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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发布“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原则”

 朱觉超 2023-01-09 发布于广东

按语:本轮疫情中,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与众多兄弟医院一样,收治了大量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为规范诊治中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应我院医务处要求,经抗生素研究所专家讨论撰写本原则。由于缺少可借鉴的权威指南,我们主要依据抗菌药物应用的一般原则、经验和现有循证证据,对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品种选择和注意事项作了简要规定。

公布本原则,我们提请读者了解:(1)本原则是一家之言,且药物选择也是基于华山医院的抗菌药物目录,仅供其他医院同仁参考,建议各医院根据本医院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原则;(2)本原则重点强调严格掌握适应证,这是因为目前普遍存在无指征应用,或因为医务人员对病毒肺炎的认知误区,或将抗菌药物作为安慰剂;(3)因为缺乏依据,我们仅对抗菌药物选择作了简单分层,具体选择建议参考社区获得性肺炎和医院获得性肺炎的诊治指南。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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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帆  教授

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使用抗菌药物适应证

1. 新冠病毒感染(含新冠病毒肺炎)系病毒性感染,疾病初期合并细菌感染的概率很低,不推荐常规使用抗菌药物

新冠病毒感染可表现为持续或间断性发热(尤其使用退热药后),病程可长达 2-3 周,初期血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可轻度升高,后期可出现咯黄脓痰、脓涕等症状,早期肺部影像学可有实变、渗出成分。

发热时长、脓痰、脓涕、血白细胞轻度升高和早期肺部影像学出现实变渗出均不作为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2. 仅在有继发呼吸道或其他部位细菌感染证据时应用。

细菌感染危险因素和依据

(1)体温完全恢复正常 3 天后再次出现发热不能用病毒感染解释者(可根据核酸 Ct 值或抗原检测是否复阳);

(2)咳黄脓痰,痰量明显增多,或持续 3 天以上、且量不见减少;

(3)年龄大,有基础疾病者如糖尿病、COPD、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长期卧床等,可能存在呛咳史者;

(4)血常规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百分比较前明显增高(需排除糖皮质激素影响),降钙素原等炎性指标较前明显升高;

(5)痰或气道分泌物培养获临床意义大的病原菌

(6)肺部 CT 实变、渗出影较前明显增多,或具提示其他部位感染的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

(7)存在其他部位感染的依据,如尿路感染、血流感染等。

诊断细菌感染应综合评估上述证据,并与病毒感染以及肺水肿等非感染性病变鉴别,从严掌握抗菌药物应用指征。

抗菌药物选择

1. 经验治疗

(1)门急诊患者可予以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头孢克洛或呼吸喹诺酮类药物(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奈诺沙星)口服;

(2)急诊留观和住院患者选用呼吸喹诺酮类药物(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奈诺沙星)、头孢曲松、头孢他啶、头孢吡肟、头孢美唑、头孢米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哌拉西林-他唑巴坦或头孢哌酮-舒巴坦等药物静滴;

(3)厄他培南、美罗培南和亚胺培南仅限于有耐药革兰阴性菌感染危险因素患者;

(4)怀疑合并不典型病原体感染者应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时,可联合阿奇霉素或多西环素。

2. 怀疑细菌感染者及时送检痰培养等病原学检查,明确病原菌后根据药敏调整给药方案。

注意事项

1. 根据患者体重、肝肾功能等确定给药剂量、给药间隔;

2. 注意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3. 怀疑病毒性心肌炎或心肌受累者,或有 Q-T 间期延长患者慎用喹诺酮类药物;

4. 能口服给药尽量避免静脉给药。静脉给药者病情稳定、胃肠功能正常后及时改口服序贯治疗,尤其是使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喹诺酮类药物时。


本文作者: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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