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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术、子宫肌瘤剔除术……7大妇产科手术后的怀孕时间,一文总结>

 芦苇漫漫 2023-02-02 发布于江苏

作为妇产科医生,很多有生育要求的患者手术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多久可以备孕?

的确,妇科手术后妊娠可能发生子宫疤痕妊娠、子宫破裂、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风险,并且再次行人工流产术,刮宫术等宫腔手术操作时发生子宫穿孔、宫腔感染、宫腔粘连、月经失调、不孕的风险将增加。

那妇科手术后究竟多久可以备孕?

01

剖宫产术后

对于剖宫产术后妊娠间隔,研究指出子宫肌壁切口愈合形成瘢痕的过程需要 6~12 个月,术后2~3年时,子宫切口瘢痕肌肉化程度最佳[1]

ACOG剖宫产后阴道试产指南中指出:

两次分娩间隔时间越长,子宫破裂危险性越低,妊娠间隔<2年的妇女在阴道试产过程中发生子宫破裂的风险是妊娠间隔>2年的妇女的2~3倍。

因此,剖宫产术后瘢痕子宫患者再次妊娠,距离前次剖宫术分娩的理想间隔时间是2年。

02

子宫肌瘤剔除术后

子宫肌瘤是育龄期女性中常见的良性肿瘤,对于引起症状且药物治疗无效的、有生育要求且肌瘤≥4cm、合并不孕的患者,推荐手术剔除子宫肌瘤,手术途径有经腹、经阴道及宫腔镜手术。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再妊娠的风险主要是子宫破裂,与手术方式的选择、肌瘤数目、肌瘤位置、肌瘤大小、子宫肌层和缝合方式以及内镜下电凝止血都有关系。

对于子宫肌瘤术后妇女可根据子宫肌瘤分型指导术后避孕时间:

0 型、I 型和 VII 型避孕3个月;

II 型~VI 型及 VIII 型为6~12个月。

若病理为子宫腺肌瘤,建议术后1年后再备孕。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妊娠间隔不宜过长,否则易出现肌瘤复发。

03

宫腔镜手术后

宫腔镜手术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应用的一种妇科微创手术,比如子宫内膜息肉、子宫粘膜下肌瘤、子宫纵膈、宫腔粘连等都可以通过宫腔镜手术来不同的手术方式,术后间隔的时间也不完全相同。

子宫内膜息肉、小的粘膜下肌瘤:

手术之后1个月,月经转过就可以备孕。

大的Ⅱ型粘膜下肌瘤:

手术完全切净后,2-3个月子宫修复后,就可以备孕。

宫腔粘连:

如果是的患者,术后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用促进子宫内膜生长的药物2个月,这期间是不可以备孕的,必要时需二次宫腔镜手术。待子宫内膜厚度基本恢复,医生说可以备孕,这种情况可以备孕。

子宫纵隔:

如果手术顺利,术后2-3个月也可以备孕,但是在备孕之前需要再次复查宫腔镜,预后良好即可备孕。

但在子宫畸形矫正术时,发生子宫底部穿孔的患者,一般需间隔2~3年再备孕。

04

人工流产术后

研究表明,妇女在流产或人工流产后不久可以尝试怀孕,而并不增加不良围产结局风险,与目前国际上关于流产或人工流产后至少要等待6个月的建议相悖。

同时,若发生子宫穿孔,无需手术修补也可在6个月后备孕,如需要开腹于术修科者则需在术后2~3年再备孕。

05

宫角妊娠术后

宫角妊娠的治疗主要根据孕囊生长趋势决定:

I型宫角妊娠因孕囊大部分在宫腔内,如有生育要求可以在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如终止妊娠可以选择负压吸引或药物流产。

但II型宫角妊娠的孕囊只有少部分在宫腔内,手术方式可以腹腔镜或开腹或超声/腹腔镜监护下的宫腔镜。因此宫角妊娠行宫角切开或切除的妇女应严格避孕2年后再妊娠,行药物流产或负压吸宫的妇女应避孕半年后再妊娠。

06

葡萄胎清宫术后

葡萄胎清宫后,在超声和β-HCG严密监测下,在无复发及侵蚀发生,且β-HCG降至正常后并继续随访的情况下,美国NIH推荐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6-12个月后方可再次怀孕;而对于接受过预防性化疗者,为避免化疗药对胎儿的影响,建议避孕12个月或以上。

而CTN患者治疗后希望再次怀孕者,亦必须待β-HCG随访降至正常,并于化疗结束1年后方可解除避孕。大量的研究表明,CTN治愈后对将来的生育、妊娠和后代均无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研究表明葡萄胎后妊娠总体结局良好,足月分娩成功率在70%左右。

所以,葡萄胎治疗后,在再次妊娠后应进行严密的各项检查,特别是需要早期和按期实施超声波检查。

07

宫颈锥切术后

CIN本身并不影响妊娠,CIN手术后与不良妊娠结局相关联。无论是宫颈冷刀切除术、宫颈激光电切术或宫颈环形电切术(LEEP)都显著增加早产和低出生体重儿的风险。宫颈激光、电灼术等与不良妊娠结局相关性小。

宫颈组织的再生一般是在锥切术后3~12个月,所以尽量避免在这段期间怀孕,建议在术后12个月再考虑怀孕最好。

参考文献:

1、alonde A B . Guidelines for vaginal birth after previous caesarean birth[J]. 2005, 89(3):319–331.[J].

2、李莉, 颜建英. 瘢痕子宫再次妊娠致子宫破裂危险因素的临床研究 [J]. 现代妇产科进展,2014,23(2):158-160[J].

3、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Report of a WHO technical consultation on birth spacing: Geneva, Switzerland 13–15 June 2005.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7. Available from: https://apps./iris/handle/10665/69855.

4、洪燕语, 贺晶. 子宫肌瘤剔除术后再妊娠的产科管理 [J]. 中华妇产科杂志, 2020, 55(10):4[J].

5、向阳等.妊娠滋养细胞疾病诊治进展[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7,33(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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