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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虚极 守静笃——《道德经》第十六章

 新用户9636 2023-01-28 发布于宁夏

《道德经》(王弼本)第十六章「原文」译文:

极,。」

进入“道”的世界。

万物并作,吾以

万物:生养、成长、消亡。吾遐观着万物,周而复始。

——:遐观(释义为纵观,遍览)。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看!芸芸万物,各自回到了自己的根源,回到了它的原有状态,它是一个生命周期的过程,回归复命,再开始下一个生命周期之常态,它是自然法则之运行变化过程。

不知常,妄作凶。

不遵循自然法则,则是妄自尊大,是凶途、是惹祸。

知常,容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自然法则:它是法则、法律,它是公平、公正,它是王,它是天,它是道,它是长长久久。由此,终身没有危险。

——〈文言〉威仪;法度;规范

——乃,表示是。

——殆dài危险。

本章要点

致虚极,守静笃。译为:进入“道”的世界。

1虚:指抽象的理论

2.静,情:本性

3.笃:纯也(《康熙字典》),纯: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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