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甘肃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萍)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旨在加强甘肃省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标准》中提出,“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为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同时,认定对象分为校内专业课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并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 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中,申报初级的“双师型”教师,需满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具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从事与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生产实践工作经历、或承担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不少于30学时(可累计计算)等业绩标准;申报中级的“双师型”教师需担任初级“双师型”教师满五年,并要求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践中取得较突出的成果,起到带头人的作用;申报高级的“双师型”教师,需担任中级“双师型”教师满五年,并要求在教育教学团队中发挥关键作用,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在高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中,申报初级“双师型”的教师需满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两年,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或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课程标准制定,具有6个月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本专业领域相关的生产实践工作经历等业绩标准;申报中级“双师型”的教师,需担任初级“双师型”教师满五年,并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以及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相关奖励;报高级“双师型”的教师需担任中级“双师型”教师满五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并形成可供推广和借鉴的教学经验或模式以及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奖励。 企业兼职“双师型”教师也需要满足具有教师资格,或累计参加教育理论培训达到72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基本条件。 同时,《甘肃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对破格晋升业绩标准也作了详细规定,破格申报晋升层级的,须至少在低层级“双师型”教师岗位聘用满1年。其中任意获得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园丁奖、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等奖项其中一项可破格认定中级“双师型”教师;任意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大国工匠、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负责人等奖项其中一项可破格认定高级“双师型”教师。 本文来自“新甘肃”,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及传播服务。 查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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