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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后,妻子发现丈夫曾背着自己转账400多万,将大姑姐告上法庭

 四季视野 2023-01-11 发布于北京

丈夫去世之后,陈女士在整理遗物的时候有了意外的发现,这几年丈夫竟然有多笔大额转账,总金额多达四百多万,而接收人则是丈夫的亲姐姐。

近日,北京的陈女士将自己的大姑姐秦女士告上法庭,原因是几年前陈女士的丈夫秦先生请姐姐秦女士帮助买房,房屋登记在姐姐名下,但是他并未将此事告诉妻子陈女士。

后来秦先生因心脏病离世,陈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的时候发现,丈夫生前曾多次向其姐姐汇款,陈女士查询了聊天记录才发现他曾瞒着自己买房。

在与秦女士多次协商未果之后,陈女士一纸诉状将秦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委托合同,并要求退还购房款453万。

秦女士辩称这是弟弟为了报答自己多年以来对他的照顾的赠予,并不是买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秦女士的说法找不到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持,所以最终支持了陈女士的诉求,另秦女士返还购房款。

这个案子首先带给我的冲击是秦先生家里真有钱,他居然可以在妻子不知道的情况下转移出400多万元,早知道普通家庭别说转400万了,就是转4万过几天可能就要东窗事发。

但是钱多了显然也不是一件特别好的事,秦先生就弄的一地鸡毛,即便在自己死后,还能让自己的两位至亲因为这笔钱对付公堂,早知如此想必秦先生也不会有这样的一番“骚操作”了吧。

其次,我非常支持法院的判决,夫妻双方即便做不到生死与共,但是最起码的坦诚相待总应该做到吧,秦先生的做法完全没有把陈女士当做是一家人,他已经严重违背了夫妻双方的诚实互信的原则。

其实我是挺好奇的,如果秦先生没有因病去世,那么,他背着妻子转移巨额资产买房的目的是什么呢?

不过不管秦先生的目的是什么,他的做法已经违法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秦先生或许也没想到,自己落得一个身死道消的结果,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如果他不是思虑过度的话,会不会是另外的一个结果呢?毕竟转移这么多钱,要说没有一点心理压力,或许是不可能的。

最后,我想说说秦女士,作为秦先生的姐姐,她的做法我并不认同,如果你对于自己的弟媳不满意的话,可以建议弟弟离婚,让双方公平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不能背着弟媳,帮着弟弟偷偷的转移财产,尽管这样的做法不涉及违法犯罪,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秦女士的做法并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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