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广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广宁同志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杰、何凤林、郭强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辛传林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靳永超同志试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志彬同志试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督察专员,已于2022年12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
|
来自: yuntongzhang > 《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