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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和解的多样性:冲突后利益与反思的配置 | 国政学人

 国政学人 2023-01-18 发布于天津

国际和解的多样性:冲突后利益与反思的配置

作者:Jae-Jung Suh,国际基督教大学政治和国际研究系教授;Jahyun Chun,延世大学国际关系系副教授。

来源:Jae-Jung Suh, “Varieties of International Reconciliation: the Configuration of Interest and Reflection After Conflict,”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Vol. 36, No. 3, 2022, pp. 403-427.

导读

国际冲突之后,国家常常采取不同方式成功与其旧敌和解。本文旨在识别不同类型的国际和解形式,并为其提供一个解释性框架。作者指出,国家利益和国家反思是国家选择国际和解形式中的两个重要解释性因素。但国家对和解形式的选择并非仅仅出于对某一要素的考量,而是在二者不同组合下作出的不同行为选择。根据这一解释框架,作者区分了国际和解的四种理想类型:程序性和解、物质性和解、意识性和解和实质性和解,并通过分析四种接近于理想和解类型的历史案例来检验假设,即法国-阿尔及利亚、日本-韩国、德国-捷克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和德国-波兰的双边关系。本文对国际和解形式的研究为理解国际和解多样性提供了理论解释,并有助于超越关于和解程度的二元划分,为国家的和解选择提供借鉴。

引言

既往研究已经确定国际和解(international reconciliation)是一个在现代国际事务领域中越发突出的关键现象。但由于对和解的关注相对较晚,而且和解研究具有多学科的性质,所以在和解的定义上缺乏一致意见。在本篇文章中,由于作者意在强调国家在国际和解中的作用,因此本文将国际和解定义为:曾经发生冲突的国家当事方之间的一个国际政治进程,通过这个进程,它们能够解决与过去冲突相关的问题,以帮助它们走向一个相对合作和友好的关系。虽然根据定义,和解涉及到冲突双方的行动,但本文的分析重点是发起行动并导致另一国受到伤害的国家。它在冲突期间的伤害性行动可以成为受害国要求和解以及在冲突后要求赔偿或补偿的法律依据。同时,它也可能使受到负面影响的人产生怨恨、不信任甚至是仇恨等情绪。在国际和解中,前侵略国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其行为和语言对于塑造可能的和解类型至关重要。

作者注意到,国家与旧敌的和解方式是不同的。通过观察前侵略国和解行为的物质部分和意识形态部分,以及二者的组合,作者区分了国际和解的四种理想类型:程序性和解、物质性和解、意识性和解和实质性和解。识别理想类型不仅有助于对世界上不同类型的和解努力进行分类和理论解释,也有助于超越关于和解程度的二元划分(一个国家是否已经道歉,或道歉是否足够;或是否已经解决了赔偿/补偿的问题,或赔偿/补偿是否足够)。由于这种划分很容易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立场,许多和解进程都因此而停滞不前或脱轨。认识到有不同种类的和解措施,可以帮助各国调整分歧,讨论寻求什么样的和解,以及为和解做什么。

国际和解的四种理想类型

程序性和解(procedural reconciliation)

程序性和解始于一份官方文书,如和平条约,即冲突各方为正式结束冲突状态而作出的承诺。和平条约正式承认了战争的结束,并为曾经敌对的各国奠定了和解基础,帮助其降低未来的暴力风险,增加相互信任,以及在平等的基础上重新开始新的双边关系。因此,和平条约为曾经敌对的国家间关系进一步正常化打开了大门,并使外交程序成为可能,如承认(recognition)、建立外交关系和关系正常化。

然而,新关系的正式启动并不一定会带来合作和友善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尽管国家采取了正式的行动,但它们或它们的人民可能仍在使用支持过去冲突所造成的伤害、怨恨或敌意的话语,它们的政府可能没有采取措施将仇恨的话语转变为批判性自我反省的新话语,以承认它们过去的暴力行为是错误的,以及这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有害影响。政府也可能不向受害者提供物质补救措施,以证明其忏悔的立场。

物质性和解(material reconciliation)

如果曾经敌对的国家有意识地作出超越过去冲突关系的政策决定而开始相互进行物质交流,或者如果它们的物质交流能够减少或消除过去冲突的物质影响,那么这种和解类型可以被视为物质性和解。这种和解类型与程序性和解的区别在其和解措施的物质性,具体行为可能涉及经济合作,私人或公共资本的转移,或支付索赔、补偿和赔偿。物质性和解需要和解双方付出代价的实际行动,表明愿意做比签署外交文件更多的事情。

意识性和解(ideational reconciliation)

意识性和解强调和解是一个进行象征性的行为、仪式或代表性举措的过程,以表达前侵略国对受害国的和解立场。这可以包括与受害方签署联合声明、协议或条约,或发表声明承认过去的侵略行为和对受害者的伤害是错误的,或促进反映这种立场的历史教育。意识性和解包括许多情感上和理智上具有挑战性的举措,但它最终可能沦为一种廉价的谈话形式,只在口头上说说,而不去做实际的或付出代价的和解行为。

然而,这种行为也可能引发一个批判性谈论国家历史的深远过程,将辩论的焦点从和解的成本和利益转移到和解行为的适当性、公正性或正确性上来,并逐步建构或改变国家身份认同。这种身份认同的变动可能改变国家利益的计算框架,并说服国家采取其曾经抵触的补偿措施,使其和解行为的本质逐渐向下文所述的实质性和解转变。

实质性和解(substantial reconciliation)

实质性和解需要同时采取物质的和意识的步骤。这些步骤的集合会使这种形式的和解比物质的或意识的和解形式本身要求更高。实质性和解包括超越单纯程序性地承认国家的责任,以及努力对其过去的错误行为进行补偿。因此,它与物质性和解不同,因为前侵略国接受了全部责任并采取了措施,从而在其自我反省和与旧敌的对话中克服过去的敌意。此外,它也超越了意识性和解,因为它涉及到采取具体的步骤(以自身为代价的步骤)来补偿其在冲突中造成的物质伤害。

对国际和解类型多样性的解释

那么,如何解释和解的差异呢?当前学界对国际和解的解释包括两个流派,即强调利益(interest)和强调身份(identity)。前者评估了和解行为的成本和收益,表明国家只有在预期和解会带来更大的收益时才会进行和解。这一派学者统一于一种本体论,即个人和物质优先于社会。后者则关注行为者如何在或敌或友与和解的问题上构建共同的适当性社会标准(shared social standard of appropriateness)。在这一派观点中,有些人指出集体身份既是和解行为的困难所在,也是其机会来源;另一些人则把来自冲突外的规范引入到和解中,以考察外在的规范是如何被模仿、接受或内化的。

在本文中,作者将两种对国际和解行为的解释相结合,明确讨论了后果性逻辑和适当性逻辑是如何结合起来产生不同类型的国际和解的,并通过一个融合了两种解释性逻辑的理论框架对国际和解行为进行更为合理的阐释。作者提出,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只有同时考虑到国家对结果的计算和对规范的理解,即后果性逻辑(logic of consequences)和规范性逻辑(logic of appropriatenes)两种行为逻辑的独特配置时,才能更好地理解其行为选择。此外,还必须考虑到这种配置所处的整体环境。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当行为体的身份感和对适当行为的追求压倒它对成本和收益的计算时,它可能会表现得像在遵循适当性的逻辑;相反,当其对成本收益的计算超过其对身份和规范的认知时,行为体可能会追求其利益。

为了研究这些逻辑,作者评估了物质利益水平和反思的性质,并假设行为体做出的选择不是由一个或另一个决定的,而是由两者的配置形成的。作者遵循对国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的传统理解:一个国家的利益是使其财富最大化和确保其生存。其经济或国家安全越是依赖与前对手的关系,该国就越有可能采取具体措施,促进双方商品、资本和安全交流。国家反思(national reflection)包括前侵略者为认识和承认其过去的错误行为、接受责任和表示悔恨而采取的话语行为。关于国家反思,一方面可以根据高层官员的官方声明进行研究,另一方面,观察与过去敌对行动有关的法律制度也有助于对国家的自我反思进行评估。作者将这些官方声明和法律制度看作是构成国家社会身份互动的一部分,以观察国家的身份如何在冲突模式下保持稳定,或以一种使和解成为可能的方式进行转变。

表1. 和解的四种理想类型及两个自变量

综上所述,作者假设一个国家对和解方式的选择是由国家利益和反思的配置决定的。如果一个国家只有微弱的国家利益动机和非批判性的自我反省,它可能会选择成本最低和最不具歉意的和解类型,即程序性和解;如果国家有强烈的国家利益动机,并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国家可能会真诚地道歉,并以物质行动来证实其歉意,即实质性的和解;如果它有强烈的国家利益动机,但对其过去的错误行为没有进行批判性反思,它就有可能选择物质性和解;最后,如果它的国家利益动机较薄弱,但对自己进行批判性反思,它就有可能采取意识性和解。结果性逻辑和适当性逻辑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影响,它们的四种组合构成了国际和解的四种类型(表1)。

对国际和解多样性的检验

程序性和解:法国和阿尔及利亚

法国政府于1962年签署了《埃维昂协议》(Évian Accords),正式结束了与阿尔及利亚之间的冲突状态,并承认阿尔及利亚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然而法国却并未承认其殖民和冲突期间所犯下的灾难性罪行,更未对此进行道歉。时至今日,它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个脆弱的外壳,既没有实质性的赔偿行为,也不存在官方道歉的话语行为。

由于法国既没有与阿尔及利亚深度和解的物质动机,也没有道德上的追求来修补这种关系,因此60多年来它的和解形式一直是程序性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石油和天然气上的利益,法国一直与阿尔及利亚保持着经济联系。近年来,当法国在双边贸易和反恐方面的利益与阿尔及利亚的利益趋于一致时,法国就开始准备承认战争,这表明二者之间有可能实现像日本与韩国那样的物质性和解。

物质性和解:日本和韩国

物质性和解可以用1965年《韩日基本条约》(1965 Normalization Treaty)日本与韩国的关系来说明。日本政府不仅通过签署条约推动双边关系正常化,而且还向韩国政府提供了赠款和贷款。然而,日本官员并没有将这些赠款和贷款作为“补偿”,也没有承认(无论是在条约用词本身还是在随后的公开言论中)日本对韩国殖民统治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责任。这些行为既引发了两国之间交流和接触的爆炸性增长,也让两国都产生了一种不完全的和解感。

实质性和解:西德/德国-波兰

二战后德国和波兰的关系接近于实质性和解。德国在改善与波兰的关系上有强烈的国家利益动机,并对其在战争期间在波兰犯下的不公正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德国的国家利益是由其对国家统一的优先考虑构成的,这使得它必须与包括波兰在内的邻国和睦相处,并因其拓展东欧市场的经济需要而进一步加强。同时,德国对改善与波兰关系的强烈兴趣也来源于其批判性的自我反思。德国政府以非常公开和一贯的方式承认了它在波兰犯下的错误,并对此道歉。此外,它不仅向波兰政府,而且还向波兰受害者个人赔偿了其在战争期间暴力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如果说前者推动了波恩与华沙的和解,那么后者则使这一进程更加顺利,从而实现了双方实质性和解。

意识性和解:西德/德国-捷克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

德国与捷克斯洛伐克/捷克共和国的和解接近于意识性和解。德国政府至少从20世纪70年代初就发表了一些声明,指出在纳粹统治下,德国在捷克斯洛伐克和其他地方犯下的暴力行为在道德上应受到谴责,在政治上也是不可接受的。此外,德国政府还在与捷克政府共同签署的联合声明和条约中加入了同样的内容,并让捷克参与到审议行动中,以表达其与过去的错误彻底决裂并发展相互友好关系的愿望。然而,德国在采取实际的补偿措施方面却并未真正落实。

词汇积累

国际和解

international reconciliation

国家利益

national interest

国家反思

national reflection

译者:金也琪,国政学人编译员,浙江大学国际组织与国际交流研究生,研究兴趣为全球治理、国际组织。

校对 | 李珞霏 刘睿洁

审核 | 李源

排版 | 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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