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文史知识丨​曾祥波:谈《莺莺传》中的反常细节

 金钱河南山牧童 2023-01-11 发布于陕西

     

图片

唐传奇中,《莺莺传》是一篇奇特的作品。其特别之处在于,其中有若干“反常细节”,难以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情理加以解释,而必须深入到两性交往的心理情态层面进行分析,才能够有效地说明其合理性。
我们来看《莺莺传》中的“反常细节”:张生通过红娘传递诗笺之后,收到莺莺的回诗,暗示张生月圆之夜去西厢房会面。然而,张生依照指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莺莺并未如约等待,这是第一点疑惑。第二点疑惑是,莺莺由红娘请来之后,“端服严容”,并以礼教数落了张生一番,言毕离去。张生完全被这两点疑惑弄糊涂,陷入绝望之中。不料几天之后,莺莺忽然自荐枕席,“曩时端庄不复同矣”,这是第一处行为异常。二人缠绵终夕,竟无一言,这是第二处异常。第三处异常是,临别之际,在一夕无言之后,这时的莺莺“泪光荧荧然”。——这些细节超出了我们对正常爱情的通常想象和一般理解。
那么,如何解释以上“两点疑惑、三处异常”?可以从传统社会中两性关系规则赋予男女双方在爱情交往中“态势”的不同来理解。中国传统观念的普遍规则是,男性在爱情关系中处于主动同时也是支配性的地位,这种强势地位使得大部分时候是由“他”而不是“她”来决定追求或者离弃。从张生的角度来看,他初见莺莺就“以词导之”,这样的孟浪行为恰恰能体现出此人轻举妄动的性格。如果要作诛心之论,就性格气质而言,一见钟情这枚硬币的另一面往往就是迅速厌弃。莺莺谨慎而谈,通晓礼法人情,张生的举动恐怕只会使她看到这份爱情的不可靠。所以,莺莺既要听从内心对爱情的要求,同时在具体交往过程中还要保持理性,以确保获得成功的爱情。她要有所确认,所以她从交往的一开始,就暗示张生应该交出一个庄重的承诺,而不只是甜蜜的情话。在张生有意无意地不作回应之后,莺莺只好用十分反常的种种行为举止,独自努力地去敦促张生“制造”这种确认。这样,我们所看到的《莺莺传》文本中崔莺莺的行事就超越了一般女性在爱情中的惯常表现。于是,上述的“两点疑惑、三处异常”就产生了。
“疑惑之一”的解释:第一次约会的地点是莺莺确定的(“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但当张生如约而来,莺莺却并不在此。莺莺这个安排的深意是试图表明,虽然我用诗歌隐语暗示了约会的时间地点,但我并不“在场”,真正的会面是由你让红娘请我到场来完成的。因此在第一次约会中,发起者和责任人是你张生。潜台词则是,既然第一次爱情会面是由你负责,那么希望张生你能永远承担这个责任。
“疑惑之二”的解释:莺莺到场之后,“端服严容”,用礼教数落了张生一番,称“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无及于乱”云云。其实,莺莺口口声声不离“礼”,是在表明她知道礼法绝不承认,也绝不保障这样的爱情。反复说礼,就是在暗示张生表态,声明自己清楚礼法的限制,而愿意承担礼法之外的爱情责任。张生一旦表态,两人通过誓言形成“爱情共同体”,张生自诩为诚实君子,就不能否认和反悔。因此,张生若能表态,其实就是以人格作为爱情安全的抵押品,如若在表态之后再离弃女方,则至少在道德上陷入困境。这是莺莺为自己准备的后路。莺莺多么希望张生表态——试想,“端服严容”其实也就是换个角度的“女为悦己者容”,是为了这次重要谈话所作的精心装扮,只不过张生过于愚钝、过于紧张,不具备“情人的眼睛”而已。
莺莺失望之馀经过数日彷徨,缺乏爱情的苦闷占了上风,理智的力量减弱了。于是,有了自荐枕席的举动。离开了理性,任凭情感促使,这时莺莺心中恐怕有一些自暴自弃的意味。——于是我们看到这种“自我放逐”的心绪体现到了莺莺的打扮上,因此“曩时端庄不复同矣”。这就是“第一处异常”出现的原因。
“第二处异常”是终夜无语。莺莺的这个姿态是在暗示,也是在催促张生就第一次约会关于“礼法”谈话作承诺。此时仍然想再给他一次机会。潜台词是,如果说第一次约会张生你还在观望、考虑,那么今夜两人关系木已成舟,张生你是否应该明确表态了?!
可是张生沉浸在“飘飘然”“犹疑梦寐”的欢乐中,还来不及(或者说本来就没打算过)想到责任问题。莺莺临别之际,唯有“泪光荧荧然”,因为她付出最大的努力,打出了最后的底牌,已经无计可施了,却仍没得到张生的承诺,即可以被“确认”的爱情。这荧荧的眼泪并非不忍离别的情人的泪,而是预知到离弃的哀怨的泪。于是,“第三处异常”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是由于张生没有对爱情的任何确认和承诺,他顺利脱身并得到礼法社会的嘉许——“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因为张生没有承诺什么,这种相互关系不属于“共同体”关系,所以责任当然属于“勾引”张生的崔莺莺一个人。自然,张生也算不上合格的礼法社会的人格化代表,因为合格的礼法社会人格化代表面对这种“超常”的两性关系时,会“知者不为”;但作为“为之者不惑”的人格代表,张生的表现却也可以让朋友们佩服。——对于莺莺为爱情的举动,男性社会表现出的共同态度是“卓然称异”,换言之,给它们标上“疑惑”“异常”的标签,以显示张生这一类男性在这种交往中处于“不知情”的无辜状态。这种伪装无辜的策略的确能够蒙蔽读者的判断,使人觉得崔莺莺行为举止颇为讶异,非理智中正常人所为,其命运固然值得同情,但是弃而远之也可以理解。
对《莺莺传》文本中的“反常细节”加以心理情态层面的解释,意义何在呢?
首先,它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元稹写作《莺莺传》应该是来自自身经历。从《莺莺传》对心理情态中“反常细节”的描述如此精确来看,作者应当亲身经历其事。如果要把这些细节看作是元稹或道听途说、或向壁虚构、或基于自身“本事”的艺术发挥,恐怕都有些过高估计了元稹本人以及当时文言小说的创造力。其实,自传这个说法也是最早对《莺莺传》的本事解释,不同看法都是后来才出现的(参胥洪泉《〈莺莺传〉研究百年回顾》,《涪陵师范学院学报》第22卷第1期,2006年1月)。其次,它对陈寅恪先生提出的莺莺是“胡姬”的说法形成了质疑。陈氏的说法经过一些学者的发挥,还得出了崔莺莺可能属于倡家的结论。如果我们认为这些“异常细节”只可能属于据实白描的话,那么作为异域女子或者倡家歌妓的崔莺莺,会不会对礼法规范考虑得这么深入,能不能做到一开始就在“社会公共交往领域”的层面为自己寻找一条后路,这些都会成为疑问。这提示我们,原文文本所交代的莺莺大家闺秀的身份是不是仍然具有最大的现实合理性呢?
这就使人想到,在文学史的研究中,外部的、史实性的问题通常由文献考据工作来完成,对作品文本的读解常常只能得到艺术性、思想性方面的结论。换言之,“文学”交给文本细读,“史”交给史事文献考据。那么,兼有二者的“文学史”该怎么办呢?在对作品进行“史”实定位的时候,如果文献不足征,如果考据工作因为资料限制而捉襟见肘,那么这个时候作品的文本细读——基于艺术层面的判断、创作心态的情理推定、作者写作水准与作品艺术成就的契合度等等——是不是可以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的限度内为作品的某些史实性定位提供一种新的视野呢?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文学本位”的这种理解最忌条例化和扩大化。——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不同,它研究的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及其文化创造物,研究对象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变化多端,因此人文学科的理论在本质上都只具备“事后追忆”式的总结作用,而难以承担起面向未来的指导功能(换句话说,永远都是先有实践,后有理论)。人文学科的理论只具有宽泛的经验性,而非严格的原则性。具体来说,基于某种理论和方法对作品亦步亦趋的阐释,其操作的合适度和结论的可靠性都值得怀疑,本文对“文学本位”的方法论理解也不例外。
那么,“文学本位”作为方法的可行性在哪里呢?林庚先生曾提出,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职业敏感和问题意识很重要(参《发现问题和职业敏感——林庚先生访谈录》,《文史知识》1999年第7期)。我想,职业敏感不仅仅指作为文学“研究者”的职业敏感,而更是指文学研究者应该具有文学“创作者”(作家)的职业敏感。这要求研究者具有创作的能力和心态。在这一心态下,才容易在文本细读中带出问题意识,去思考为什么写成这样而不是那样,从而熟谙创作之甘苦,和作品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以期得到对文本的同情之了解。这种基于“经验性”而非“原则性”的文本阅读和研究方式,本色当行,圆融合度,也许才是“文学本位”在具体操作中的合法性来源。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05年第2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