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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种刑罚叫“虎豹嬉春”,是干什么的?看完后背发凉

 小天使_ag 2023-02-03 发布于湖南

天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让人遵守规矩,懂得法律的前提,就是需要有刑罚,作为犯罪后的惩罚,这样让人望而生畏,减少犯罪的发生。

自上古时期就有刑罚的出现,而在古代不会讲究所谓的人道主义观念,当时的刑罚都是令人发指的恐怖,让犯人的身体与精神一起接受摧残。

其中,就有一种刑罚叫做“虎豹嬉春”,在如此“喜庆”的名称下,又会暗藏什么样的玄机呢?

古代刑罚千奇百怪

古代刑罚,经常听到的就有斩刑、绞刑、凌迟还有五马分尸等惨无人道的刑罚。

其中,凌迟是在犯人清醒且活着的时候,将其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切割下,连绵不断的折磨,经常会让犯人痛到晕厥。

而行刑之人就会泼水将犯人弄醒,趁其清醒再次割下犯人的肉,直到割下一千片肉后,犯人已经死亡。

“虎豹嬉春”

而有一些刑罚的最初目的并不是致人死亡,但全靠犯人自己意志是否坚定,才能够存活。

“虎豹嬉春”就是其中一种刑罚,这种刑罚是专门为惩罚女性而产生。之所以叫做“虎豹”,其实是因为将施刑的工具,猫和老鼠,比喻成老虎与豹子,听起来更加能震慑到人民。

而利用猫和老鼠自古的敌对关系,在行刑时,将女子全身衣物都脱光后,将其装入一个麻袋当中,麻袋非常大,女子只能稍微露出一点头。

随后将老鼠放进麻袋中,等老鼠在四处逃窜的时候,将猫放入麻袋。

本来猫在麻袋中就会追逐老鼠,而外面行刑的人还会将鞭炮点燃放进麻袋中,再将麻袋封死。随着鞭炮的响声,受惊的老鼠和猫会在麻袋当中四处逃窜、追逐就会将犯人裸露的皮肤都抓伤,甚至会对犯人的身体进行撕咬。

但更为残忍的是,行刑之人会在猫鼠撕咬抓伤犯人后,将女犯人从麻袋中弄出来,在犯人被撕咬、抓破地血肉模糊的伤口上,撒上盐,增加犯人的疼痛感。

一套流程下来,虽然犯人不至于马上身亡,但生不如死,很多犯人在受到“虎豹嬉春”这个刑罚惩罚时,都恳求施刑之人将其处死,都不愿意继续接受如此折磨。

而且行刑之后,受刑之人可能会因失血过多、细菌感染等死亡。根据记载,在“虎豹嬉春”之下,没能坚持数十秒的犯人。

女性本就柔弱,加上古代的女子都是不抛头露面、在外奔波,所以缺乏基本的锻炼,其身体素质更加承受不了“虎豹嬉春”的折磨。

古代根据罪名产生的刑罚

古代刑罚的最终目的,都是封建王朝里帝王为了统治天下,巩固其皇权,设定的规矩,若是没有按照制定的规矩办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而且不论是王公贵族,还是平民百姓都有针对的刑罚,而在当时刑罚有针对不同的罪名,产生不同的惩罚方法。

古代为了杀鸡儆猴,往往还有株连九族,连坐这种牵连数百人的大罪,而且古代几乎人伦道德观念。

针对于那些出轨勾结奸夫,来谋害亲夫的女子,古代专门有“骑木驴”这种变态的刑罚。

在明末时,会将木头上插上一根木桩,将女犯用绳子吊起来,然后放在木桩上,让木桩戳入女性的身体里。

再将绳子松开,反复多次,直到木桩从女犯的口鼻出穿出来,女犯被木桩贯穿后,活不了几日便气绝身亡。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也曾发明了一种酷刑,名为“梳洗”,顾名思义和梳洗打扮有那么些关系,只是一个是梳洗头发,另一个是用铁制成的细刷子,将人身上的肉都给梳下来。

施刑之人会将犯人剥光衣物,让其躺在铁床上,并用滚烫的水浇淋在犯人身上,就像是杀猪之前会让猪烫一下皮,方便刮下猪毛。

而与刮猪毛一致的是,施刑人会将用一把铁刷子一遍一遍,将犯人身体上的皮肉都刷下来,直到将犯人身体的肉都刮尽,露出白骨,然而犯人此时早已受不了如此折磨,一命呜呼了。

在现代讲究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且与古代不同的是,现代社会注重人道主义,不会将这样的酷刑延续下去,没有了酷刑的社会,大家更应该保持自己的道德底线,维护好社会的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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