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天河村、冼村、杨箕村不时反目为仇 从乾隆年打斗到光绪年 双方甚至动用了土炮 清政府不得不在双方地区都驻扎了清兵 并各烧毁一处祠堂 三村的械斗方息 是因为…… 械斗 械斗 械斗 岭南之地,大部分人群都是从北方迁徙过来的,家族的发展不但与自然界要斗争,也要与其他家族之间展开“斗争”。 这些“斗争”往往是很残酷的。翻开广州乃至广东很多家族的族谱,往往能看到“械斗”二字。 很多弱小的家族往往在械斗中消失,在历史上这叫做“铲村”。 《广州旧闻》随便列举一二。 1925年,已经是民国时期。这是1925年12月的媒体报道,说的是广州城北的三元里和棠下两个村的村民械斗的事情。说是两个村的人,为了械斗已经准备了上千村民,而且“恩洲十八乡”的乡民纷纷报名准备参战、好在当局介入的比较早,调停双方,避免了一场大战,“日前逃往各地的乡民们”,也纷纷陆续回到了家乡。 这是1921年9月份,关于番禺大朗乡械斗的消息。说的是这个乡的刘姓和王姓两家要械斗。后来广东省省长调派福军前往镇压。“福军”就是广州的“河南王”刘福林的部队。福军监督双发拆掉的炮楼,并因为王姓家族的一间祠堂被刘姓焚烧,要求刘姓赔款400元,结束纷争。 这是1928年4月,北郊的王圣堂和瑶台两个乡械斗的报道。说的是,两个村的人历来不睦,现在又因为一件小事要械斗。原因是王圣堂有菜地80多亩是在瑶台乡地界内,历来是瑶台乡要向王圣堂收取保护费,如果菜地有丢失现象,瑶台是要赔偿的。结果因为这个又开始纷争械斗。 这个是1947年的事情。说是仑头村村民携带40多万元现金路过官洲村(现在的生物岛)的时候,被人劫了,于是开始械斗。其中北山、小洲村的人都参与了,动用了轻机枪等武器。 这是1947年12月等事情,说的是“禺东”,就是现在黄埔区。讲的是文冲村和双岗村的事情。原因是双岗村违背之前达成的协议,偷偷把村口的炮楼加高。后来“禺东调节委员会主席”等一干人前往调厅,要求双岗村把已经建成的三个炮楼降低高度,规定高度不能高于1.12丈,避免了新的冲突。 1947年,禺东地区即现在黄埔的横沙村和乌涌村因为械斗,番禺县政府前往缉拿挑事者。 这是1948年2月的消息。说的是去年禺东地区东械斗中,包括轻机枪在内的很多武器被没收,现在有县里的负责人把这些武器领回去。 1948年5月,还是横沙村和文冲村,因为耕牛归属问题的械斗。 这是1949年1月的事情,禺南的同安乡的两个姓,曹和黄,因为茶园的地界问题械斗。 这是1949年8月,番禺石楼和潭山两姓有关械斗的报道。 其实,长期以来,政府都是在设法制止械斗的发生。这是1928年11月,广东省政府公布了《广东惩办械斗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的比较详细。其中规定,如果有发生械斗,地方政府官员必须受到处罚。 这是1947年3月,广州市为了制止械斗而出台的政策,有四条。 天河、冼村、杨箕的械斗事件 清乾隆年间,正是广州城最盛旺的年代。因为广州独享的“一口通商”政策让广州城成为那个时代最富有的城市。 但是在距离广州城中心东边约10公里的地方,有三个村子在不停的打斗着,这个事情都惊动了当时的朝廷。 这三个村子是天河村、冼村、杨箕村。 不过当时这三个村的村名叫法与现在不同, 天河村叫做“大水圳”,杨箕村叫做“簸箕村”。 在那个时候这三个村子的地界是连在一起的,而且是互相犬牙交错在一起的。 他们的械斗是因为一条河——大沙河水(现在的沙河涌)。 番禺县鹿步司的大水圳村、簸箕村和冼村者三个村子的位置。 乾隆六年八月 冼村与杨箕村的纠纷 天河村、冼村、杨箕村是由一条河——大沙河联系在一起的。三个村都依靠这条河水来灌溉农田。 天河村在上游;冼村在中游;杨箕村在下游! 1741年,也就是乾隆六年8月的一天,冼村村民冼朝佐等因田缺水,便堵搬了水道,把水引到自己的田地里。 而这个时候下游的杨箕村村民姚西孟正在浇地,突然没有了水,于是到沿着河道向上查看,原来是冼村的人把水堵住了。 于是姚西孟就要挖开渠道,这个时候被冼村的冼朝佐等一伙人围起来并扭住,而且还把姚西孟送往官府。 杨箕村的人得知这个消息后,当然不会轻易放手,伺机报复。 这个时候冼村有个村民冼奕圣,在广州城做作工,回家经过杨箕村时,被杨箕村的姚光开等扭住殴打,冼奕圣所随身携带的钱和米撤了一地。 又没过几天,杨箕村民又因为没有水流下来去中游挖渠,被冼村村民知道后,冼村的梁周蔼就鸣锣召集冼胡佐等带着木棍到渠道口防护,以防被杨箕村改道取水。 于是乎,杨箕村的姚美三等就到官府,告冼村五大罪状:第一,吹号角;第二、举起大旗;第三、毁坏杨箕村庄稼;第四、封住了杨箕村村口;第五、动众人闹事。 1936年,三个村的位置关系图。下图是当下三个村的位置关系图。 关于两个村的人的问题 官司闹到了广州府。于是广州府派人调查后调查后判定如下: 姚美三告梁周蔼敲锣持械属实,而吹角、担旗、毁苗、封庄是假。于是按不应重律,判梁周蔼30大板; 冼朝佐、卢鸣远、冼文杰、冼奕全等各持木棍,但未斗殴,折衷15板; 姚美三诬陷上告,折衷打20板。 姚光开、姚光臻因截扭冼奕圣,造成撤散钱米,于是按不应重律,折衷30板,并追还钱50文、米7斤。 关于两个村子的用水问题 广州府也做了一个判定: 因天河村、与冼村、杨箕村已分别在大沙河的上、中、下,于是将3个村庄的田亩用水这样划分: 1 每村各取用大沙河水2日; 2 每月初一、初二属天河村的李仕文等上游截灌; 3 初三、初四属冼村的冼朝佐等中游取水; 4 初五、初六属杨箕村的姚美三等下游取用。 5 由此周而复始,每次交接具体时间从黎明开始。 这是1923年的广州地图对绘出的大沙河路径,福泽周边的村庄,也成了周边宗族纷争的源头。 乾隆八年 天河村与冼村纠纷 事情刚刚平息两年,在乾隆八年(1743年)三月,这年大旱。上游天河村的李仕文等又与中游冼村的冼奇徳等闹了起来,互争大沙河水。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大旱,天河村的李仕文等向官府请求用水车引灌中游的水,以救禾苗。 而中陂冼奇德却对官府说。这是有意煽动,官府应禁止他们车截。 广州府的长官没有偏听偏信,就到三条村的农田里进行实地调查。经多次勘察认为分期灌溉的办法已经刻石在案,应该照旧遵守。 但因以前刻石未提用水车,而这次争吵提到用水车,也应该妥善解决。于是移交广粮道通判沈卒查勘。 广粮道通判沈卒查勘后,认为天河村的田多水少,建议多添水期一日。 这个时候,下游杨箕村的姚美三见利益受损,就要求官府按照旧碑文规定好的去做,不要随便改变规矩。 但是天河村的李仕文认为,这次给天河村增加一日用水是官府的大人亲自下到田间,详察始末,这次判决十分合理,希望按此判决办事。 一条大沙河链接这三个村的历史纠葛。 争执不休的情况下,广州官府于是派人再详细调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广粮通判将查明的上、中、下三村的田商数详细统计并登记在册,具体情况如下: 下游杨箕村有田21顷零5亩,水源有附近有大沙河以及还有上、中游水渗漏下来的水源,以及陶基坑水; 中游的冼村共有田亩12顷,也有上游水源渗漏,以及陶慕坑水; 上游天河村,共有田亩12顷零94亩,但是这里地势高亢,只有麒麟牛角岭的山泉,其余没有任何水源可用。更主要是天河村还有2顷60亩田地在中游的位置,地势最高,没有任何水源,必须用车拉水才可以灌溉。 因此官府继续结论说:从前天河村用车都中游取水灌田,大家都说不许车灌溉。事实是,如果今如再不分清三村田亩之多寡,田地所处的位置高低之各异,仍然按照三村每村二日轮流引灌,那么天河村肯定不够,而杨箕村肯定用不了那么多水,没有一个明确的判定,肯定又会导致三村的纠纷。 1947年地图上的天河村和杨箕村。 所以重新规定如下: Part. 1 定于从每年二月开始,初一初二由天河村民缺开口引灌,另增加添初三为天河村的位于中游的高处的田灌溉。 Part. 2 初四、初五由中游的冼村灌溉; Part. 3 初六、初七所有的水由下游的杨箕村使用,上游的天河村和中游的冼村不得堵截。 Part. 4 七日循环,无论月大月小,按日接基,周而复始毋许越期浑争。水期均以黎明为始。 Part. 4 杨箕村的姚美三等串同诬陷,但是考虑到起因是为田地灌溉,从宽议论,不予追究。 Part. 6 但是以后如果姚美三等附近居民,如再强争灌溉,而且因为这个来告官,将给予重罚 官府考虑,判决不久,又上诉二次,隶属多事之徒。为杜绝重起波澜,着令勒新碑,树立公所,永远遵守。 民国时期番禺县地图上的大水圳、簸箕村和冼村。 清光绪廿八年(1902年) 冼村、天河争水械斗 天河村有一女子嫁到冼村。有一年大早,女子回娘家要求父亲让一些水给她灌田,父老商址过,同意借水一天。 于是,冼村就开了一条圳叫'娘家圳”这一借不要紧,在以后的日子里,天河村和冼村经常因为水的问题发生纠纷,因而引起械斗,由此引发的较大的械斗有两次。 清光绪廿八年(1902年),双方打了3个月,冼村还请来了黄村、新塘、暹岗、龙洞、岑村五个村的人相助,出动近2000人包围天河村。 天河村也有猎德、大塘村的援助,但是也只有几百人,不过冼村有几门土炮,其中一门一炮就打死20多人,冼村伤亡比较大,只好撤退。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双方打了13个月,庄稼荒芜,草比人高。当时清政府派岑春煊镇压,在双方地区都驻扎了清兵,并各烧毁一处祠堂,械斗方息。 现在杨箕村的玉虚宫有10块碑刻。其中有一块乾隆七年的古碑刻《各宪断定三圳轮灌日期碑记》以及《奉宪鈞断三乡碑文》,记载了这件当年三个村子等互相争大沙河陂水灌田案。 有历史才有现在, 知过去才知兴衰; 《广州旧闻》, 讲述广州2300年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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