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小姑娘强迫邻居爷爷和自己发生关系,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段畸形、荒谬的关系,竟然持续了四年之久,真的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么毁三观的案件,我都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是真的。 案例回顾 刘倩倩,12岁,是江苏阜宁小镇上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 原本应该是天真无邪的年龄,也正是上学的年纪,她却因为任性淘气,五年级都没读完,就因为功课太差、自己无心学习而辍学了。 不用上学,刘倩倩每天大把无聊的时间不知该干什么,所以到处串门,她活泼可爱,很招邻居喜欢。 刘倩倩去得最多的就是隔壁吴爷爷家,吴爷爷已经80多岁了,刘倩倩这个年纪和他孙子辈差不多,所以他都是把刘倩倩当孙女宝贝着的。 每次刘倩倩上门,他就时不时地用水果、水果和点心等招待她。 没想到热情地招待,不仅让刘倩倩认为吴某十分有钱,而且是个“慷慨的好人”。 她开始琢磨“赚钱”的渠道,她心想:“要是我和吴爷爷睡一觉,他是不是会给我很多零花钱呢?” 有了这个想法,她决定行动,一天她见吴爷爷在家,于是脱了衣服睡到了吴爷爷的床上,而且还喊吴爷爷过来睡觉。 吴爷爷看到刘倩倩这个样子,特别生气,骂了她一顿,让她赶紧穿上衣服离开! 第二次,故伎重演,又被撵了出来,刘倩倩说想要钱,吴爷爷便给了她20元零花钱。 第三次,刘倩倩钱花完了,又跑到吴天华的床上,这次吴天华没能忍住,便和刘倩倩发生了关系。 她觉得自己找到了挣钱的路子,从此以后的四年里,一旦自己花光了钱,就会去吴爷爷家睡觉,以此换钱。 吴爷爷虽然整天生活在内疚之中,但是也耐不住刘倩倩的诱惑。 最后一次,吴爷爷感觉身体不适,而刘倩倩又来了,吴爷爷坚持完事后,感觉身体火辣辣地疼。 吴爷爷怕刘倩倩身体有病传给了自己,而且自己这副老骨头也吃不消。便到派出所报警,如实交代了四年里他和刘倩倩的事情。 吴爷爷要求派出所严肃处理,让女孩不要再纠缠自己。 最终,吴爷爷如愿以偿地换来了清静,代价却是5年牢狱之灾。 案例分析 1、为什么吴爷爷会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因为案发时刘倩倩还是个未成年人,尤其是两人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刘倩倩只有12周岁。 刑法将不满14周岁的幼女认定为“不懂得性的含义”,因此即使她是自愿的、主动的,只有当事人知道其不满14周岁,与其发生关系,依法认定为强奸罪。 本案发生在2014年,那会的法律尚未做出修改,当时有一个罪名叫作嫖宿幼女罪,吴爷爷就是被认定为这个罪名被判刑,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废除了嫖宿幼女罪,将其纳入强奸罪,从重处罚。 这个案例是2014年发生的,虽然久远,但是在法律上来说还是有一定的研究价值的。 这个事情如果放在现如今的刑法之下,吴爷爷恐怕不止5年的有期徒刑。 所以希望那些想把魔爪伸向不谙世事幼女群体的人,赶紧断了这个念头,强奸幼女是重罪! 2、刘倩倩是不是构成强奸罪?
从法条的规定来看,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妇女。也就是说,男性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才构成强奸罪。 从法益保护的角度,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女性的狭义的性的自主决定权”而不是男性。 所以当男性遭到性侵的时候,施暴者不构成强奸罪。 3、那刘倩倩构成什么罪? 难道男性遭到性侵就没有法律可以保护自己吗?当然有的。
猥亵规定的受害者是他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 所以此案中,刘倩倩构成强制猥亵罪,不过案发时,刘倩倩不满16周岁,对强制猥亵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希望每个人都能懂:世上没有白得的便宜,轻易得来的不仅烫手,还有可能要了你的一辈子前途,不管是索取者还是施舍者,都是同理。 今日互动:你们觉得吴爷爷被判5年冤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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