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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聘制”来了!中小学教师身份如何定性?有人担心优秀师资流失

 轶工坊 2023-01-13 发布于安徽

刷到一篇关于“厦门教师校招取消编制”的文章,厦门市教育局管理部门在答复相关媒体咨询时表示:“现在(中小学)校招是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以下简称'参聘制’)”,并称:“在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今后厦门中小学招聘的教师实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参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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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不仅是厦门市,许多地区都已经在中小学阶段推行或者试行“参聘制”了。
湖南某公立学校,在职教师群体中存在一部分编外合同制老师,他们首年一年制合同,满一年后就签订三年合同,但在管理制度、福利等方面跟编制内教师一样;某省会城市,多年前就开始了“中小学新录教师不入事业编制”的做法,新录用的年轻教师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只是在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审上与编制内教师没有区别。
需要强调的是,“参聘制”与很多地区推行的“县管校聘”是两个概念。
“县管校聘”是指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权归县里统一管理,县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各校教学需要和编制数量合理分配教师资源,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从过去的“学校人”变为现在的“系统人”。
不过,“县管校聘”没有改变教师是“在编人员”的这个身份,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仍然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仅仅是管理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而“参聘制”是从根本上打破了编制这个藩篱,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取消编制”,新录用的教师只是在工资收入和管理上享受与编制内人员一样的待遇,但他们不是编制内人员,他们与单位的关系是“合同制关系”。
教育学者熊博士对这种做法的评价是:“取消编制,引入淘汰机制,实行岗位聘任是教师管理上的重大改革。教师内部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也更能提高整体的教师队伍素质。”
可是有一个问题随之产生了,今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的身份该如何定性?我们都知道公办中小学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是拥有事业编制的体制内在编人员。如果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没有编制,就不算是体制内在编人员了,那么他们还是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吗?他们的身份是不是要变成事业单位“合同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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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讳言地讲,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仍然是一个“身份社会”,许多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都是冲着编制去的,因为编制是一种“身份”,它代表了“稳定”,也代表了“地位”。
某机构曾在一所师范大学在校生群体中做过一个调查,结果显示:三分之一的在校生认为“教师有编制,比较稳定”比较有吸引力,只有约4%的在校生觉得教师的经济待遇不错。
如果取消教师编制,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就会大大下降,所以有人担心优秀师资会流失。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编制维持着教师群体的稳定,不少教学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他们拒绝民办学校开出的高工资,就是因为自己有编制,舍不得放弃编制;他们宁愿少一些收入。而一旦“参聘制”全面铺开,新录用的教师没有编制,等他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有了一定的实力,完全可以选择去工资待遇比较高的单位。这样教师的流动性就大了。
流动性大也就罢了,关键是出去的是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进来的是没什么经验的“教学生手”,学校教学质量难免会受到影响,对学校发展不利,对整个公办体系的基础教育也是一个伤害。
当然,我们承认当前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需要进行一些改革,打破编制的束缚也是未来改革的一种方向。可是,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关键点不是什么“打破铁饭碗”,如果打破铁饭碗就能提升职业群体的素质,那公务员、国企人员,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都打破吧,大家一起来提升素质。
任何变革,都应配套以合理的措施,而教师管理方面的改革,重点应该放在科学的评价制度和教师的职业化、专业化发展上。
今日话题:关于“参聘制”,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大家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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