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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学文件

 cf沧海风 2023-01-13 发布于黑龙江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校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教育和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决定着教学内容总的方向和总的结构,体现学校对某一种专门人才培养规格的基本要求,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是人才培养特色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教学计划由学校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制或修订,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和校长审批后执行。各级教学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教学计划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执行。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学校根据课程内容及其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的教学指导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了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深度与体系结构;教学进度和教学法的基本要求。它是编写教材和教学运行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各级各类教学人员必须掌握本学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全部内容。

三、临床见习大纲

临床见习大纲是对学生参加临床见习提出的统一要求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文件,包括见习目的、见习要求、见习内容和见习方法等。由教务处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统一编制。教学人员必须掌握本学科临床见习大纲的全部内容。

四、毕业实习大纲

毕业实习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写的关于毕业实习要求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实习科目、实习目的、任务、实习范围、实习安排和方法、成绩考核等基本要求;是教师指导学生和学生主动、有计划进行毕业实习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和衡量教师指导毕业实习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毕业实习大纲由教务处组织专业课教师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学校实际情况编写,经学校审批后使用。教务处根据毕业实习大纲检查实习教学质量。

五、教学任务及学年学历

教学任务以教学计划为依据,由教务处按学年编制的全校各专业、各年级、各层次的教学安排。五月份下发下一学年教学任务。其中包括课程性质、考试类别,学时分配等。学院安排任课教师并上报教务处。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调整。

学年学历是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按学年制订的教学运行和有关活动的日程安排,包括新生入学时间、入学教育、军训、教学、实习、考试、寒暑假、运动会等。

六、教学周历

教学周历是根据教学进程表、教学大纲、教材及参考文献等编写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教学周历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每学期编写一次,在放假前三周编制完毕。

七、课程表

课程表是保证学校教学正常运行的指导性文件,把全体教师、学生、有关工作人员及教学资源有机地组织起来,确定一天、一周和一个学期的教学安排。课程表不准随意串动,特殊情况须经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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