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谈贪污腐败的批量制造

 渐华 2023-02-02 发布于山东

一个时期以来,贪污腐败的治理成了难题,已经被提到伟大斗争的高度,这也表明贪腐问题治理所遭遇挑战的严峻程度,也被认为这一斗争具有艰巨性、复杂性、持久性。国家对贪腐现象和问题在十几年来一直保持持续的常态化的高压态势,产生了一定效果。

文章图片1

从表面和结果来看,贪污腐败现象和问题,多发于干部队伍,特点比较明显,而且比较集中,在某些领域和某些环节频繁发作、反复发生,有着共性和普遍性,这就需要认真地反复深入地探究。

贪污腐败的产生与发展、蔓延,有多种根源,有体制、机制、政策导向等因素,有偶发因素。而处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措施,是有差别的,不能采用一个套路,否则,会产生较大的副作用,效果也难称理想。

一、“关键少数”带来的贪腐批量出现

在我国的上层建筑体系中,95%以上的党员或非党员干部,甚至可以说99%以上的干部,都是好的。即使是那些身陷囹圄、沦为阶下囚的曾经的一些干部,起初也是好的、正直的、富有才干的,后来却出现了蜕化或变质,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

试想:如果一个地方、一个领域、一个系统、一个单位部门的主官或主管,即所谓的“关键少数”出现贪腐思想和行为,必然带来其所辖范围内的人员出现批量贪腐,形成一种贪腐风气和氛围,使正直的人难以自处或遭排挤或遭隐形驱逐,这是世态常情,对此分析起来,也不复杂,正所谓“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文章图片2

古圣先贤曾说过,“商贾在朝,货财上流”。由此,我们不妨考察和检视一下,那些“关键少数”,有多少具有“商贾”和“投机”特征,这项工作做起来也不复杂,问题在于想不想做,是浮于表面,做做样子给人们看,还是真抓实干,同时,也应该深入探究,为什么有“商贾在朝”现象频出,根本原因是什么。

二、企业改革过程中贪腐的批量制造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改革,大量的国有、集体所有的资产财富,被“一股脑儿”、“一刀切”地打包处置,接盘者以极少的代价或者无代价,即得到了丰厚的资产财富,如果严格追究起来,几乎都涉嫌违法、违反常理、违反公平和公正公开原则,如果用法律划线,基本都可以归入贪腐范围,那么,其中要牵扯多少人?这些人几乎都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单位的“关键少数”或者是直接的密切的利益关系人。这已然形成了贪腐问题的巨大存量,怎么解决?很棘手。这些改革政策措施的采用,已经带来了许许多多的麻烦和问题,而且一直延续至今,在当下给国家的政治稳定、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带来了巨大风险挑战和冲击。

文章图片3

三、如何解决?

对批量的贪腐问题要进行分门别类,然后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加以解决。产生于体制的,要通过健全和完善体制进行解决;产生于机制的,要通过健全和优化机制来解决;产生于政策的,要通过调整和优化政策来解决;至于偶然因素产生的贪腐问题,处理起来相对比较简单容易。当然也有高阶的方法和手段,笔者不再本文中展示。

总体来看,对于贪腐问题的处理解决,应对症开方,力求标本兼治,从而,达到良好效果,而高压手段只是解决贪腐问题的其中的一个选项。如果方法对路,则成本代价小,副作用小,影响小,事半功倍,效果也会比较理想。(文/姚靖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