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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隐遁B 2023-02-05 发布于广东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可以出租吗?就无证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先说结论:可以出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情况。
【读者OS:说了和没说一样,法律人说话非得这么云山雾绕吗?】
且先分析如下:
Part One
首先,房屋租赁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定情形同样适用于房屋租赁。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况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原《合同法》52条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已经失效,相关规定自202111日起已由《民法典》替代。
适用到房屋租赁合同场景中,我们举例说明就更清楚些。
例如,执行程序中,债务人为了规避房屋被法院拍卖,与他人签订虚假的长期房屋租赁合同,这种情况就可以归类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再比如,将危房用于出租并建成酒店宾馆商铺等,对不特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
Part Two
针对房屋租赁合同这一特殊类型的有名合同,除了受到“上位法”和“一般法”的规制,还会有相应领域的特别法规定以及行政管理领域的各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在下列情况下也是无效的: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该转租合同无效;
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且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除外。
(2)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除外。
(3)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除外。
除此之外,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强制性规定的行为也会导致合同无效。这里要注意区分效力强制性规定和管理强制性规定。
Part Three
合同效力瑕疵除了直接无效,还有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状态。房屋租赁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而效力待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权利人、被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及时追认的也属于无效合同。
举例说明: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委托给房产出租的代理出租,中介代理合同到期后,房产中介仍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并以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和租客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在房屋所有权人对中介的代理权进行追认前,承租人有权撤销该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人拒绝追认的,则该份房屋租赁合同归于无效。
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物权法领域的“善意取得制度”不适用于房屋租赁领域。
【展开又是一大篇,这里就不详述了。】
Part Four
再回到问题本身,房屋没有产权证的情况在实践中是五花八门的,无证房屋不等同于违法建筑。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中,没有一条规定说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与房屋是否有产权证并不是直接关联关系。但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而又和前文分析的某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重叠存在,那么就可以判定无效了。
还是举例说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当然也没有房产证,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所以说,还真不能怪法律人云山雾绕~
面对一个问题,法律人们可能已经在三分钟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拆解并且罗列了ABCDEFG等种种情况,然后在回答提问之前绝对要再反问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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