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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动产转让行为实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infiniti 2023-02-06 发布于河南

部分不动产转让行为实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中,对部分不动产转让行为实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什么是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的不动产转让行为事项及用途:

(一)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证明用途: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申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证明用途:1.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者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者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大幅减少了证明材料报送,促进了诚信纳税和税法遵从,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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