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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进功|也 谈 禁 放

 古稀童趣 2023-01-13 发布于安徽

倪进功|也 谈 禁 放

又有一个刚由县改为市的县城,宣布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

近些年来,从大城市到地级市以及一些县城,都相继宣布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央电视台每年都要播放中央文明办公布的禁放城市的数字。据传有的地方政府还将“禁放”列入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这势头,大有形成波及所有县城、集镇乃至整个农村的燎原之势。

“禁放”工作至所以推行得如此之快、如此之好,政府给出两条不容质疑、不能反对的理由,一是污染环境,二是有安全隐患。且不说这两条理由在中国人民几千年民俗文化面前是多么的幼稚可笑,单就污染和安全,也是站不住脚的。试问,汽车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夜夜都在制造污染,你禁吗?矿山生产存在安全隐患,你禁吗?诚然,这是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禁不得,那么烟草呢?我国烟草生产占用300多万公顷土地,每年生产200多万吨烟草,这些烟草制品都是通过人吸食燃烧殆尽,它要排放多少有毒气体?造成多大危害?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因吸烟致肺癌而死亡的就高达270万人!这个“烟草”可不是国计民生必不可少的,为什么不禁?是它每年能创造十多万亿的产值吗?

我想说的还不是这些,而是这个“禁放”对中国传统民俗文化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粗暴地剥夺了人们对传统民俗文化的敬重和传承的权利。民俗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对铸就中华民族性格、促进各民族融合,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年文化”当之无愧地独占了民俗文化的鳌头。

“过年”是我国流传最久、范围最广、受众最多、影响最大的节日,它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燃放烟花爆竹。“年”的基本概念,大约从新石器时代初期就开始形成了。“过年”实际上是一个时间单位。我国是农耕社会,以谷熟为一年。甲骨文中的“年”,就是谷物丰收的形象。在原始社会中,对“年”有着不同的叫法。唐虞时叫“载”,夏代叫“岁”,殷商时叫“祀”,直到周代才叫“年”,之后一直延用到中华民国。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决定采用世界上通用的公元纪年,把阳历一月一日称为“元旦”,把阴历正月初一定名为“春节”。不过,人们仍然习惯地把过“春节”叫“过年”。

“过年”,至所以能从古流传至今,并不是官方的定义和历法的规定,而是源于民间口口相传、代代相袭的推动,使之得到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相传在太古时候,有一种凶残无比的怪兽叫“年”。每隔三百六十五天,“年”晚上就要出来伤害人畜,人们都要熄灯灭火,一家人紧紧围坐在一起,躲灾避难。有一次“年”到了一家门口,恰巧这家人穿着红衣裳,点了一堆竹子取暖,小孩不注意,把盆子碰落在地,“咣当”一声,把“年”吓了一跳,紧接着燃烧的竹子“噼噼啪啪”地爆响,“年”因怕响、怕红、怕火,吓得掉头逃至深山不敢再出,最终饿死。这便是后来过年时,人们要穿新衣、放爆竹、贴春联的由来。在远古时期,人们“穴居野处”(《易》),“人少而禽兽多”(《韩非子》),“猛兽食颛,鸷鸟攫老弱”(《山海经.女娲》)。人们在自然面前是弱小的,所以就有了“年兽”和“过年”的传说。在《万事由来》一书中,也有类似的记述。又据汉代《神异经》记载,在二千二百多年前,人们“燃真竹以取其声”驱山魈鬼魅。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云“正月初一,鸡鸣而起,先于庭前以辟山操恶鬼”,“皆以真竹著火爆之”。相传,到了唐朝,一些地方天灾连年,瘟疫盛起,有个叫李田的人,在小竹筒内装上硝,引以爆炸,以硝烟驱散山岚痒气,减退了疫病的流行,这便是装硝爆竹最早的雏形。到了一千三百年前,祖先发明了火药,人们用纸造的筒子替代了竹子,并用麻茎把爆竹编成串,称为“编炮”,因声响清脆如鞭响,故又叫“鞭炮”。宋代《东京梦华录》一书记述:除夕“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由此可见,这时放爆竹已经不是驱逐“山鬼”了,老百姓用燃放爆竹讨个吉利,作为“爆发”的象征。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诗句,生动描写了我国古代老百姓用爆竹欢度过年时盛大喜庆的气氛。至此,燃放爆竹成了“过年”标志性符号之一。

“过年”,在民间有很多风俗习惯,在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又有各自不同的习惯。诸如:家人团聚、吃年夜饭、敬祖宗、穿新衣、放爆竹、压岁钱、守岁、拜年等等。这其中,燃放爆竹是融贯所有地区、所有民族的“过年”习俗,从而成为一种文化符号。一个禁放令,使得禁区的春节嘎然冷清了下来,人们怅然有所失、给欢乐的节日凭添了几分愁绪。

对于燃放爆竹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传统的乡风民俗,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禁,虽然有效,但也是最粗暴、最伤民心的手段。决策者、执政者能不能换一种思维,采取“疏”的办法,用“引导”的方式呢?臂如:

一、从爆竹生产的源头抓起。记得我小时候(五十年代)放的鞭炮,一般只有二十头、五十头、一百头,据说还有一千头的,但村里人都没见过。爆竹的炸响声也小,冲天双响是可以拿在手里放的。后来,商家为了争夺市场,把鞭炮做的越来越长,上万头的鞭炮也不足为奇了。双响变成了二十响、五下响、甚至更多,爆炸力和响声也越来越大。是否可以设计一种“过年”专用爆竹呢?限定长度、响度、爆炸力度,再利用高科技手段,尽可能少地使用炸药,尽可能大地减少排烟。

二、从爆竹燃放的管理上抓起。可以考虑依据城市的规模,作出条例性的安排,明确若干要求。县城是城乡结合部,原则上不禁。但对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小区,可确定燃放点。县城以下集镇、农村,由民众依照各自习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自行燃放烟花爆竹。地级城市及以上中等城市,可在居民小区确定燃放点。对北、上、广、津等这样特大城市,其核心区原则上居民不得自行燃放,可考虑由政府购买燃放服务,统一组织实施。

    三、从燃放爆竹的形式上抓起。燃放烟花爆竹必须着地进行,严格禁止高空燃放,流动燃放,封闭空间中燃放。未成年人要在监护人保护下,共同燃放。

四、从燃放爆竹的时间上抓起。全民燃放爆竹的时间,城市宜限制在除夕夜、三天年(初一、初二、初三)、元宵节,农村可依各地习俗而定。春节后其他重要节日,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重大庆典纪念活动,燃放烟花爆竹,也应作出明确规定。

政府要把指导和管理好老百姓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为民服务、弘扬民俗文化的一项工作,切实抓好抓落实。在我居住的这座城市,第一年宣布禁放时,年三十晚上派出大批监督禁放工作人员,他们或隐藏于绿篱下,或侧身于墙角边,窥探是否有人违规禁放。一方面我感佩他们执行命令,认真工作的态度;另一方面,我对把老百姓在大年三十放爆竹当“嫌疑犯”防,而感到愤懑。不仅如此,各居民小区门口,都滚动播放禁放规定,大街小巷还有流动宣传车,给喜庆的除夕夜凭添了一道令人不快的“风景线”。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新冠病毒,看不见摸不着,我们都管住了,管好了,难道还管不好燃放烟花爆竹?只要把“禁止”的劲头用在“疏导”上,就一定能把几千年传承下来的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传承好。

当我带着申辩抗争的情绪写完这篇文章时,听到城外农村远远传来低沉的爆竹声,象位杰出的演奏家在吹着一管长箫,那悠扬沉吟的乐声,给人带来一丝节日的快慰。我在心里默默地向他们致敬:感谢农村,感谢农民,是他们在困难多变的生存环境中,顽强地守护着、传承着中华民俗文化的种籽,世世代代不停地播种,使它们生生不息,繁衍至今。

倪进功,副研究员,安徽南陵县人。安徽宣城市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 ,宣城市书画院艺术顾问。宣城敬亭印社名誉社长。系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国画家协会理事,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安徽省考古协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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