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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生活的勇气

 天下文学文摘报 2023-02-01 发布于山东

这次诺奖颁给了美国的鲍勃·迪伦。

瑞典文学院公布消息的时候,国内已经是晚上了。彼时,编辑们和众多写评论的人都在忙着问同样的问题:“谁是鲍勃·迪伦”,或者“迪伦是谁”?

这现象的出现,已经不是一天了。数年以前,当赫塔米勒与勒·克莱齐奥获奖的时候,媒体圈和文学圈也表现出了类似的“好奇”。这个有趣的现象说明,瑞典文学院总是喜欢给大家制造一些惊喜的。

鲍勃·迪伦的获奖,在国内并不曾引起多大的轰动。对迪伦多少有些了解的人,也只是淡淡地说了句“跑步的(村上春树)没获奖,唱歌的倒得奖了”。国内几大门户网站上则只是挂了个简单的标题,内容也少得可怜。究其原因,我想不外乎两点:其一,鲍勃·迪伦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家,对国内写作圈而言比较陌生;其二,鲍勃·迪伦是个与“美国垮掉的一代”紧密相连的人。

但是,从骨子里讲,瑞典文学院将文学奖授予迪伦显然有自己的理由。鲍勃·迪伦不仅是一位歌者,更是一位诗人,一个传奇和巨大的文化符号。作为一位歌手,他的唱片销量过亿,并获得过包括普利策奖、格莱美奖、金球奖和奥斯卡金像奖在内的诸多大奖。他的歌词或者说诗性文字影响了数以亿计的受众。

关于他,诗人欧阳江河曾经写道:“鲍勃·迪伦是一个诗人气质的民谣歌手,但不是经典意义上的诗人。”这个评价,基本上是中肯的。正因为如此,迪伦的获奖让很多人感到意外。

不过,关于迪伦,金斯伯格有一段评价比较精彩:“作为美国20世纪最重要的诗人、歌手,迪伦用他的创作影响了几代人,这种强大的文字的力量足以让他跻身诺贝尔奖获得者的行列。”

这里,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何为诗歌?什么才是真正的诗歌写作?

与传统诗歌写作不同,现代诗歌写作从一开始就是与社会现实紧密相联的。在西方,摇滚乐兴盛之后,很多诗人迷上了摇滚,转而成为音乐人,这是不争的事实。在东方,关于诗歌的本质,很多人秉持这样一种观点:任何与自然、诗性紧密关联的东西,皆可入诗、均可称之为诗。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迪伦是一位声名煊赫的诗人。

1962年,底特律一个电工的儿子、19岁的迪伦被赶出家门。当时,他乘着一辆一九五七年生产的黑羚车杀入了纽约这座大都市。之后,被著名的星探发掘,并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签约,成为一名歌手。

1960年代的格林威治村,是左翼民谣和垮掉的一代的诗歌翩然共舞的天堂。迪伦成为了当时美国新兴反叛文化的代言人。但是,迪伦的创作并没有仅仅沦为喧嚣的一部分。他的创作迅速回归内心,向心灵靠拢并寻找力量,因此赢得了主流社会的认可。

在公开场合,迪伦曾坦然地说:“真实,地面对自己,这是最重要的。与其说我是一个仙笛神童,不如说我是一个放牛娃。”对于生活,对于音乐和文学创作,迪伦有自己独特的思考。也正因为如此,他没有仅仅成为一个时代的文化符号,而为更多的人所接纳。他的获奖,或许可以理解为文学直面现实生活的胜利。而这种对现实生活的直接面对,显然需要极大的勇气。

这种勇气,或许才是我们所极为缺乏的。

作者:冯磊

摘自《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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