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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第一贤相——子产》第十三章 郑伯朝楚 舍不为坛

 梦想童年594 2023-01-14 发布于江西

第十三章 郑伯朝楚 舍不为坛



子产所处的时代,主要矛盾是南北对峙,楚晋两个“超级大国”各据南北,为争霸一直虎视对方。但经过多年杀伐攻战,双方终于意识到谁也吃不掉谁,于是在公元前546年召开第二次宋西门和平大会。第一次和平大会对各自属从国没什么约束力。这第二次会盟约定:晋楚轮流主持召集结盟大会,晋楚各自的从属国交替朝聘南北两个霸主。因此这才有子产辅佐郑伯朝楚之事,话不讲明,或以为子产又像郑国前执政大臣子良、子驷那样,忽而从晋、忽而从楚,左右摇摆无主见,背信弃义不务德,则冤枉此公矣。

其实在此之前郑伯并不打算亲自朝拜楚王,而是“郑伯使游吉如楚”以履行“宋之盟”。游吉却“半途而废”,为什么呢?并非游吉受不了鞍马劳顿之苦知难而退或其他个人原因所致,而是楚人给他了一记“闷棍”,硬生生地把他“打”了回来。

《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记载:“(游吉)及汉,楚人还之。”奉郑伯旨意,游吉带领大队人马,满载财物礼品,日夜兼程,已经到达汉水,楚人却命令他返回郑国。原因是什么呢?楚人说:“在宋国的那次结盟,贵国君主亲自参加,现在先生前来,寡君(让我)告诉先生暂且回去,我将要派'传车’(一种快车)奔赴晋国,向晋君询问(郑伯不来朝拜、仅派一大臣的原因,然后)再和你说话!”

原来,楚人是嫌游吉官职小,不够资格,是蔑视楚国,非要郑伯亲自朝楚!事实上,游吉是郑国名副其实的重臣。子产之后,接任郑相的就是游吉,在任郑相之前、之后都有不俗的表现,为世人所称道,为后人所敬仰。一看楚人如此蛮不讲理,游吉就根据“宋之盟”的规定,讲了一番足以让楚人哑口无言的话:



“在宋国那次会盟,贵国君王(和列国诸侯)签订和约(目的是)将要有利于小国,使其国君安定他的国家,镇抚他的百姓,以礼承受上天的福禄。这是贵国君王的宪令也是小国的希望。寡君因此派吉奉上财礼,由于敝国岁有饥荒之难(寡君不得亲来,故派我)特向执事聘问。现在执事命令:'你怎么有资格参与这样的政事!一定要让你们国君放弃守国之任,跋山涉水,蒙犯霜露,以满足我国君王心愿、快其心意!’

“小国还期盼贵国君王赐给恩惠,哪敢不惟命是听?但这不符合盟书的规定(盟书并未规定卿大夫不能聘问),(如此不合礼的行为)会使贵国君王的德行有所损伤,也会对执事您有所不利,小国害怕的是这个。否则,岂敢害怕什么旅途劳苦?”



能说出这样有水平、高质量的话,可以证明:游吉身为郑卿,堪当大任。但问题是,他的“答辩”真的能让楚人无话可说吗?《左传》对此避而不谈,只是记载:“子大叔(游吉)归,复命。”大国就是大国,你说的再怎么有理有据,也无济于事,资格不够就得走人!当时,游吉“及汉”(到达汉水),已经深入楚国腹地,离楚都近在咫尺。路途那么遥远,风餐露宿,翻山越岭,眼看就要完成出使任务,只因楚人轻飘飘几句话,郑国使团还得悻悻而回。

游吉当着楚人的面据理争辩,不失外交家风范,回到国内,他就不那么“矜持”了。游吉近乎诅咒地说:“楚子将死矣!”他对子展说:“国君就去吧,送了葬回来,让楚国好好痛快一下!”果如游吉所言,在这一年的十二月“己未,楚子昭卒。”康王(名昭)真的驾崩了。当然游吉并不是真的诅咒,他也不可能会把康王咒死,他说康王不久于世,是他认为:“(康王)不俢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心愿(贪图诸侯奉己以快其心意),欲久,得乎?”并引用《周易》上的话以支撑自己的预言。他还很深沉地说:“楚不幾(杜注:幾,近也)十年,未能恤诸侯也,吾乃休吾民矣。”意思是:不到十年,楚未能争霸,既然“楚不能复为害”(杜注),我们的人民就可以得到休息了。

游吉被人家赶了回来,如楚的任务只有郑伯亲自担当了。“九月,郑游吉如晋,告将朝于楚以从'宋之盟’。子产相郑伯如楚。” “游吉如晋”担负向晋国“解释”的任务:郑伯朝楚是需要向北方盟主晋国报告的,以防其产生郑叛晋之疑心。

郑伯这次朝楚,是宋之盟后郑国国君对楚的第一次和平之旅。春秋历史上南北夏夷之间共爆发四次著名大战,其中晋楚三次大战除城濮之战外,邲之战、鄢陵大战都是因郑而起。因此可以说,郑伯此行在国际上具有某种标志性意义。这恐怕也是楚国拒绝游吉、非要郑伯亲往的一个主要原因吧。既如此,史书也一定会记载两国君主会晤、享宴等重大场面,可左氏对此似乎不感兴趣,他只写了子产君臣到达楚都郊外的一件小事:“舍不为坛”。

“舍不为坛”怎么回事呢?先说“为坛”,杜注:“至敌国郊,除地封土为坛,以受郊劳。”意思是:两个地位相当的国家(杜注中“敌”字不是“仇敌”的意思,指地位相当),客方到达东道主国都城郊,客方要清除杂草封土为坛,以接受东道主国“郊劳之礼”(表示慰问的礼制形式)。“舍不为坛”:子产不但不“为坛”,隆重其事,相反却不除草而为“舍”,古人谓之“草舍”。看到子产如此简单行事,富有外事经验的“外仆”认为不妥,他们对自己的执政大臣说:“从前先大夫辅助先君到四方各国,从来没有不筑坛的。直到现在,从未改变过!您却不除草就搭起帐篷,恐怕不可以吧。”

听完外仆的话,子产说:“大国君臣去到小国,就筑坛;小国君臣去到大国,随便搭个帐篷就行了,哪里用得着筑坛呢?”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差呢?子产解释道:



“侨听说:大国君臣到小国有五种好处(原文为'五美’):宽宥小国的罪过,赦免小国的失误,救助小国的灾难,奖赏小国的德行和刑法,教导小国考虑不到的地方。小国因而不困乏,思念、顺服大国,就像(久居在外的游子)回家一样。因此,大国筑坛,以这种形式弘扬大国功德,并昭告后人:不要怠惰,要俢其政德。”



子产认为:大国为坛,张大其事,是为了彰显大国功德业绩,同时告诫后人:“无怠于德”,“大适小有五美”。可“小适大有五恶”,小国有“为坛”的必要吗?子产说:



“小国去到大国有五种坏处(原文为'五恶’):向大国解说小国的罪过以求得大国宽恕;向大国请求(救助)期望得到自己缺乏的东西;大国要求小国奉行政事;大国要求小国进献贡品;大国要求小国服从自己随时发出的命令。不这样,大国就(巧立名目)额外加重小国财礼,用以祝贺大国的喜事和吊唁大国的凶事。所有这些,都是小国的祸患,哪里用得着'为坛’、以昭示小国的祸患呢?(小国舍不为坛)以此告诫子孙后代:不要将小国祸患向世人宣告,就可以了。”



按照子产的理解,小国朝聘大国而于郊外为坛,那样大张旗鼓,岂不是将小国之祸昭告世人吗?昭告小国之祸,也就意味着昭示大国之恶!同样一件事,子产的看法与外仆完全相反,子产看到了事物的另一面。

关键是,子产舍不为坛,用这种“低规格”形式以待楚人“郊劳之礼”,会不会刺激楚人,认为鄙视自己而追究子产君臣的责任呢?《左传》没说这些。从礼的角度分析,会有两个可能:楚国当时礼乐文明稍逊于中原,不谙此道;只要你郑伯来了就行,什么“坛”不“坛”、“舍”不“舍”的,此等礼仪上的“细枝末节”何须计较!

春秋时期盛行“丛林法则”,弱肉强食,小国时时处处都要谨小慎微。外仆所说的那种“传统做法”,或许当初有其合理性,普遍适用。但时过境迁,对待霸气冲天、靠实力说话的大国,就得换另外一种思路、另外一种方式了。

第二年(前544年),当时的中国要为两个“王”举行葬礼:一个是楚国的康王,僭越的;一个是周朝的天子,天下共主,正宗的王。“夏四月,葬楚康王。”郑伯又一次如楚,和鲁襄公、陈侯、许男一起为楚康王送葬。可是,“葬灵王,郑上卿有事”,不但郑伯已适楚没能去,就连郑国上卿如子展,因有守国之责也没有去。郑国只好也只能派年少官卑的印段前往,周王朝并没有像楚那样——,由此可见,当时的大国多么厉害,当时的霸主多么霸道,“礼”在“力”面前显得多么渺小、多么无奈!更可见,当时的小国如郑国,要想生存下去,多么艰难!

 《春秋第一贤相——子产》撰者高根明(许昌长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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