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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社会阶段概念再论(一)

 成中行 2023-01-19 发布于山西

私有制的全面发展,导致了氏族社会制度的瓦解,人类社会从平等的氏族社会发展到了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中国境内各文明起源中心纷纷开始社会复杂化,触动了文明起源的扳机。严文明先生称这段历史时期为“铜石并用时代”,公元前3500~公元前2000年,中国的史前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农业和手工业大发展,各种制造业的专业化,贫富分化日益明显,中心聚落纷纷出现,随葬武器成为时尚,长江中下游、黄河中下游地区、内蒙古河套地区城址林立[1]。

这一阶段不仅是中华文明起源的关键阶段,同样是中国早期国家形成的关键时段,是中国史前社会从血缘政治主导向地缘政治主导过渡的关键时段,因此不宜再归入“原始社会”,但其与夏商周三代王朝国家阶段又存在着一系列本质的差别,所以笔者认为借用西方人类考古学的“复杂社会”概念,来指称这一时段,可能更加妥当。

实事求是说,复杂社会不是一种单一的、可以一言以蔽之的社会形态,因为复杂社会存在着多样化的、不同发展层次的、不同经济基础的政体和社会形态,它们的共性是分层的、不平等的社会,进入邦国国家的政体,则存在阶级。中国史前社会经历了这样一个过渡阶段,社会形态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与复杂化,准此,以“复杂社会”来表述这段过渡阶段,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找不到一个比“复杂社会”更好的术语来表述这一过渡阶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奴隶社会不是接续在原始社会形态之后的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历史阶段,却作为复杂社会当中的一个非主流社会类型而存在,与夏商周三代和中国的青铜时代并不对应(表二)。这是笔者根据中国史前考古资料分析,对“社会形态五大阶段理论”框架中国化的创新之一。

根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20年来的研究成果,笔者将复杂社会分为早期和晚期,早期的社会组织以古国为主,晚期社会组织以邦国为主(表二)。

1. 复杂社会早期

大约为公元前4000~公元前3300年,大致为仰韶时代的晚期,也就是相当于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后段。考古学文化包括黄河中游地区的庙底沟文化、大河村文化、黄河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黄河上游的马家窑文化、长江中游的大溪、屈家岭文化、长江下游的薛家岗、凌家滩文化、崧泽文化、西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同时也是各地域文明起源中心。中国考古和历史学界对于这些考古学文化区域文明起源中心的社会发展阶段,进入到不平等社会的复杂社会,形成了基本的共识,但是对于这类社会形态与性质的概括,则采取了不同话语表述体系,主要分为两大话语体系。一个是中国考古学家普遍使用的“古国”概念,另一个也是有比较多支持者的“酋邦”概念。

笔者分析认为,“古国”概念的使用还是具有合理性的。但是针对“古国”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含糊所导致实际使用当中的混乱状况,笔者借鉴酋邦理论概念的启发,基于苏秉琦先生古国概念的初衷,认为所谓古国,是在中国原始社会的氏族社会鼎盛时期后期,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发展、人口的增长,氏族不断膨胀分裂成为多个有亲缘关系的部落,彼此之间出现了生产资料、生态资源、水资源利害、宗教主祭权即血缘宗法正统地位、商品交换市场地位等等各种利益矛盾冲突,抑或是一致抗击外来的天灾人祸的需求,导致各亲缘部落必须从中推选出一位德高望重(往往是宗法制度中的长房大宗族长)酋长,借助其宗法的辈分与威望,行使仲裁与协调各亲缘部落之间的矛盾冲突并再分配利益的特权[2]。

原本平等的各社会成员,迫于实际的生存压力,放弃自己平等的权力,服从酋长的领导和协调,以换取生存的保障[3],于是一个“高于部落之上有地缘政治倾向、稳定的、独立的、等级化的(ranked)血缘政治实体”便应运而生,这就是“古国”。中国的“古国”总体上说是血缘政体,也尚未进入国家社会地缘政治阶段[4]。社会组织构架是宗法制度下的大宗贵族与小宗平民等级差别构架,自然构成了社会关系的主要矛盾即是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

古国社会形态在复杂社会早期阶段唱主角。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表现为农业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虽然打制石器在长江中游峡江地区等个别区域仍是主要产品,但是,从总体上说,生产工具的产量与产能都比新石器时代中期有了显著的提高,并形成了石器工业中心及其相关的贸易圈[5]。比如引人注目的崧泽文化早期玉玦、条形玉璜等[6],可以贩卖到长江中游地区的湖南澧县城头山遗址和湖北秭归大溪文化遗址。

此外,长江下游地区由于多水埋藏环境,所以除石器工具之外,还保留了大量的骨耜、木质工具,表明这一时期,除了石质工具之外,还有较大数量的骨质和木质甚至蚌质的工具,只是在考古遗存中,多数难以保存下来。与此相映成趣的是,植物考古研究成果表明,从公元前4000年开始,不论是北方的粟作农业还是华南的稻作农业,才真正成熟,才真正做到农业在生业中取代渔猎经济占主导地位[7],才能够为社会复杂化和文明起源奠定强大的物质基础。

家畜饲养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新石器时期中期和晚期阶段,当周边自然环境中,野生动物资源日渐匮乏时,初级开发型和开发型肉食获取方式,随着家畜饲养技术的被动式的发展,而逐步成为人们肉食获取的主流方式[8]。换句话说,公元前4000年前后,当农业在生业中占主导地位之时,家畜饲养以初级开发型和开发型肉食获取方式也稳稳地站住了脚跟。

公元前4000~3000年,玉器从东北地区向长江中下游地区扩散,玉器文化的中心明显集中在红山文化、崧泽文化、凌家滩文化。诚然,这一时期的玉器并非生产工具本身,而主要用于宗教仪式用品和人体装饰品,但是,玉器的制作,特别是透闪石软玉和石英岩材质的制作,所需要的生产技能、劳动时间、生产工具、生产流程等等,在当时均属于高端。因此,笔者认为玉文化的繁荣,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生产力综合实力的提高。

笔者认为,古国根据不同的经济基础可分为自然经济古国和商品经济古国,不同的经济基础,生产力要素具有不尽相同的特点。

自然经济古国以成熟的小农自然经济为主,劳动者是家族公社的农民家庭,劳动资料主要是磨制石器,骨角器,蚌器,木器,劳动对象是土地和家畜。考古资料表明,当时的氏族部落内部结构为家族公社农民家庭-家族-宗族[9],据此推测土地应该还是宗族公有制,但是宗族分配给家族公社农民家庭耕种。古国是否存在大首领掌握的古国国有土地,这是一个新课题,尚待研究。农民家庭将全部劳动产品(农产品与家畜)上缴给家族或宗族,家族或宗族从中拿出一部分在家族或宗族内进行平均分配,再拿出一部分进贡给古国的大首领,供大首领进行再分配,以换取古国的庇护与协调。这一阶段,劳动资料归家族公社农民家庭私有,因为它们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单位。

自然经济古国的分配制度分为两个大层次。在宗族内部或在家族内部仍保持平均分配原则。在古国的层面上,即超越宗族、部落至上的政体层面,则是大首领主导的古国社会内部产品、资源和利益再分配制度。如果家族内部平均分配,会出现宗族内部各家族之间的贫富分化,如大汶口墓地便是如此[10]。如果宗族内部实行平均分配原则,显现出各家族之间大致平等,贫富分化不严重,如尉迟寺遗址[11]。灵宝西坡墓地也大致实行家族内部的平均分配,所以造成墓地南片区平民家族与北片区军事贵族家族之间贫富差别明显[12]。

崧泽文化可以作为长江流域商品经济古国的样本。崧泽文化有着发达的稻作农业,一定数量的石犁,表明集约化农业生产,存在商品粮生产的可能。毘山遗址和墓葬中出土大量的石犁头、燕翼形石刀(“耘田器”),随葬这些农具的墓主男女性别差别不大,表明毘山遗址的男女劳力皆参加农业生产[13]。他们也就是家族公社农业家庭里男女劳力。崧泽文化的专业化手工业劳动者是家族公社里的手工业家庭。劳动资料包括磨制石器,骨角器,蚌器,木器,手工业专业工具,运输船只等。劳动对象是商品粮生产用的土地、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对象包括原料和过程产品,类别包括陶器、玉石器、漆器等。商品经济古国的劳动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家族公社农民家庭和手工业家庭私有制。

反映古国社会存在、为古国社会政治服务的精神文化表现为私有观念的长足发展,礼制及等级制度的出现与发展,特权观念的深化,天、地、祖先崇拜开始从多神崇拜中凸显出来。

宇宙观主要以上、中、下三界为模型:上界为天界,中界为地界,下界为原始海洋(瀛水),上、中、下三界支撑与融通的主干是宇宙树、宇宙轴、宇宙山或宇宙支柱。而古国的中心聚落,往往被视为宇宙的中心,可以得到天、地、瀛水能量、福佑和正名,希望通过宇宙的力量来维护古国大酋长权威的合法性、正统性、神圣性与权威性。

科学技术既是精神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古国社会的科学技术进步突出的是农业生产技术、家畜饲养、制陶技术、石器制造技术、治玉技术、大型建筑技术等,数学与天文知识开始体系化。这些科技的发展,都为复杂社会早期阶段的古国社会生产力,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与动力。

注释

[1] 严文明:《黄河与长江:东方文明的摇篮》,《中国远古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637~646页。

[2] 易建平:《部落联盟与酋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176~188页。

[3] 陈淳:《考古学的理论与研究》,学林出版社,2003年。525页。

[4] 何努:《关于“古国”定义的理论思考》,《文物春秋》2021年3期(6月25日)。42~56+96页。

[5] 张弛:《大溪、北阴阳营和薛家岗的石、玉器工业》,《考古学研究》(四),科学出版社,2000年10月。72页。

[6]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崧泽之美》,浙江摄影出版社,2014年。136~137页。

[7] 赵志军:《关于农业起源和文明起源的植物考古学研究》,《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文集·技术经济卷(I)》,科学出版社,2009年。79~91页。

[8] 袁靖:《论中国新石器时代居民获取肉食资源的方式》,《科技考古文集》,文物出版社,2009年。90~113页。

[9]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01~134页。

[10]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23~134页。

[11] 王震中:《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与王权的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154~176页。

[12] 何努:《关于“古国”定义的理论思考》,《文物春秋》2021年3期(6月25日)。50~53页。

[13] 小柳美树:《从“石犁”看崧泽、良渚文化的农业社会》,《崧泽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文物出版社,2016年。278~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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