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对帝国的官吏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考试用人”、“机会均等”、“文官常任”等原则,1950年又颁布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公务员法》,形成比较完整的现代文官制度。 历史是螺旋式向上发展,在废除科举制度89年之后,1994年6月7日,中国人事部颁布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标志着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 新航路开辟以后,来华的西方传教士潜心研究中国的典章制度,不断向欧洲传递东方的信息。16世纪中期来华的传教士克鲁兹,发现科举制与西方人事制度迥然不同,实行“学而优则仕”的原则,他对此很感兴趣,随后在游记中把中国科举制介绍到欧洲。这个世纪末,欧洲就有了关于中国科举制度的详细报道。18世纪介绍中国最有影响著作是阿尔德的《中国概况》,其中介绍了中国科举制度。至1810年,《大清律例》被译成英文,也有关于科举的法律条文。 欧洲人了解到中国科举制度以后,都异口同声地称赞。16世纪的门多萨认为,中国是世界各国中治理得最好的一个,他把原因归于中国竞争性的科举制度,说中国通过竞争开放一切官职,从而利用了所有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说,中国只有通过严格考试的人才能出任官职,“中国由那些及第的人治理着”,政治清明,经济繁荣。牛津大学教授纽曼说,中国行政制度是迄今为止存在于东方的无与伦比的优秀制度。即使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欧洲学者仍对科学制度称道不已。廉士在《中国总论》中说:“中国通过卓越的考试制度录用文官武将,这是他们制度惟一不同于古今任何一个伟大的君主国家的地方”。 欧洲人赞赏的是中国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原则:机会均等,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出类拔萃的制度,值得效法。 在中国科学制的影响下,欧洲开始废弃腐朽的赐官制,确立从竞争性考试中选拔文职官员的制度。早在1776年,英国著名经济家亚当·斯密就提议,每个人“被获准在任何机构自由从事某一职业前,必须经过考试或试用”。他的主张是受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影响,而后者又是受中国政治哲学的影响。斯密提出选拔人才的原则为欧洲各国普遍接受。法国首先师承中国,在1791年进行了文职人员的考试,德国大约是在1800年。英国有识之士早就呼吁政府效法中国科举制度,面向全体国民,开科取士。1833年,英国确认了通过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但直到1847年,英国某一驻外机构为聘任办事员,才进行了最早的竞争性考试。此举受到种种非难,但英国行政改革者最终获得胜利,应为这是一种卓越的选拔人才的制度。1855年,英国成立了第一个文官委员会,主持普通文职人员竞争性考试。1870年,英国颁布法令,使文官的竞争性考试正常化,英国文官考试制度最终确立。 英国文官考试面向公众,定期举行,对应试者进行基础知识的笔试,低级职务的考试在地方进行,高级职务的考试才在首都伦敦。强调入选者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确定试用期,与中国科举制度的形式非常相似。当时的英国报刊就指出:“生活中没有什么能比这与中国所实行的制度更相似的了。”《大英百科全书》对英国文官制与中国科举制的渊源关系也有公允的结论:"在历史上,最早的考试制度出现在中国,它用考试来选拔行政官员,并对已经进入仕途的官员实行定期考核。" 总之,英国文官制度吸收了中国科举制的精华,又影响了欧洲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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