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变迁说明 本条是关于不可抗力的含义及法律后果规定。关于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基本沿袭了这一思路,将这两条合并为一条予以规定,《民法典》总则编保留了这一规定。以下小编就本条相关的法条、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予以整理,供读者更好地理解本条内容。 裁判规则 司法观点 一、不可抗力的概念 二、不可抗力情形下的民事责任 三、不可抗力的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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