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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来例假,却在晾衣服时遭到强奸,次日捅对方4刀致死,构成什么罪?

 刘海蓝 2023-01-24 发布于山东
强奸对于女性的伤害是极大的,不同女性对待强奸的态度也大有不同,有人选择报警,有人选择默默忍受,还有人因为屈辱愤怒,做出了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
这是裁判文书网上一则真实案例,女子在晾衣服时被男子盯上,遭到强奸,事后女子又屈辱又愤怒,决定报仇,她找上男子连捅4刀致其死亡,法律该如何来判呢?
【真实案例】
湖南益阳的小黎是个农村姑娘,事发当天,她在家里洗完衣服,然后将衣服拿到外面晾晒。
此时,同村的李伟走了过来,正值夏天,小黎担心洗衣服水沾到衣服上,所以穿得比较清凉,而李伟看到了,顿时心生歹意。
他在路边假装等人,等小黎晾完衣服回家,他立刻跟了上去,然后顺着一楼的窗户看看家里有没有人,看一楼没人后,他又走进屋,问小黎她的老公是否在家,找他有点事。
得到小黎否定的回答后,他也不再掩饰自己的目的,直接抱住小黎对着她又亲又摸,然后将她拖向里屋
小黎惊慌失措,只能挣扎反抗,大声呼救,可这不仅没让李伟知难而退,反而让他更加兴奋,开始撕扯起小黎的上衣,并威胁她乖乖听话,否则这件事传出去,两个人都要完蛋。
这时,小黎提醒李伟,自己来了例假,不能发生关系,李伟以为小黎是故意吓唬他,便伸手摸向了小黎的下体,结果真的有血迹。
都这样了,赶紧走就完事了,可李伟并未离开,他完全不顾这些,还是强行与小黎发生了关系,做完后匆匆离开了小黎家。
当天下午,小黎的老公回来了,她把自己被强奸的事情告诉给老公,可老公的反应让她心寒。
小黎的老公是个十分保守的人,出了这种事情,就认为小黎不干净了,为了自己所谓的面子,既不让小黎报警,也不让她找李伟算账。
简而言之,就是让小黎把事情烂在肚子里。
老公的做法无疑是将小黎推进了火坑,她怎么都没料到,自己的老公是这么个东西,小黎想了一晚上,决定自己复仇。
次日上午9时左右,她从厨房拿出水果刀,然后来到了李伟家中。
李伟看到小黎后,还是有些慌张,连忙邀请她进屋,说自己昨天太冲动,只要她不报警,多少赔偿她说了算,说完就去给小黎倒水。
而小黎则是趁着李伟背对自己的时机,直接持刀捅了过去。
人一旦失去理智,就很难控制,捅完第一刀后,小黎将刀子抽出来,再次捅了进去,前前后后捅了4刀后,最后将刀子留在李伟身上,离开了李伟家。
她虽然不懂法律法规,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道理还是懂得。
在回家的路上,小黎拨打了120,希望李伟运气好些能被救,然后回家做好饭后,来到派出所投案。
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李伟已经失去生命体征,由于错过了抢救的抢救时机,李伟死在了被自己侵犯小黎手中。
【李伟和小黎构成什么罪?】
首先是李伟,违背小黎意愿,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强奸与其发生性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
按照《刑法》第236条规定:犯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是,现在李伟已经死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所以说,李伟强奸的刑事责任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小黎是有权利要求民事赔偿的,而且由李伟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这里的合法继承人不仅仅是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都算。
其次是小黎,虽然说她的做法很解气,李伟有这样的下场是咎由自取,但小黎因为李伟的强奸、丈夫的冷漠,所以进行报复,持刀来到李伟家中,趁其不备捅刺多刀,已经有了杀人的故意,因此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那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有很关键的一点,就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也就是说,如果在遭遇强奸的过程中,小黎捅死李伟,那这属于正当防卫,而之后进行报复时,不法侵害早已结束,所以也不属于正当防卫。
按照《刑法》第236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然而,事出有因,法官必须要将李伟强奸的对小黎的影响考虑在内,还要考虑小黎自首情节。
最终,案件经过法院的审理,小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这其实也算是个比较好的消息,只要小黎在狱内好好表现,积极悔过,是可以争取到减刑的机会。
对于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可以减掉二分之一。
【写在最后】

小黎杀死李伟的案件中,小黎老公的行为也是一条导火索,对于遭遇强奸的人而言,最害怕的往往是最亲密之人的漠视。

看到不少类似结果的案件,受害者最后成为了施害者,固然让对方付出代价,但自己也陷入牢狱之灾,令人惋惜。

所以说,处理问题的方式十分重要,既然有法律,那就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而不是一时冲动让自己也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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