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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破坏定理三 不可以盘整加盘整的问题解释

 永远17度 2023-01-10 发布于北京

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定理三:
某级别“缠中说禅走势中枢”的破坏,当且仅当一个次级别走势离开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后,其后的次级别回抽走势不重新回到该“缠中说禅走势中枢”内。
这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 盘整,趋势 反趋势,盘整 反趋势。
缠师在回答问题时强调:
注意谈论这个问题的前提,谈论的是中枢的离开与返回问题。如果以一个次级别的盘整类型离开中枢,返回当然不可能也是盘整类型,否则就构成一个大级别的盘整类型,这就与原中枢维持的前提矛盾了。
我的问题是:
怎么理解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盘整 盘整的情况?我觉得这样也能象盘整 反趋势一样,破坏原中枢。不会构成一个大级别的盘整类型。能画个图说明一下吗?先谢谢了!
首先要明白。讨论中枢的破坏问题。必然是下面的中枢是在没有被破坏的前提下。否则一切讨论都是多余的。就像一个玻璃杯已经碎了。再讨论是否可以碎的问题一样。都没有意义了。
看图。1到2是中枢。从2点开始中枢离开。首先这个离开必须创中枢的高点。否则不存在离开返回问题。针对上面的问题。这里只考虑盘整走势的问题。就是说这个离开段是盘整类型。考虑离开的小中枢形成在大中枢内的 情况。这时候。这个盘整走势完成后。一个返回走势。无论是三段的盘整走势还是三段以上的盘整走势类型。都不可以返回到大中枢内。如果返回到中枢内就是中枢震荡了。这时候不存在中枢破坏问题。不是讨论的问题。而如果不返回到中枢内。就和小中枢没有任何触及。这时候。实际上是形成了2点开始上涨的次级别走势的第二个中枢。就是说这时候2点开始的次级别离开还没有结束。这时候只有离开还没有返回。并且次级别离开形成了趋势。也不在讨论范围内。 就是说离开的次级别中枢形成在大中枢内。不存在离开返回问题。
看第二种情况。就是次级别离开的中枢形成在中枢外的情况。就是图中所画的情况。
2到5形成盘整走势离开中枢。现在考虑5点开始的返回问题。 第一种情况 5点开始向下三段的盘整走势或三段以上的盘整走势类型。假如没有跌破3 4中枢。这时候必然形成了2点开始上涨的第二个中枢。这时候2点开始次级别走势还在延续中。并没有出现返回的问题。
第二种情况。假如5点开始一个三段的盘整走势向下突破中枢。就是5到6的情况。然后从6点又开始了上涨。这时候5到6一个盘整走势并没有扩展3 4中枢。就是说2点开始的次级别离开依然没有结束。继续延续中。这时候依然没有出现离开后的返回问题。
现在就剩下一种情况了。就是5点开始一个盘整走势类型突破3 4中枢。就是说图中5到7的情况。2到5一个盘整走势离开中枢。5到7一个盘整走势类型返回。 这时候注意看。3到7已经是九段震荡形成了和下面中枢同级别的中枢了。 一个新的同级别中枢已经形成。就是缠师讲的盘整加盘整形成大级别中枢。这中枢已经和下面的中枢形成趋势上涨。这时候再讨论下面的中枢破坏问题。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讨论下面的中枢破坏问题。前提就是下面的中枢得到维持的情况下。就是说在没有破坏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就像讨论线段的破坏问题一样。一个新的线段成立了。那么前面的线段必然被破坏了。而在前面的线段没有被破坏前。讨论破坏问题才有意义。
缠师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讨论一个中枢的破坏问题。一定是在前面的中枢维持中。就是说没有被破坏前。假如一个新的中枢都成立了。那么前中枢一定是完成了。这时候根本不存在破坏问题了。
另外的三种组合都不存在小中枢扩展的问题。就可以用来讨论中枢的破坏问题了。
实际上。次级别的离开。在大中枢的上方形成的小级别震荡中枢。并不是真正的中枢破坏。它只不过是中枢破坏的起始阶段。这震荡出来的小级别中枢只是一个次级别离开走势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真正的中枢破坏必然是标准的三买点的那种情况。
缠师在解释这个问题时。就强调了一个问题。就是下面中枢的维持前提。在大中枢维持的情况下讨论离开返回以及破坏问题才有意义。把这点想明白了。就明白了不可以盘整加盘整的组合问题。
实际上不是说走势不可以发展到盘整加盘整的情况。而是一旦这种情况出现。一个和下面中枢同级别中枢已经完成。这时候讨论中枢破坏问题就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下面是天一禅博客中枢破坏定理三 不可以盘整加盘整的问题解释
禅的原文如下:这定理三中的两个次级别走势的组合只有三种:趋势 盘整,趋势 反趋势,盘整 反趋势。为何没有盘整 盘整,这是很多的人有迷惑?这其实是禅在开始时,为了当时大家容易理解,而做理论原理简化造成的!
其实:无论是在同级别分解法中,还是自由结合法中,三买卖点两个次级别是可以有:盘整 盘整的。
禅说不能有:是因为其考量简化理论出发,在大部分的盘整 盘整都能扩展的前提下,作出的一个命题: 当两个能扩展的次级别走势完成时,新中枢便出现了。而新中枢的出现,,那就说明,对旧中枢有破坏意义的三买卖点的早过了,因此也就不能有盘整 盘整了。
至于为什么要简化理论,和为什么有这么个前提:大部分的盘整 盘整都能扩展,分析如下:
必须确认两个大众都明确的东西:
一、盘整有两种:一种是只有中枢三段的盘整,按禅的意思,天一称其:苹果盘整;另一种是带中枢走势(5段或以上)的盘整,苹果树型盘整,天一简称其为:树型盘整。树型盘整比较复杂,可分为两类:含三买卖点,不含三买卖点。
二、看禅关于盘整 盘整的回复,意思很明显:“三买卖为何不可有盘整 盘整”中的盘整都为树型盘整,且是可以扩展成3-3-3结构的树型盘整。
禅走势的分析方法有两种:
一、同级别分解法的走势类型只有3种(趋势、反趋势、盘整),其3者可任意组合。
二、自由组合法的走势类型共有4种(趋势、反趋势、盘整、次级别以下走势)。怎么组合?现在有两个非常重要问题产生:
A. 树型盘整 树型盘整,在自由组合法中可不可以出现?
这个在教课38中有课文:“注意,以前说不允许“盘整 盘整”是在非同级别分解方式下的,这在下面的课中会讲到,所以不要搞混了。”加上禅之前在对“三买卖为何不可有盘整 盘整”的回复。很多人据此认为不可以,这其实就是一大谬误(不是禅说的有问题,是大家理解的问题)!只要大家细心去看禅的解盘,就知树型盘整 树型盘整,在自由组合法中是可出现的。
B.是不是所有的树型盘整 树型盘整都可以扩展成:次级别以下走势 苹果盘整 苹果盘整 苹果盘整(即 3-3-3结构).
不是所有的树型盘整 树型盘整都可以扩展为3-3-3结构的,这个自已在纸上画一画就知道了。但在常见的走势中,90%可扩展。
理解了上述两问题,也就解决盘整 盘整的问题了!
回到主题,分析一下禅的良苦用心,加深理解:
1、禅在写这个定理时,虽然分析方法是用自由组合法,但其中的'离开'和'回抽'的走势类型,还是用到同级别下的走势类型(趋势,反趋势,树型盘整),很明显,禅这种思维是由其理论开始构建的原始前提决定。这样来说相对简明易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开始还没有引入复杂的中枢扩展的缘故。
2、在18课,理论基本概念才开始介绍,综观整个课程构建来看,禅是越往后越精细(完善),教课前后,在思维上有一定的跳跃性,甚至有后面对前面的更正。例如: 段用笔代问题。(其实从禅博各面,可看出教课最终的模样是超过了禅的初衷,同时相对其最后的期望也是有一段距离,这个非常重要)。
3、在自由组合法中,大部分三买卖点是后面走势走出来才知,也就说明在用自由组合法比较难用来找三买卖点。找三买卖点的利器应是同级别分解法。明白这点,也就知道,禅当年为何规劝: 自由组合法和同级别分解法,两者不可偏废!

为什么中枢破坏上 不允许 盘整 盘整?作者:太洒
在,缠中说缠 中枢定理三中。关于中枢破坏的次级别离开和回抽,缠师只给出了 趋势和盘整组合的 三种组合,而且说的很清楚:只有三种!!N多人想要搞出允许 盘整 盘整的特例来,一个趋势加盘整的完全分类才4种,而缠师闭着眼睛 也能分完全了。为什么,还说的那么明确 :只有三种呢?
因为盘整加盘整,是一个不能确定的新中枢出现!
这个问题 其实认真读18 连贯起来,别读着后面忘掉前面,就很容易解决了,我自己也一度陷入进去了。
其实可以换个角度想?
1,中枢的破坏条件是什么?是是否产生新的同级别中枢!
2,如何产生新的同级别中枢?那就是在老中枢的三段出现后 出现另外的三段的重叠部分离开 老中枢的上边。(这里的段和段是同一级别的,注明一下!)
3,离开中枢的 这段 如果是 盘整那么1个中枢,回来的如果也是盘整还是1个中枢,一个新中枢的同级别中枢你至少要包含三个次级别的中枢。 而盘整加盘整 只有两个,也就是说 新的中枢 还在构成中,随时可以选择不构成。而趋势和盘整 趋势和反趋势 盘整和反趋势,都能分解出 一个破坏了前中枢的新中枢 的重叠部分离开老中枢。
4,所以,一个盘整加盘整 根本连新中枢都没构成,谈何 破坏原中枢呢?
最后 再问个问题:三类买卖点 和中枢破坏 是一回事情么?如果你回答是,那么请问,为什么 三类买卖点和中枢破坏是两个定义?如果不是 区别在哪里? 再加一个,当a A b B c b是跳空缺口,那么B是和A同构的中枢,请问 对于A的三买 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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