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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秘的权利与职责

 静思之 2023-01-18 发布于江苏

文章来源于董秘俱乐部,作者教务老师

董事会秘书作为企业与监管层、投资者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负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将结合董秘的权利和职责,以及董秘的自我提升来向大家解读董秘这一职业。


一、董秘的权利

1.要求董事会及其高管对自己工作予以支持的权利:
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及其高管对自己工作的支持除了建立在法律层面之外还建立在自己的专业程度上:包括法律、财务、政策等相关知识的熟知。
2.出席权: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的权利。
3.知情权:
董秘有对公司财务、业务、法务、公司治理、薪酬福利等等的知情权。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获得津贴的权利:
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5.受到不正当解聘,有权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碍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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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秘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3.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4.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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